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宏義:​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南宋抄刊本考述

感謝顧宏義老師賜稿

原文載《文史》2021第3期,今據作者原文

引用時請註明出處

顧宏義:​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南宋抄刊本考述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南宋抄刊本考述

文丨顧宏義

摘  要: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帙繁富,分數次上進,然因史料有闕等原因,致後人對李燾分次上進《長編》之過程與其卷冊情況,以及南宋時期抄錄、刊印等的理解存有分歧。為此,本文對李燾歷次上進《長編》稿本經過及其卷帙,南宋時期的官私抄本、刊本流傳以及今傳兩部宋刊《長編》節本間關係等情況詳作考述,並辨析今日學者提出的“十朝《長編》”、南宋後期宋廷所藏《長編》為“七朝本”諸說,指出其說法不能成立。最後探討了記載南宋史事之《長編》與佚名《宋史全文》之關係。

關鍵詞: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稿本;抄本;刊本

南宋史家李燾歷時四十年撰成《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帙浩繁,致後世有“當時艱於傳寫,書坊所刻本及蜀中舊本已有詳略之不同。又神哲徽欽四朝之書,乾道中祇降秘書省,依《通鑑》紙様繕寫一部,未經鏤板,流播日稀,自元以來,世鮮傳本”[1]之歎,並以為明修《永樂大典》時,嘗收錄《長編》“絕大部分,而當時社會上已無足本流傳”,至清初傳鈔者大都為節錄本。[2]對於《長編》諸版本尤其是南宋時期的鈔刊始末及其流傳情況,迄今學界之相關專題研究頗少,[3]而其中有因所見史料不足而致部分辨述存在疏失。另有一些論著因論述《長編》纂修或《長編》四庫本等時稍有涉及。[4]為此,本文於辨析相關史料基礎上,考述南宋時期《長編》之李燾稿本及其諸鈔本、刊本情況,並對圍繞《長編》編纂以及其與相關文獻如《徽宗皇帝長編》、《宋史全文》之關係等若干問題做一辨析。

一、關於《長編》稿本

史載李燾於紹興二十四年(1154)改宣教郎、知成都府雙流縣,在知縣任上,“日繙史冊,彙次國朝事實。謂司馬光脩史,先為《百官公卿表》十五卷,後頗散逸,乃徧求正史、實録,旁採家集、野史,增廣門數,起建隆,迄靖康,合新舊官制,成一百四十二卷。其重編者僅七之一。《長編》之書蓋始於此”。[5]至二十九年七月十七日,“國史院言:‘知成都府雙流縣李燾申:“有《皇朝公卿百官表》一百一十二卷,內九十卷係私自編纂,乞下所屬給筆劄,僱工抄錄。欲從朝廷下本路漕司,借本抄錄赴院,以備參照。”’從之”。[6]當時上言者乃翰林學士兼修國史周麟之,高宗遂“詔給劄錄付史館”。然是時李燾已受四川安撫制置使王剛中所闢為幹辦公事。[7]

因《長編》卷帙甚繁,故李燾將其書成稿或部分、或全帙先後數次上進宋廷,從而形成數部卷帙不同的稿本。以下即據以其上進年月為序來考述諸稿本情況。

1、隆興元年進太祖一朝《長編》計十七卷。

《文獻通考·經籍考》載有李燾於隆興元年(1163)上進太祖朝《長編》奏狀,有云:“臣嘗盡力史學,於本朝故事尤切欣慕,每恨學士大夫各信所傳,不考諸實録、正史,紛錯難信。……臣輒發憤討論,使眾說鹹會於一,敢先具建隆迄開寶十有七年,為十有七捲上進。”[8]則其以一年為一卷。史載李燾於紹興三十二年閏二月知榮州,則此時李燾正在知榮州任上。[9]

2、乾道四年進自太祖至英宗五朝《長編》計一百八卷。

乾道三年(1167),四川制置汪應辰上劄子:

切見左朝散郎李燾所著《續資治通鑑》,自建隆(乞)[迄]元符,悉已成書。於實錄、正史之外,凡傳記小說,採摭殆盡。考其異同,定其疑謬,精密切當,皆有依據。其太祖一朝編年已經投進,蒙付國史日曆所外,所有太宗已後文字,伏乞朝廷給劄,付本官抄錄,傳送秘書省校勘,藏之秘閣。[10]

