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手工業遺存看秦都咸陽城北區佈局

摘要:秦都咸陽城北區手工業遺存分佈於東北及西南兩個區域。透過比較可知, 西南區為東北區提供製骨、冶鑄、製陶等生產所需原料以及陶質生活用品和建築材料,隸屬內史機構。東北區手工業製作均與少府所轄機構有關。兩區分別位於河灘地及臺塬地,之間有與自然沖溝相關的分隔地帶,顯示出似成都的“兩城並列”佈局特點,總體承擔的行政職能偏於經濟管理。

秦都咸陽城以渭河為界分為南、北兩區。北區所知與手工業製作有關的遺存,涉及製陶、制骨、制石及金屬冶鑄等不同產業,分屬東北部“宮殿區”和西南部“長陵車站手工業作坊”(圖一)。透過對這些遺存的梳理,可以看到不同地點、相同產業之間的聯絡與區別,從而有助於瞭解咸陽都城北區的佈局。

從手工業遺存看秦都咸陽城北區佈局

東北部是指咸陽北塬臺地,即“宮殿區”周邊。海拔高度410—450米,地勢北高南低,與渭河以南的興樂宮等建築遙相呼應。該區域的手工業遺存分佈於夯土建築群四周,大體可分為三個主要地點。

1。胡家溝至聶家溝

緊鄰“宮城”西牆外,以臺地南緣最為密集。

有數量較多的陶窯。分佈範圍東西長約128、南北寬約62米,至20世紀尚存陶窯29座,有成排分佈的規律,地層堆積內含大量紅燒土塊,青灰色窯壁塊、細繩紋筒瓦和板瓦殘塊、木炭、素面鋪地磚、變形空心磚殘塊和井圈殘塊。部分殘瓦戳印“周”“王”“戎”陶文,有些區域還包含與一至三號宮殿相同的龍紋空心磚殘次品。儲存較好的兩座窯址的窯體近方形,窯壁呈弧線上斂,有窯門、火膛、窯床和單煙道。窯門多數朝南,煙道置於窯室後側正中。發掘者認為“這是一處為咸陽宮燒製建築材料的磚瓦窯群”。

制骨遺存豐富。2014年發掘20平方米,清理次生堆積灰坑一座,共收穫總量超過600千克的骨質遺物,包括骨料、坯料、半成品和殘次成品。骨料來自黃牛,包括掌骨、蹠骨、尺骨和橈骨、脛骨、肱骨、股骨等骨幹部分,不見關節部位、腕跗骨及趾骨。透過對尺骨件數統計,骨料來源不少於二百隻黃牛個體。產品以表面雕刻紋飾和塗彩的馬鑣、帶具為主,還有數量較多的魚形飾、博具棋子(圖二)。其生產規模很大,原料單純,製作環節比較一致,產品常見裝飾或娛樂品,說明從原料獲取、生產組織到產品消費都有統一的管理,生產者在經濟和政治上依附於某一集團,具有依附性作坊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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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府庫類建築。2016—2018年發掘了一座,其平面長方形,東西長105。8米,南北寬20。3米。出土總量約650千克石質編磬殘片、大某繒官封泥等遺物,石磬殘塊多見“北宮樂府”一類的刻字(圖三:1)。與府庫出土石磬完全相同的遺物,見於咸陽城南區的神禾塬大墓,多數學者認為此墓葬的時代為戰國晚期,墓主是秦始皇祖母夏太后。緊接該府庫的南部,有石磬加工及鑄錢遺存。調查採集到了製作石磬的石料和半成品、龍紋空心磚和瓦當等建築材料、“半兩”錢陶模等金屬鑄造遺物,發現排水溝、陶管道和大面積河湖相堆積。錢模包括背模和麵模,錢型直徑2。7釐米(圖三:2)。早在2002年於同地曾發現過陶質半兩錢模和澆口等一批遺物,發現者稱錢模為母範,錢型徑為3。3釐米,所鑄出錢幣直徑大約為3。1—3。2釐米。透過這些實物可以確認秦都咸陽存有官鑄錢幣工場。而大量建築材料的發現,說明這裡曾有不亞於已發掘的三座宮殿等級的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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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20世紀考古資料,在聶家溝西北分佈一南北長150米、東西寬60米的遺址,內含有黃綠色銅繡的堆積物,還採集到鑄造銅器的陶範。

