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之所以為中國(五)——防範男女關係存在的亂情風險

這裡的男女關係不只是夫妻關係。婚姻,婚外情,亂情,入贅,私奔等等各種男女關係,對傳統農耕村落的影響極具創造性和顛覆性。中國傳統農耕村落,男女關係在穩定和延續父子關係的縱向關係和兄弟關係的橫向關係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中國之所以為中國(五)——防範男女關係存在的亂情風險

這裡的男女關係不只是夫妻關係

從生物學的角度來看,人,尤其是男性,天性趨於多性伴侶。因此,農耕村落的穩定性而言,男女關係的複雜性是必然要被管控的。出於本能和強烈情感,男女關係很難接受理性教誨和制度規訓,而風險一旦發生,其影響範圍和破壞性,無法預測。父子關係和兄弟關係對農耕村落的穩定是建設性的,而男女關係則是創造性和高度風險性的。穩定的婚姻家庭關係對農耕村落而言是有積極意義的,男性可以確定的親子關係,是夫妻關係穩定的前提,也是出現一切父子關係和兄弟關係的前提。父子關係不確定,夫妻關係也很難穩定。“男女有別,然後父子親;父子親,然後義生”——《禮記》。因此,“男女有別”是保持家庭穩定的前提,是“齊家”的起點。

中國之所以為中國(五)——防範男女關係存在的亂情風險

男女關係,對穩定農耕村落是建設性的,也是高風險性的

男女有別的實踐重點則是防範男女間的亂象風險。這裡從防止生物性男女亂情的“同姓不婚”和防止社會性和政治性男女亂情風險的“授受不親”兩方面來討論。

一、“同姓不婚”,防止生物性男女亂情

首先,在傳統中國,以父系血緣關係為脈絡的姓氏制度要求以父系為中心,兒女跟父姓(入贅的特例,後文和下一章節都會討論)。同姓不婚,在生物學和社會學的意義上,杜絕相同血緣關係帶來的不利影響。但這種不嚴謹的一刀切,禁止姑表兄妹/姐弟結婚,卻允許姨表兄妹/姐弟結婚。從社會實踐層面上看,這其實是非常務實可行的,關鍵因素是搜尋成本。如果全面追溯男女雙方血緣譜系,在傳統中國農耕社會,考慮到資訊的處理能力,太過複雜,而只看父系,就可以最大限度防範本村落的男女關係。

其次,農耕村落採用“從夫居”的外婚制,即要求村落成員一律同他姓村落的成員成婚,而且女性從夫居。這不是偶然,也不僅僅因為男權。這對女性種種不利,但從穩定村落和成本受益確是理性的。女性在社會學上通常比男性更能適應陌生社會,而陌生社會通常也更願意接納女性而非男性。往往部落或文明衝突,勝利者會屠殺失敗方的所有男性,接納失敗方的全體女性。如果普遍採取“從妻居”,那麼加入村落的男性在普遍沒有血緣關係的情況下,男性的生物學特點將會使整個村落陷入激烈競爭的狀態,無論是生產生活資料,還是沒有血緣關係的女人,很難接受“妻為夫綱”約束下的男性,對一夫一妻制是破壞性的,會導致強壯男性的一夫多妻制的形成,也就沒有了農耕村落形成的基礎。

中國之所以為中國(五)——防範男女關係存在的亂情風險

傳統中國,普遍採用同姓不婚,從夫居的外婚制,隔離和早婚制

採用統一的從夫居制度,可以減少甚至避免家庭內財產分配和繼承糾紛,可以減少不同村落之間的矛盾。同時由於從夫居制加隨父姓,還可以有效保持和延續單姓村落。“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從社會學的角度而言,這都並非源於歧視女兒。

那麼入贅作為特例,從妻居和後代隨母性,顯然與傳統常態不同。從妻居可以要解決女方父母的贍養問題和女方家庭香火延續的問題。而隨母姓也是在最大可能性是避免農耕村落的基本制度、即有的組織架構和秩序。