是年中,李燾應召赴行在,於八月十四日入對,上“太祖故事”,授禮部員外郎兼國史院編修官,並“奉旨令早投進”《長編》一書。[11]八月二十九日,秘書省上狀雲李燾《長編》“其太祖一朝,已蒙降付國史日曆所外,所有太宗以後文字,伏乞朝廷給劄,付本官抄錄,送本省校勘,藏之秘閣”。孝宗即日“詔給劄付”李燾“抄錄所著《續資治通鑑》太宗已後文字”。[12]李燾遂上言“臣準朝旨,取臣所著《續資治通鑑》自建隆迄元符,令有司繕寫投進。今先次寫到建隆元年至治平四年閠三月五朝事蹟,共一百八卷投進。治平以後,文字增多,容臣更加整齊,節次投進”。[13]直至次年乾道四年四月丙辰,李燾上《長編》“自建隆至治平一百八卷”。[14]五月一日,宰執進呈《長編》一百八卷,孝宗特下詔稱李燾“纂述有勞,特轉兩官”,[15]並對輔臣稱譽道:“自建隆至治平百餘歲事蹟備於此矣。”[16]可見此時李燾雖已撰成自宋初至哲宗元符年間之七朝《長編》初稿,宋廷也令其抄錄《長編》太祖朝以後文字,然李燾卻仍只是將已撰定的太祖至英宗五朝《長編》一百零八捲上進,[17]其中太祖一朝記事雖已於“隆興元年具表投進,後來稍有增益,謹重錄進”,故“今寫成一百七十五冊,並目録一冊”。[18]按自太祖建隆元年至治平四年正一百零八年,故此五朝《長編》亦是以一年為一卷,因每年內容多少不等,故卷下又有子卷之分,遂裝成一百七十五冊。

3、淳熙二年進神、哲兩朝《長編》計三百四十卷。

在李燾乾道四年四月進呈五朝《長編》之前兩日,宰臣蔣芾等上《欽宗帝紀》《實錄》。[19]據李燾乾道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上言:

伏見《四朝正史》開院已踰十年,臣備員編修,亦二年有餘。……緣正史當據實錄,又緣實錄往往差誤,史官自合旁採異聞,考驗增損。……兼臣先因《續資治通(監)[鑑]長編》頗嘗收集、參究實錄外,略得一二。惟是《徽宗實錄》疏舛特甚,難遂準憑下筆。若務速成,不計臧否,只須取四朝《實錄》分散事跡,添未立諸傳,並綴緝諸志,數月間亦粗可了。但恐因循滅裂,終致人言。……猥因進《續資治通鑑長編》,自建隆訖治平,凡一百八卷,乃蒙誤恩,特與增秩,每懼不稱陞下獎擢之意。其治平以來自合依詔旨接續修進,乞特許臣專意討論徽宗一朝事跡,纂述《長編》。《長編》既具,即可助成正史。

孝宗從之。[20]可證其一,李燾自乾道三年八月兼國史院編修官,即入史館供職,同時撰定五朝《長編》上進;其二,當時正在撰修“治平以來”事跡,然徽宗朝《長編》尚未及編纂。李燾因參與編纂《四朝國史》,遂影響撰修《長編》的進度。乾道六年六月,李燾除湖北轉運副使;八年九月,權知瀘州。[21]在瀘州任上,李燾續編成神哲徽欽四朝《長編》初稿二百八十卷,於淳熙元年(1174)奏言:

臣先次投進《續資治通鑑長編》自建隆迄治平,今欲纂輯治平以後至中興以前六十年事蹟,庶幾一祖八宗之豐功盛德粲然具存,無所闕遺。……凡六十年,年為一卷,以字之繁略,又均分之,總為二百八十卷。[22]

是年李燾“被召,適城中火,……提刑何熙志奏公不親至火所,並指《長編》記魏王食肥彘,語涉誣謗。上曰:‘此載皇宋事實,何害?’止命成都提刑李蘩體量火事。公行及國門,乞祠待辨。除江西轉運副使,且許臨遣。公進治平四年至元符三年《長編》四百十七卷”。[23]據《玉海》,淳熙二年二月二十二日,正在臨安的李燾上進神哲兩朝《長編》計“三百四十冊”。[24]是月二十七日,詔直寶文閣、江西運副李燾因進《長編》,除袐閣修撰。[25]又《永樂大典》卷二二一八載李燾《擁翠樓》詩,首句雲“淳熙元年九月尾”,題下注:“在瀘州雅歌堂之上。”[26]則此時李燾尚在瀘州,故推知李燾至行在臨安當在淳熙元年末、二年初。然此次神哲兩朝進呈本計“四百十七卷”,與淳熙元年李燾上奏言合神哲徽欽四朝《長編》稿為二百八十卷不合,推知此後兩朝《長編》定稿時,卷帙有所調整。