緊鄰宮殿區、有大型建築基址、多種類遺物,這些資訊證明此處存有官署管理機構,是一處集管理、儲存、生產的官署手工業綜合生產園區。

2。牛羊溝至劉家溝區

位於“宮城”北牆外。調查發現地面有大型磨石、散落的石甲片;勘探發現灰坑、踩踏面、燒土、夯土建築及水溝;試掘了一處石甲片製作遺存,出土了石質遺物六十餘千克,包括製作甲片的原料、坯料和廢品,還有編綴甲片的銅條以及鑽、刀等金屬工具(圖四)。目前唯一能與石鎧甲對應的產品只見於秦始皇陵陪葬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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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柏家嘴區

位於整個“宮城”最東部,此地或為蘭池宮所在。手工業遺存只有製陶一類,依照編號推測該區域窯址數量似在49座以上,但只明確3座與秦有關。其中編號82XZBY47和82XZBY48的窯體呈長方形,弧形頂,由窯門、火膛和煙道三部分組成。煙道3個。窯室內填土含較多的秦筒瓦、板瓦和陶器殘片。發掘者推測這是燒製磚瓦和陶器的秦窯。

該區域更多陶窯的時代被確定為西漢。除生產建築材料外,日用品也佔很大比重。陶窯毗鄰的北部塬地是西漢長陵、安陵及陪葬墓所在,有多處地面建築。不少陶窯出土的磚瓦與漢長陵邑所出形制相同,生活用品中的盆、罐等品宮廷官府所需者亦當為數不少。也就是說所謂秦咸陽城柏家嘴製陶作坊區的規模很小。

總體上,東北部手工業遺存依附於宮區,主要集中於宮殿區的西部和北部,已知總面積超過230萬平方米,涉及手工業製作、管理及儲存。如果將宮殿區包括在內,秦咸陽城東北部遺存涉及面積約500萬平方米,經濟職能的遺存約佔總面積的一半。

僅從製陶業一類來看,東北部胡家溝窯址皆在原生土上挖成,可稱土壁窯,屬秦代;製陶業已經達到產業化程度,不僅能基本滿足當地工程建設需要——如在已發掘的一、二、三號等建築遺址中,只有少量建築材料來自市亭或民營作坊——而且有向外輸出——同樣內容陶文的建築材料也見於秦始皇陵。但由於考古手段單一,只有少量經過了發掘,其中一部分陶窯是否為磚瓦窯,亦或不排除有與冶鑄工業有關的烘範窯。柏家嘴窯址多為土坯或磚砌窯室,可稱為砌壁窯,多屬漢代。其製陶業生產在秦漢時期保持了延續性,為漢陵的修建提供了基礎。但在戰國晚期至秦代時期,此地陶窯數量很少,只有3座,應該是秦末專門為蘭池宮修建而作,不足以稱之為“製陶產業”。

西南部位於“宮區”外西南約5千米處,近渭河灘地,地勢較低窪,海拔約380米。又被稱“長陵車站手工業作坊遺址區”“製陶作坊區”。20世紀曾有發掘,主要有大量密集的水井、陶窯,較多的窖藏、灰坑和兒童墓葬。

1。製陶

大量陶窯。已發掘陶窯6座,窯形包括圓形、長方形和馬蹄形三類,煙道與東北部胡家溝所見一致,也只在窯室後壁正中有一個。這說明單煙道陶窯是秦咸陽城遺址的早期窯型。堆積中多夾雜日常生活類陶器,有部分建築材料如筒瓦、板瓦。

