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解讀:小過:飛鳥遺音留悲鳴

§1。適度與適中是事物永遠的法則,也是事物永遠追求的目標與最美好的理想。世界有陰陽兩種氣體構成,兩種氣體是一種相互轉化的關係。陽盛則陰必衰,陰盛則陽必衰。在一年四季陰陽轉化的過程中總會出現陰盛或陽盛的情形。在所有自然存在中都會存在陰陽兩種氣體,也都會存在陰盛或陽盛的情形,譬如在樹木與動物的身上都存在此種情形。這種陰陽盛大的情形都稱之為“過”。乾陽為大,坤陰為小;剛健為大,柔弱為小。陰陽不管大小都會存在“過”的情形。乾陽剛健盛大稱之為大過,坤陰柔弱盛大稱之為小過。

《易經》解讀:小過:飛鳥遺音留悲鳴

《易經》大師曾仕強

震為動而艮為靜,外動而內靜,動小而靜大;震為雷而艮為山,外動而內山,雷小而山大;震為行而艮為止,行小而止大。小過卦體是震上艮下,有山上響雷的表象,雷聲超過了尋常的雷鳴。小過卦體是四坤陰在外,二乾陽在內,柔陰多於剛陽而陰者過盛。三四乾陽剛健失位而不中,此時不可以作大事。卦體內實外虛,就好像飛鳥的翅膀與羽毛。小過的時候在小事上能稍有過分,譬如行止時過分恭敬,喪事時過分悲哀,日常用度時過分節儉,目的是為了矯枉過正。

爻辭曰:“小過:亨,利貞;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小過象徵略為過分。身處小過時刻能夠亨通。關鍵是要恪守“正”這個根本,應該恪守中正的道德。生命個體身處小過時可以去幹一些小事,但不可去涉足大事。這正如飛鳥留下悲鳴之時不應該向上強飛而應該向下棲息一樣,這樣才能得到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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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樹迎秋圖

過指超過常態。站在矯正的角度,矯枉必須過正,過了才能夠歸附正位。每件事情都有自己的規律,有時只有超過以後才能亨通。正是事物適宜的標準,糾正就必須超過。超過是為了順應事理,順應事理必然帶來吉祥。超過能夠矯正事理而激勵世俗,有利於歸依正道。一般而言,小事可以矯正,大事是不可矯正的。

飛鳥的遺音越是近愈是響亮,越是遠愈是微弱。飛鳥發出哀鳴是為了求取棲息之地,越是飛至過高的高位就越是無所適從。這就像賢德君子身處窘迫的時候,為了矯正窘迫的境地,順則執受卑下的位置而逆則犯君凌上,順逆好像飛鳥上下飛翔一樣。

生活過於奢侈或過於輕慢是太過;過於謙恭或過於勤儉是小過。小過指過於小。譬如行為過於恭敬,喪事過於哀傷,用度過於節儉,這些都是過於小的表現。一言以蔽之,小過是自貶到極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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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日照山川圖

大事指關係國家的事情,小事指日常常行的事情。做事雖然崇尚正中,也只是一種期待與一種理想的狀態,事實上是永遠不可能做到。面對極其重大的情勢就必須要損耗多餘來彌補不足,事情到了枉處則必須矯正。對於人事,性格高傲亢奮的個體必定會失去正道而遠離事理,性格卑微簡約的個體會得到正道而切近情理。這也像飛鳥,疾飛就會失正而緩飛就會近正。

§2。1俗話曰,爬得高,摔得響,期望越大,失望就越大。飛鷹飛翔藍天是一種享受,因為藍天是飛鷹的場域。麻雀飛穿樹枝是一種享受,因為樹枝是麻雀的場域。假如麻雀要想飛越藍天,它飛越得越高,產生的災難也就會越大。假如飛鷹穿越樹枝,它就會無所作為,也會無所事事,此之謂小過。所以,不切合實際的幻想是導致人生災難的最直接的因素。越是不切合實際的幻想,就越是容易破滅,結果也就越是悲慘,就像放飛的風箏,線放得越長,就越是容易折斷,折斷後就越容易摔得稀爛。這正像李清照所曰“只恐雙溪蚱蜢舟,載不動許多愁”,試想自己只是一隻小小的蚱蜢舟,即使是把自己幻想成大船航母,也是載不動許多愁的,即使勉強去載,也只能是舟翻人落水。生命個體期望得越高,就會越遠離自己的實際,期望就會變成幻想,甚至是空想,到頭來就會破滅得越是慘烈。因此,進行理想教育,假如是人為的拔高教育,那就是一種會帶來災難的教育。

