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逼捐,別人捐多少幹你何事?

這些年,只要哪裡發生災難,很多企業與愛心人士總會出來捐錢捐物,儘自己一份心意。這種現象是一件大好事,體現人們之間相互關愛,相互幫助,是人與人之間一種發自內心的善意。

但是,好好的一件事,總有人跳出來撥弄是非。一些人窮搜網絡,絞盡腦汁搞所謂的捐款排行榜,甚至跳出來直接點名:某某某才捐了多少,某某某你應該捐多少才行。

又見逼捐,別人捐多少幹你何事?

這次鄭州的大雨成災就出現這種事情,洪水尚未過去,救災尚未結束,第一批捐助者才剛開始,好事者搞的募捐排行榜第一時間如蛆附骨般的出現了,逼捐也隨之出現。“大家都在捐錢,為什麼××不捐?”“××這麼有錢,只捐這一點?”

這些人真的閒得歡,別人捐多少幹你何事?

對於企業主來說,只要合法經營,誠實守信,照章納稅,賺得的利潤就歸他所得,捐款並不是他的義務。你們可以去盯他是否違法經營,是否剋扣工資,是否偷稅逃稅,如果企業有這些違法行為,你們可以去舉報,可以去發文批評。但是,人家捐多少錢,你有什麼資格去說三道四?

企業只要合法經營,照章納稅,他已經盡到了對社會的義務,國家的救災的資金裡,他已經做了貢獻。面對災害再捐錢,說明人家有愛心,不捐也無可厚非,誰的錢都不是天上掉下來的。

又見逼捐,別人捐多少幹你何事?

況且,逼捐成風的話,久而久之,會不會成為另一種變相攤派,加重企業負擔?

逼捐的另一類物件就是各類明星。

逼捐的口吻大抵如此:“你演一部電影片酬上億,你就捐這麼點?”“你一場演唱會收入幾千萬,就捐出點這麼幾十萬?”

我還是那句話,如果人家收入不合法,有偷稅漏稅嫌疑,你就去盯死這個;只要人家收入合法,你就該閉嘴。即使人家偷稅該被罰款,也跟捐款無關,是完全兩碼事,我們也不能用捐款來代替罰款。

又見逼捐,別人捐多少幹你何事?

人家收入高又一毛不拔,你覺得不爽,可以不支援他,不追不捧。別人追星,你可以當他傻子,但你沒資格逼捐。

有人又會說,我給明星的電影貢獻了票房,我給他們的演唱會貢獻了門票收入,憑什麼我不能說?

很直接地說,你買電影票,買演唱會門票,你是在消費,用這個來綁架人家捐款是沒道理的。人家不捐款,你下次不看就是了,如果下次又去,那是你自己賤。

社會提倡友愛互助,但是人家合法掙到的錢該怎麼花,完全是人家自己的事情,輪不到別人說三道四。

搞逼捐的人,與其把心思花在這種無聊的事情上,還不如用這時間和精力乾點其他的,賺點錢捐給災區人民。自己啥都沒做,張嘴說別人如何如何,顯得自己很聰明,還是很偉大?

參與公益慈善是完全出於自覺自願的個體選擇,本來就不該有排行榜,更不該有“網路逼捐”。這一點應該成為社會共識,我們也希望“逼捐”再也不會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