發掘了7個放置陶器窖藏坑,出土了大量的日用陶器和製陶工具。部分窖穴雖然表面看是儲物之用,但具有半地穴房址的一些特點,或許為簡易形式的建築居址、工作棚。例如59XYCLJC1,平面呈不規則的長方形,南北寬2。6—6。6、東西長3。7—14。3、深0。5—1。4米。坑內有規律的排列著甕、罐、釜、盆、繭形壺、鬲、器蓋、豆、器座、陶拍和支墊等幾乎全部完好的陶器共計80餘件。器物大多倒置於土坑中。坑中有一條便於行人的南北向灰土路面,路面寬2。4米(圖五)。路面顯系長期出入踩踏形成。根據其面積、內部結構和存放物品種類等方面分析,與成品儲存甚至銷售環節關係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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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地發現大量陶器上戳印陶文,內容涉及“鹹亭完裡”“鹹屈阝裡”“鹹沙裡”“鹹高裡”“咸陽市”“鹹白裡”“杜亭”等等三十餘種。原發掘報告認為這些陶文“其意就在於表明產品自身的屬性。即該產品的生產單位和該單位所屬的手工業作坊”。此判斷可以理解為這些產品並非製作於發現地即長陵手工業作坊區,有系周邊作坊以商品用意輸入而來的可能。

2。冶鑄

金屬窖藏三處。其中61XYCLC3中發現500餘千克的經高溫燒結成塊狀金屬遺物(圖六)。部分器物形體巨大,有的鐫刻銘文和精美的錯金銀紋飾,還有一件完整無缺的秦始皇二十六年詔版。62XYCLJC4共出土銅器280餘件,其中有戰國貨幣140餘枚和1枚銅錠,另外有一些生活用具、兵器,車馬器和服飾配件及裝飾品。多殘,器物配件不成套。82XYCLJC7出土殘銅器、半兩錢及銅錠、銅渣共計75公斤,也大都殘缺不全。冶煉銅器的原料銅錠1件,即62XYCLC4:132。扁圓體,直徑僅約7釐米。82XYCLJC7出土3件圓形銅餅,其一82XYCLC7:94的直徑為12釐米,厚度1。5釐米,也很小。同出的石塊未經檢測,屬於鍊銅礦石的說法只是推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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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金屬物品絕大部分為經過使用後的廢品或澆築後未能成型的殘次品。學界對其性質認識不一,有府庫、商品、報廢品、冶鑄遺物等說法。由於至今尚未發現熔化銅鐵的坩堝以及鑄器的模範、足夠大範圍的工作場所,很難說此處存在金屬器具生產和為其他地區提供原料供應,充其量是一種原料儲備。《睡虎地秦墓竹簡》“金布律”記載有對金屬物品回收再利用的相關制度:“縣、都官以七月糞公器不可繕者,有久識者靡之。其金及鐵器入以為銅。都官輸大內,內受買(賣)發之,近七月而畢……”。金屬報廢物品儲藏窖的說法比較合理,物品與秦國大內關係密切。

多年來此區域屢有盜掘活動,大量銅錢、箭鏃、印章流入市場,曾收繳到直徑約3。2釐米的半兩銅錢。2008年咸陽市文物工作者採集到五百刀幣、半兩、五銖、開元通寶、聖宋通寶等不同型別銅錢、銅容器殘片、薄如紙的銅箔片、鐵片及鐵渣。2018年有800多枚楚國蟻鼻錢流入古玩市場,種類有五品八種之多。大批次蟻鼻錢出現的原因不外乎三種:移民、統一前的貿易或統一過程中的戰利品;與之相對應的區域功能共三種:移民居地、市亭、中央或地方某機構的物資庫。而大量不同時代錢幣的頻出,則說明該區域的歷史沿革情況,這與西漢以後此地為新城縣和渭城縣的史載相吻合。

3。制骨

經常出土經過截鋸加工的鹿角等半成品製件,具體資訊不詳。2017年發掘清理了一座圓形袋狀灰坑(圖六)。主要包含物以牛、馬等大型哺乳動物的骨骼為主。部位可分為頭骨、脊椎、肋骨、盆骨、長骨、掌骨和蹠骨、較小骨骼等8類。股骨近端均僅為股骨頭。據加工痕跡判斷有廢料、餘料與半成品。廢料105件、餘料46件,半成品1件為裝飾品骨環。高比例的廢料說明此地有制骨取料初級階段的活動,骨料涉及的動物種屬也較東北部更加豐富多樣。