爻辭曰:“初六,飛鳥以兇。”飛鳥向上勉強飛翔,就會出現兇險,這是一種咎由自取的行為,是一種無可奈何的行為。飛鳥位處艮山之處是處於棲息的時刻,是應當停止的時刻。此時,飛鳥如果飛翔必然導致兇險。此時,飛鳥假如飛翔得越是迅猛疾馳,疾飛的越快與疾飛的越遠,走向兇險的距離就會愈近,時間也就會更短。災禍來臨的也就會越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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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盪舟圖

坤陰位於開始之時,按照事理應當超過且超過的距離必須達到很遠的程度,而現在是位於沒有超過的時刻,這是應當超過而還沒有超過,此即“進而之逆”。坤陰位於開始之時,是位居卑下的位置而還沒有達到上位,表明還不具有位居上位的條件。身處卑下的大地而志向卻幻想著藍天,必然會導致兇險。理想盡管美好,但實現的理想卻是需要與之相對應的條件作為基礎。理想遠大而條件缺失,是實現不了理想的。不但實現不了理想,反而會招致禍患。這也是許多生命個體產生心理疾病的主要原因。這是咎由自取,是玩火自焚。

§2。2職權指職位所賦予的責任與許可權,職權又稱謂職責。生命個體處在每個職位,都會賦予特定的責任與許可權。譬如君主有君主的職責,臣僚有臣僚的職責,臣民有臣民的職責,它們之間往往是不能超越。俗話曰,公雞打鳴,母雞下蛋,這是對公雞母雞職責的規定。雞這種職責也是不能改變的,假如改變各自的職責,災難就會發生。這種職責就是社會秩序的構成因子,職責的超越就會破壞或顛覆應有的社會正常秩序,秩序就會變得混亂,社會也就要變得混亂。因此,恪守自己的職責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不越位是良好秩序的保證。

爻辭曰“六二,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無咎。”超過祖父,遇到祖母,是一種超越至尊的行為。這就像臣僚擅自越過君位,去跟臣僚遇合,勾結,是一種災難性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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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山川圖

坤陰位居尊位是祖妣的象徵。與二雖然相應,但在超過之時必須有超過尋常的智慧,它與二是不同的。遇即當。坤陰越過祖而遇到了妣,雖然有過適當,也因為身處陰過的時候,所以不會發生過錯。在坤陰超越之時,此是達不到君位而適逢於臣位。坤陰上不會欺凌於君,下卻能安於臣位,坤陰是恰當於臣道。坤陰恰當於臣道才不會發生災禍。

過與不及是針對“時”與“分”的“當”與“不當”而言,並不一定處在中正的時刻與位置。譬如遇妣而越過了祖,針對這種過的行為,剛陽的祖認為不以為過,陰柔的妣則認為是逆越了。但因為遇妣而未及於妣(即不及於或未達於君),是到達了臣位而又堅守了臣的職責(遇其臣),因此是沒有災咎。我們知道,“祖”為陽,“妣”為陰,乾陽亢奮而坤陰溫順。從本質上曰,過祖遇妣是遠離乾陽而近就坤陰,矯正亢奮而依從陰柔,這正是為臣為妻之道的要求。

《易》的道理,陰陽相應的則是君臣、夫婦,取其異類的內涵。陰陽沒有相應的則是父子、等夷、嫡媵、妣婦,取其同類的內涵。古代看重昭穆,孫依附祖先,孫婦依附祖姑。該卦二五都是陰柔,是妣婦之配,而沒有君臣的交情,因此,該卦取其妣婦而達不到君臣之間的情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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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鴨戲水圖

中正指應當超過就超過,應當不達到時就不達到,這是需要仔細權衡考量,才能達到的。過與不及,超過或達不到,都不是正中的表現。

禮儀追求的是得當與適中,是恰如其分。二位不應於君是不敢仰仗於君,然而它能堅守下位持守陰柔,是不失為臣之道的表現,表現了坤陰恭順的品德。對於那些自己做不到的事情與停止在自己所不及的地方,而能安於名分的本位是坤陰持守中正之德的表現。恭敬與節儉是對臣妻的要求,也是臣妻中正之道的表現。

坤二柔順中正前進能越過三四而遇到坤五,這是坤陰超越乾陽而遇到了坤陰。但假如坤二還是趕不上坤五,是未能遇到君主而是遇到了臣妻。這即過而不過與守正得中。這是不會產生災禍的。在上的乾陽是父,尊於上父者即為祖。即三為父,四為祖。二與五相應表明兩者都具有柔中的道德而志向卻不盡相同,坤陰超過四而遇到五,此即“過其祖”也。

