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伙利用跨境電商走私進口貨物逾2.6億元 一審最高獲刑十年

團伙利用跨境電商走私進口貨物逾2.6億元 一審最高獲刑十年

南寧海關緝私局17日通報,近日,廣西崇左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局隸屬憑祥海關緝私分局偵辦的一起跨境電商走私案件作出一審宣判,對9名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其中5人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1800萬元至4000萬不等罰金,該案總罰金超過1億元。

南寧海關緝私局介紹,2019年6月14日凌晨,該局組織精幹警力在重慶、浙江溫州、廣東東莞及梅州、廣西南寧等地開展集中抓捕行動,打掉兩個涉嫌利用跨境電商交易平臺走私進口境外貨物的犯罪團伙,案值約2。64億元,涉嫌偷逃稅款4922萬元。

據民警介紹,2017年5月至2019年6月,犯罪團伙組織人員在境外攬收普通貨物或者快件後,將貨物資訊發至國內,由其他團伙成員在國內電商平臺虛構訂單並製作虛假單證,利用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渠道,透過偽報貿易性質、偽報貨物品名、低報申報價格等方式,從廣西南寧綜合保稅區、憑祥綜合保稅區走私進口大量產自境外的服裝、箱包、食品、保健品、化妝品、電子產品等高價值商品,偷逃應繳稅款,牟取鉅額非法利益。

目前,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的單次交易限額為5000元,個人年度交易限額為人民幣26000元,在限額以內進口的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免徵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按法定應繳稅款的70%徵收。受差額稅率的驅使,走私分子不惜鋌而走險將境外普通貨物或者快件,偽報成申報稅率更低的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採用違法違規方式向海關申報進境跨境電商貨物,達到其偷逃應繳稅款的目的。

南寧海關緝私局表示,這種行為嚴重衝擊我國正常跨境電子商務市場秩序,擾亂跨境電商平臺的良性競爭,不利於國家對跨境電商產業監管,該案的成功偵辦對維護良好的商業環境,規範行業執行規則起到了積極推動作用。緝私局將持續緊盯跨境電商走私等各類走私違法犯罪活動,繼續保持打擊走私高壓態勢,堅決維護國家經濟秩序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