總體上,西南部遺存由於渭河的北移,現已被分割和淹沒,沿渭河南、北灘地東西長3千米的範圍內均有秦漢遺物。初步判斷該區面積近960萬平方米,約為東北部宮殿及官署手工業遺存總面積的兩倍,涉及的手工製作型別也比較豐富。同時,有必要強調該區域遺存的性質絕不僅僅是手工業生產,所謂“製陶作坊區”的說法更是以偏概全。

首先,其中有居址。

該地發現了大量小孩墓葬。據研究,戰國至秦漢時期,有將夭折的兒童就近埋在住居附近的習俗,“可以看作是當地居民對死亡兒童的一種‘棄埋’,因而墓擴一般不規整”。在西南部這種對兒童的“棄埋”現象非常普遍,均不見隨葬品,所使用的葬具有兩陶鬲相扣合、陶甕與陶盆相扣合、板瓦扣合等七種形式。類似情景見於山西侯馬XXII號鑄銅遺址,15座戰國早期甕棺葬散亂地分佈在活動硬麵的兩側,並與房址、灰坑等混雜在一起。

路家坡村是兒童葬的另一集中地,位於西南遺址區的正北塬地。1972年出土迭壓在一起的陳爰金版8枚,有學者認為金版是“有意識的埋藏”。但金版出土地點的東、南二面各1米左右處發現了秦“半兩”錢、戰國素面銅鏡、大口小底甕和小口折肩小底罐以及橢圓形粗繩紋小甕棺兩具,甕棺內尚有小孩遺骸。在周圍地面及附近的斷崖上,還可以看到暴露的人骨架,但無棺槨痕跡。隨後還清理了一個秦代的甕棺葬。可見該地是一處以埋葬兒童為主的叢葬墓地,同樣的情況見於寶坻秦城遺址。秦漢時期有小兒鬼的民間意識,而葬於道路有明顯的厭勝意義。路家坡村陳爰金版出土單位不是窖藏,而應該與墓葬的隨葬品有關。依其位置大致可確定手工業區北界。

該地發現大量水井。西南部截至1981年,共計發現水井116處,20眼經過清理發掘。雖然在原報告中未提及井壙規格,但根據附圖可知壙外擴極大,尤其是口部,中心部分放置陶圈或砌磚後,壙壁與井壁之間填質地不同的沙土,底部亦有特意而為的沙層。這些堆積是特意而為,不僅是為了固定井壁,應該有過濾水質的目的。“井,池穴出水也。《說文》曰:清也。故《易》曰:井洌寒泉,食。甃之以石,則潔而不泥。汲之以器,則養而不窮”。儘管從東周時期以來的情況看,水井多與手工業區甚至是製陶業有關,但手工業區一般人居密度大,設定過濾水質的措施也應考慮與日常生活飲用有關。

該地發現大量高等級建築材料。瓦當、筒瓦、板瓦等建築材料與東北部夯土建築遺址所見基本一致,2018年採集的“鹹高裡憙”戳印陶文板瓦曾於咸陽宮殿區採集三例。其中還有一些戰國中期遺物,例如外壁裝飾極細繩紋、內壁有麻點、泥條盤築方式製作的筒瓦,說明西南部不僅有大型高等級建築,而且修建時間與東北部建築同時。2017年發掘清理了多處民居建築(圖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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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其中有商業。不同作坊甚至鄰縣“杜亭”的產品同出於該地即是證明。據《史記》卷85《呂不韋列傳》記載,呂不韋嘗以相國之身公佈其《呂氏春秋》一書於咸陽市門,懸千金其上,延諸侯遊士賓客有能增損一字者予千金;《史記》卷87《李斯列傳》載秦二世嘗殺大臣蒙毅、公子十二人死咸陽市;李斯父子也被腰斬咸陽市。秦人設市於城的傳統可上溯到雍城期間,旨在把商業經濟納入城市管理體系,這是從“城”到“城市”發展的必然結果。

