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節中的好人 | 洛城機密

禮節中的好人 | 洛城機密

(小塵4x/圖)

去年此時,因為一年和另一年的租約之間隔著尷尬的空當,不得不跟一個陌生男生拼住在一間兩室公寓裡。一想到要合用衛浴和廚房,我就渾身不舒服,結果與這位美國男生一聯絡,竟是我在南加大英語系博士班裡的同學丹尼爾。

上了一整年網課的我們第一次在現實生活中照面,竟然是為了商討接下來三週同屋共住時雙方的規矩。丹尼爾給我留下了極好的第一印象,和多數美國高校學生一樣,他支援平權、環保,聲討白人特權(儘管他也是白人)。我們聊起對面樓裡的一個精神病患者,我抱怨那位病人凌晨三四點在路上大吼大叫,吵得別人沒法睡覺,丹尼爾的反應立刻引起我的愧疚,他說:“凌晨三四點被病痛折磨到必須離家出走,我真為他感到難受。”

也是這位丹尼爾,在我入住之後,以東西多為由,本應一人一半的公用儲藏空間,他只騰出不到四分之一的地方給我,就連冰箱的冷凍櫃和冷藏櫃,也都塞滿他的食物。當我申訴,他只是道歉,並沒有收走東西。他經常半夜才回來,洗漱,發出乒乒乓乓的響聲,到了第二天他也會道歉,但隔天就故態復萌。那三個星期,我在堆滿雜物的房間裡啃麵包,百思不得其解:丹尼爾對陌生的精神病患者都充滿同情,為何不能對同住的室友公平一些呢?

洛杉磯這座城裡滿是喜歡標榜自己“思想進步”的自由派,你在小區裡散步,走幾步就可以看到一幢房子門口插著這樣一塊告示牌:

我們相信

黑人的性命攸關

女性的權益是人類的基本權益

沒有人是非法的

科學是真理

愛就是愛

最重要是保持一顆善心

認識了丹尼爾之後,我突然懷疑住在這些房子裡的會不會是另一些丹尼爾?表態並不意味著認同,只是出於“政治正確”的規訓或壓力,等真的遭遇利益衝突,他們會一樣吃肉不吐骨頭,末了還認為一切是對方好欺負的緣故(百多年前,這片土地上的白人也是用一樣的邏輯侵佔了印第安人的家園)。

我們常用“偽善”來籠統地稱呼諸如丹尼爾的人,也認定“偽善”是一種道德缺陷,說一套做一套,兩面三刀,不真誠,但偽善的根源或許在於社會道德本身有著常人難以企及的高度。

且不論耶穌基督那種“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普通人根本做不到,即便是“孝”這種儒家的傳統道德要求,要達成也近乎不可能。《孝經》裡“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的解釋何等美好,但現實很可能是,一個從未對家庭盡過責任的父親晚來投靠,當孩子的還必須不計前嫌,原諒他,侍奉他。即使父母都盡己所能,孩子長大後組成自己的家庭,時間和精力都很有限,多數時候必須在兩者之間作出取捨。

要滿足一些人道德觀中的“孝”,不僅要“削骨還父,削肉還母”,還要無怨無悔。這種道德標準有幾個人能做到呢?做不到,又不想被別人說閒話,那就只能表演。如每次去看父母都拍下照片,曬朋友圈,加一段感人肺腑的真情告白,勢必摘取孝子封號。生活中的表演,是通往偽善的第一步。

大學時摯愛的爺爺過世,我陡然發現,重大儀式簡直是群魔亂舞的戲臺,禮節是現成的劇本。爺爺的喪禮上,有個殯葬公司的職員一直站在棺材旁,提醒大家:“要哭啊,要哭!”我記得自己怎麼也哭不出來,因為躺在棺材裡的爺爺被化得完全不像他。然而我身邊那些長輩一走近棺材,雙眼就如爆水管,連那些我從沒見過的遠房親戚也哭天喊地,彷彿他們和爺爺很親似的,而到了儀式結束,大家去吃豆腐飯,似乎一切都未發生,他們已開始說笑,勸人喝酒了。

那個場面對當時不滿二十歲的我是個不小的震撼,我的第一篇小說就是在經歷爺爺的喪禮之後寫下的。

許子東在他的現代文學講稿裡評論魯迅的《立論》,說《立論》偷換了概念。在孩子誕生的時候說幾句好話是禮節,而不是謊言,禮節看重真誠,而非真實。我不同意,我覺得魯迅寫的恰恰就是禮節並不講究真誠,而是教會大家一套表面功夫。

我的不少美國朋友在新教家庭長大,而後對宗教信仰產生了懷疑。他們覺得曾去同一所教堂的多數鄰居乃至親人都是偽教徒,裝出虔誠的模樣換得好名聲,一旦被逮到自私自利的行為,他們會曲解教義,為自己辯護。久而久之,那些朋友看到別人公開禱告,都會疑心這是否又是一場作秀。

道德只能用來要求自己,不能用來控制別人,人與人之間的價值觀千差萬別,也很難用同一根道德準繩丈量。這些道理我都懂,可之後再在校園看到丹尼爾,我連招呼也不想打,而後再看到豎著“相信平權”牌子的房子,我更相信那是出於表演的目的。如今,我看到有白人教授在辦公室裡掛著黑人民權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的相片,都會提高警惕。一些不愉快的經歷告訴我,知道自己有偏見的人或許會隨著人生經驗的拓寬而改變,但假惺惺吆喝平權的人很可能“唯我獨尊”,背地裡什麼事都幹得出來。

錢佳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