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子也風流!李白的四段“悲情”婚姻史

李白(701年-762年) ,字太白,號青蓮居士,又號“謫仙人”,唐代偉大的浪漫主義詩人,被後人譽為“詩仙”。

才子也風流!李白的四段“悲情”婚姻史

其人爽朗大方,愛飲酒、喜交友,他才華橫溢、文思泉湧,一生作詩無數,可謂才高八斗,然而他的婚姻史卻幾經坎坷、無一不以悲情而收場。

1、

第一次入贅豪門

公元726年冬,大齡“剩男”李白離揚州北遊汝州(今河南省汝南縣),至安陸(今湖北省安陸縣),途經陳州時結識孟浩然;次年,經好友孟浩然撮合,與前宰相許圉師之孫女許氏結婚,入贅於安陸,婚後育有一子一女,然好景不長,十年後,許氏病亡(另一種說法是婚變)。不得已,李白帶著兒女投奔山東堂弟李冽處以營生。

2、

一段“分手”的婚姻

公元737年,李白時年37歲,經堂弟李冽(時任兗州佐副)介紹,續娶了一位劉姓婦人。

這位劉姓婦人,她對李白的詩歌完全不感興趣,對李白整天只知道飲酒作詩、高談闊論而不懂得掙錢養家,讓她過不上吃香喝辣的生活感到不滿和厭惡,

對此,李白飽受譏笑和侮辱,二人關係急劇而下,不多久,兩人“告吹”。

期間,李白《雪讒詩贈友人》有詩為證,詩曰:“彼婦人之猖狂,不如鵲之強強。彼婦人之淫昏,不如鶉之奔奔。坦蕩君子,無悅簧言。”

3、

一段不被認可的“婚姻”

公元742年,李白再次舉家移居任城(今山東濟寧),他認識了一位鄰家女子,倆人情投意合,李白所寫的《詠鄰女東窗下海石榴》就是為此女子而作。

《李翰林集序》記載她只有四個字“魯一婦人”,連姓氏都無從知曉,當時受到唐朝法律規定原因,身為士大夫的李白不能與這個普通女子正式結婚(此時李白在朝任翰林一職,即毫無實權的御用文人),但是她為李白生了一個兒子,取名為頗黎,5年後,這位婦人不幸去世。

4、

第二次入贅豪門

公元744年,李白在梁園(今河南商丘梁園區)和杜甫等友人飲酒,興起在牆壁上寫下《梁園吟》,不久,一位宗氏女子來到此處,看見牆上的詩波瀾起伏,久久不能釋懷,因為僕人要打掃園子,欲將這牆壁上的詩擦去,宗氏趕忙阻攔僕人,花下千金買下這牆壁,成語“千金買壁”由此而來。

宗氏出身豪門,她的爺爺是武則天時期的宰相宗楚客。公元746年,因兩情相悅,時年47歲的李白和20多歲的宗氏結為夫妻,李白又一次入贅。婚後,李白為宗氏寫下不少詩篇,《秋浦寄內》、《自代內贈》等就是這一時期的作品,後因李白亂入政治紛爭,被流放,兩人終不得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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