透過近六十年的考古工作,咸陽城北區手工業的型別、規模和分佈情況基本清楚。東北區“官屬手工業”和西南區“長陵車站手工業”之間存在明顯的聯絡和區別。

無論是冶鑄還是骨器、石器的製作,東北區不見原料初加工階段遺物;西南區則相反。這種現象說明西南部是咸陽城北區手工業的初加工地,承擔了為東北部官屬手工業提供原材料的職能,體現了秦咸陽城內手工業分工的進一步細化。

從產品流向看,東北部為宮區及皇室貴族服務,既有修建宮室和陵園所需的建築材料,也有日用禮器和喪葬明器,產品流通面窄,總模式類似“計劃經濟”;西南部既為宮區服務,更多流向商業貿易,產品流通面寬,總模式類似“市場經濟”。

將上述遺存點定位在地理空間中,咸陽城北區明顯有東北部、西南部兩部分,二者之間存在一定範圍的遺存空白區。空白區的北部是一條南北向的自然沖溝,儘管目前對沖溝的形成時代尚不明確,但也許它是當時利用自然地貌而成的兩區分界(圖八)。如此以來,北區的整體佈局除了外部的陵墓區,實際上內部有“雙區並列”的特點:東北區兼有行政和皇家事務的管理職能,西南部承擔的經濟職能相對突出。與成都的大小城模式有相似之處。

從手工業遺存看秦都咸陽城北區佈局

現存文獻中,晉人常璩撰寫的《華陽國志》是明確記載成都“與咸陽同制”的最早者。據《華陽國志》卷3《蜀志》載:(秦)惠王二十七年,(張)儀與(張)若城成都,週迴十二里,高七丈;郫城週迴七里,高六丈;臨邛城週迴六里,高五丈。造作下倉,上皆有屋,而置觀樓射蘭。成都縣本治赤裡街,若徙置少城內〔城〕。營廣府舍,置鹽、鐵、市官並長丞,修整裡闠,市張列肆,與咸陽同制。秦國的成都城包括大城、少城二部分。大城居西,與都城相比有內城性質;而少城居東,為工商發達之區,具有外郭城的性質。既然成都“與咸陽同制”是延承咸陽在政治、經濟上的制度,反推而論咸陽城應該存在類似功能分割槽。與成都城所不同的是,咸陽城的宮城位於東北,“外郭城”位於西南並未見圍繞一週的夯牆。

這種空間佈局有自然地理環境方面的原因。咸陽城範圍內,渭河基本走向是西南向東北斜行。東北部地勢高亢,設定宮城;西南近水,為工商業、平民居址的集中區。這種佈局突出了宮城的王權地位,是東周以來諸侯國都城的一個慣例。而圍牆作為界域標識,它的有無應該從歷史背景、自然地理條件綜合考慮。

整體咸陽城北區應該有的機構,東北部除了宮室之外,所見各類手工業製造均與少府有關。據《漢書 百官公卿表》:“少府,秦官,掌山海池澤之稅,以給供養,有六丞”,涉及樂府、考工室、左右司空、東織、西織、東園匠、都水等部門。西南部高等級建築可能為內史治所。從戰國時期開始,秦內史主管財政經濟,其職掌具體包括三方面:物資、金錢和廄苑。

無論是少府還是內史,承擔的行政職能偏於經濟管理方面,二者下轄的手工業製作總面積約為1190萬平方米,是270萬平方米宮殿區的4倍多。大面積經濟功能區尤其是東北部大面積存在的手工業生產近距離靠近宮區,存在不安全隱患,環境也存在汙染問題。無論是對處理政務的前朝還是佳麗雲集的後宮都存在不利影響。正如劉慶柱先生所言:“大概從秦昭王開始,秦國統治者在都城建設中,大力向渭河以南擴充套件。宗廟、章臺、興樂宮等重大建築大概至遲都建成於這時期。當時渭南的宮室建築已是秦王的重要活動場所,……”。透過石鎧甲和石磬等陵墓用品製作點的發現,可見這種都城重心南移的趨勢至秦始皇時期接近尾聲,與渭河以南開始的阿房宮修建同期。

(作者:許衛紅 陝西省考古研究院;原文刊於《南方文物》2021年第2期;此處省略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