在同一個農耕村落裡,為了防範同村少男少女的亂情之戀,往往採取隔離和早婚的方式。女孩稍長,一般家庭會開始注重培養日後十分重要的生存技能——針線活,採取“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方式避免她們被同村男孩誘惑,同時“女大不中留”,及早嫁女,也是幾乎包括農耕時代中國在內的世界各國普遍做法。

二、“授受不親”,防止社會性和政治性男女亂情

婚姻方面的問題在“同姓不婚”的制度規範下能有效解決,但是,在婚後和婚外方面,“授受不親”就成了男女關係裡,最重要的基本制度了。

這個問題的核心原因是人的生物特性是多偶的,如果沒有制度性約束,無論是一見鍾情還是日久生情,很容易直接改變現有的社會關係。高度原子化的現代社會,這種社會關係改變的影響已經大大弱化,而在傳統中國的農耕村落,這種男女關係的改變,往往影響巨大,無論對普通家庭,還是對村落而言,都是難以接受的。陌生女子嫁入農耕村落裡,如果她不從一而終,村落其他已婚或未婚男子便可以隨性追求,這種性愛產生的結果,雖不構成生物學意義上的亂倫,不違反“同姓不婚”的禁忌,但卻對整個村落的制度和倫理問題產生毀滅性破壞。

中國之所以為中國(五)——防範男女關係存在的亂情風險

只要兩性情投意合,年齡、輩分、階層甚至血緣都不具有決定性意義。

然而,其實即使有了“授受不親”的約束,這樣的現象還是會出現。因為只要兩性情投意合,年齡、輩分、階層甚至血緣都不具有決定性意義。因而,即使社會不接受、不認可,甚至制裁,這樣的情愛幾乎都會出現在任何社會、任何群體和任何時期。這無關、至少不算是個人道德和品格問題。這些情感違規,但卻不反常。《聖經》允許“兄終弟及”的婚姻,傳統中國北方遊牧民族曾有“妻後母,娶寡嫂”的習俗,即使唐朝宮廷也出現了武則天和楊貴妃這樣的事例。

在中國傳統農耕村落裡,女性嫁入村落,所建立村落關係,往往都是基於或者繼承男性在村落裡的關係網路,這也就是中國人通常所說的不是同一個人結婚,而是同一個家庭。這也就為婚外的情感帶來諸多的麻煩,一旦有了孩子,就加劇了繼承關係和一鍵清零重構關係的矛盾,無辜的孩子便失去了他們在本村落的定位和座標。問題嚴重性在於,如果可以全部清零,那麼村落裡的男性,對於加入本村落的女性,基於生物本能和激情,便有了無情爭奪配偶的競爭關係,這樣就沒有了原本的由父子關係和兄弟關係構成的基本架構,也就沒有了農耕村落。

中國之所以為中國(五)——防範男女關係存在的亂情風險

如果不加防範,這樣事情的發生是高機率事件。

如果不加防範,這樣事情的發生是高機率事件。相對封閉的農耕村落,在相對狹小的空間裡,日久生情,偶然的一次“授受相親”,兩情相悅,乾柴烈火,後果不堪設想。因此在傳統農耕村落才會有孟子提出來的不可思議的苛刻規範———“男女授受不親”,其核心就是確保無論婚姻前後,社會都要盡一切可能減少男女間交往,尤其是防範那些偶然、細微卻可能激發性愛的身體接觸。

總結以上兩方面的防止男女關係中亂情風險的制度,即“同姓不婚”和“授受不親”,男女有別才是男女關係的核心。由此我們可以更好理解之前兩篇文章中農耕村落在父子關係和兄弟關係形成的基本傳統架構中,女性只有附著於這個以男性關係為本的組織架構中,才能穩定落實自己在村落中相應的位置。這也是為什麼儒家強調“夫為妻綱”。

中國之所以為中國系列,下一章節和您一起討論“夫為妻綱”的核心並不是現在眾多女權主義者理解意義上的綱常倫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