看法律觀點衝突

一、客觀主義立場VS主觀主義立場

客觀主義立場,先判斷客觀要件,後判斷主觀要件,主觀主義容易入罪,關注人的主觀惡性,側重保護法益;主觀主義立場,先判斷主觀要件,後判斷客觀要件,客觀主義容易出罪,關注人的行為性質,側重保護人權。二者都是堅持主客觀相統一的立場,不同點在於客觀主義堅持客觀先於主觀,主觀主義則與此相反。

舉個例子:夜間小明在荒山野嶺誤將稻草人當成仇人翠花開槍射死,且連開三槍,槍槍爆頭,對小明如何處理?

從主觀主義立場看:小明主觀上有殺人的故意,客觀上有殺人的行為,符合故意殺人罪客觀要件,但犯罪客體(犯罪物件即他要殺的人)不存在,故小明構成故意殺人罪(未遂)。

從客觀主義立場看:成立故意殺人罪要求客觀上有殺害行為,危害行為要對法益創設法律不允許的危險,由於小明打稻草人時四下無人,沒有法益侵害的可能性,也未侵害他人生命,故不構成犯罪 。

二、階層式犯罪論體系VS四要件犯罪構成體系

舉例來說,小明(13週歲)入室強姦,小華(16週歲)幫他望風 ,小明、小華的行為如何定性?

四要件評價標準是:小明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不是犯罪主體,不構成犯罪,小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幫助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的人犯罪 ,應認定為強姦罪的間接實行犯。

階層式犯罪論認為先進行客觀判斷,小明、小華行為滿足強姦罪的符合性,不存在違法阻卻事由,故二人在客觀階層構成強姦罪共犯,其中小明為實行犯,小華為幫助犯;在主觀層面二人主觀上有強姦罪故意小明因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責任阻卻事由,定無罪小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認定為強姦罪幫助犯。

犯罪既遂VS 犯罪未遂

小明為謀財,殺死情人翠花,並將其分屍,包好後放入箱子中。小明以內裝“毒品“為由,教唆二胖幫其把箱子運往外地,二胖照做,後因為屍塊腐爛被執法人員抓獲,對二胖如何處理?

基於客觀主義刑法立場,採納客觀未遂論,即客觀優先於主觀,重視行為的法益侵害性,如果行為沒有侵害任何法益的危險就無謂有犯罪行為,即使主觀上有犯意,也不能認定為有罪二胖客觀上運輸的是屍塊,而不是運輸毒品,無行為即無犯罪,不能對思想定罪即不能因為二胖思想上有運輸毒品的故意而認定二胖犯運輸毒品罪未遂。

基於主觀主義刑法立場採納主觀未遂論,即主觀優先於客觀重視行為人的主觀惡性假如行為人主觀上有犯意,即使不符合客觀要件,也能定未遂。二胖主觀上以為是毒品具有運輸毒品罪的故意,客觀上雖然運輸的不是毒品,但這屬於物件不能犯的未遂,即因物件認識錯誤不可能達到既遂的未遂,因此二胖構成運輸毒品罪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