§2。3強盛是乾陽的特性,是生命個體健壯的表現。強盛指力量強大,剛健勇猛,是生命個體發展的極好的階段或時期。依靠自身的強盛能夠順利地克服前進路上的艱難險阻,具有戰勝一切困難的力量和能力。生命個體力量強盛是具有了做事的潛質或資質,但假如生命個體自恃自身力量強盛卻為所欲為而放棄必要的戒備之心,那他必將要被人所害與面臨極大地危險。乾陽剛猛導致垢惡是千古不變的法則,剛過必折也是恆古不變的律條。自恃強盛的下場必定是可悲的。

爻辭曰“九三,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兇。”假如生命個體自恃強盛而不願過分防備,那就必然將要被人所害,面臨非常嚴重的危險。

做事情超過適當的地方才能得中。乾陽得位居正,必然做事剛猛亢奮與勇往直前,此時乾陽是不會顧惜後果的。乾陽的行為必然會被眾多的坤陰所加害和垢惡。乾陽假如不加以提防就會帶來災咎,假如能夠不斷地反省自己,能糾正自身過於剛性的行為並時刻防止坤陰的垢惡,就能夠遠離災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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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樹綠山圖

乾陽雖得位居正,但還是身居下位與地位卑賤,還是力量弱小與言語輕微,此時還是不能夠圖謀大事。此時唯一需要做的就是矯正自己的性格,堅守中正的德行,謹小慎微,從根本上防止陰柔的垢惡,而避免災難的發生。

§2。4窮則變,變則通,是事物存在的法則。變通是事物發展的道德,也是事物得到健康發展的惟一道德。任何事物不可能永遠強盛,也不可能永遠處於一帆風順的狀態,物極必反,事物走向極點就會走向反面,就會面臨窮困的境地。任何事物用剛過極也會走向自己的反面。對於強盛的事物,只要知曉變通,就不會恃強恃剛,就能心存戒惕,時刻反思自己,戒掉自己恃強恃剛的不良道德,去主動地恪守中正的道德。

爻辭曰:“九四,無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乾四以剛健位居坤陰柔弱的位置,他只要不過分恃強恃剛且能克服掉恃強恃剛的不良道德,不去主動地迎合坤陰陰柔而時刻存有戒惕之心,就能規避掉即將到來的兇險。

乾陽位居坤陰之位表明乾陽剛陽不足與不得其位。此時需要審時度勢,需要隨時隨勢而動而不可固守常態,需要依靠坤陰而不是一味地主動迎合坤陰而完全喪失乾陽的道德,這樣就能置身於危難之地之外了。遇指合乎人情,依靠事理。既要按照事理做事,但也要通達變道,不固執己見,就能安然無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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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水盪舟圖

§2。5陰氣與陽氣均衡才能形成密雲,才會形成水滴。假如陰氣超過了陽氣,陰氣與陽氣就不會交合,也就形不成雨滴。陰氣在下而陽氣在上,假如陰氣超越到至高的位置也只能烏雲密佈,是構不成雨滴與下不成雨的。

爻辭曰:“六五,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烏雲密佈在天空而不下雨,這些烏雲是從城的西邊飄過來的。王公們用細繩系在箭上射取那些藏在穴中的野獸。

坤陰位居尊位但心有餘而力不足,雖位處陰過之時但還是不能有所作為與成就大事的。這就像烏雲密佈卻不能成雨,羽箭射入空穴,是不能捕獲獵物的是同樣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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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國水鄉圖

§2。6當事物超過了應有的極限,危險也就悄悄來臨。俗話曰,高處不勝寒,一個事物攀爬得越高,尤其是攀爬到最高極限的時候,它就會變得孤單與超越自身的本位,那就無比得危險了。此之謂至極禍生。

爻辭曰:“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兇,是謂災眚。”坤陰上升到了極限,試圖跟乾陽遇合卻沒有遇合到乾陽,竟然超越了乾陽。這就像飛鳥不安於自身的棲身之所而飛到了高處就可能遭受射殺之禍,此之謂災殃禍患。

物極必反,反必至禍。坤陰位居極高的地位是背離常理越來越遠了,假如此時還是一味地繼續地攀爬,就只能是攀得高摔得響,得到悲慘的下場。這就像飛鳥展翅高飛,飛到了無限的蒼穹,此時假如還不知停止,那就必死無疑了。

總之,時處小過之時,需要敬小謹微,審時度勢,順勢順時知變而自保其身。一句話,明哲才能保身,反之就會傷身。

《易經》解讀:小過:飛鳥遺音留悲鳴

煙霧繚繞小鄉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