4、淳熙四年進徽、欽兩朝《長編》計三百二十冊。

淳熙三年初,李燾除秘書監、權同修國史兼實錄院同修撰,專付以史事。[27]四年七月五日,李燾進呈徽欽兩朝《長編》計三百二十冊。[28]周必大雲“元符接靖康《長編》成,上稱公‘無愧司馬光’”。七年,“史院進《四朝正史》,經修官在外者例減磨勘二年,宰執奏正史頗採李燾《長編》,《地裡》一志又出其手,詔減年外,別轉一官”。[29]按李燾推恩在淳熙八年二月,周必大有云“太中大夫充敷文閣待制、新知遂寧府李燾博考舊聞,網羅逸事,修成《續資治通鑑長編》一千卷。其自熙寧至靖康六十年中,朝廷之所施設,群臣之所議論,推原審訂,登載甚詳。今之史志,摭取寔多,又其間《地理》一志,全出燾手”。[30]所謂《長編》一千卷,乃是合計九朝《長編》卷帙之概數。

5、淳熙十年進九朝《長編》計九百八十卷。

李燾於淳熙四年九月出知常德府,“以史局自隨”,[31]著手修訂《長編》。六年,李燾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此前李燾在實錄院編纂國史時,嘗薦呂祖謙兼檢討官。[32]故李燾在常德時,呂祖謙屢來信通問,其中三通涉及《長編》修訂,一雲:“武陵民淳事簡,公退想多閒暇。《長編》莫曾下手再整頓否?……所諭《長編》,乍到固知多事,今條教既定,莫漸可整頓否?雖遠方難得人商榷,然暇日極難得,似不可放過也。”二雲:“武陵民淳事簡,黃堂必甚優遊。《長編》既已斷手,莫若及此暇時,參訂修潤,整頓凡例,刊削枝葉,兩存者折衷歸於一是,遂為完書。若秪廣記備言以待後人,恐年祀浸遠,未必能明今日去取之意,使千載有遺恨,良可惜也。異時復還禁近筆削之工,便不能專此,似不可失耳。”三雲:“聞復刊緝《長編》,條例當益嚴密,第恨阻遠,不得陪侍筆削爾。”[33]由呂祖謙來信可知,其一,雖說《長編》全書已撰成,但李燾至常德後,開始修訂《長編》;其二,李燾修訂《長編》,於“參訂修潤”文字外,更“整頓凡例,刊削枝葉,兩存者折衷歸於一是”,使之“遂為完書”,以免僅是“廣記備言”之書,致後人無以“明今日去取之意”。七年,李燾知遂寧府。十年,李燾因“前得旨:‘《長編》或有增損,依熙寧修《三經義》法具奏。’至是,上四千四百五十餘條,又以一百六十八年事散九百八十卷,一覽難周,別為《舉要》六十八卷、《總目》五卷、《修撰事目》十卷”。[34]《玉海》係上書事於淳熙十年三月六日,並雲“上甚重之,以其書藏秘府”。[35]然據李燾自言,《長編》全書最終撰成並進呈朝廷之時實在淳熙九年中:

臣累次進所為《續資治通鑑長編》,今重別寫進,共九百八十卷,計六百四冊。其修換事,總為目一十卷。又緣一百六十八年之事分散為九百八十卷之間,文字繁多,本末頗難立見,略存梗槩,庶易檢㝷,今創為建隆至靖康《舉要》六十八卷,並卷《總目》共五卷。已上四種,通計一千六十三卷,六百八十七冊。[36]

淳熙十年三月乃則宋廷獲李燾上進之《長編》全書,並藏於秘府。《宋史·孝宗紀》亦載此事於十年三月戊辰。[37]

上文李燾“得旨,《長編》或有增損,依熙寧修《三經義》法具奏,至是上四千四百五十餘條”云云,《宋史·李燾傳》作“依熙寧修《三經》例,損益修換四千四百餘事”。[38]所謂“熙寧修《三經義》法”或“熙寧修《三經》例”,乃指神宗熙寧年間《三經新義》刊印頒行以後,王安石又加修訂,並將訛誤或欠妥之處逐條進呈神宗,予以“替換”之事,王安石文集中就載有《乞改三經義劄子》、《又劄子》,[39]而《長編》亦稱元豐三年八月丙辰,“王安石上改定《詩》《書》《周禮義》誤字,詔録送國子監修正”。[40]故李燾依據此事例,“上四千四百五十餘條”“修換事”,然與王安石僅改換《三經義》誤字不同,李燾同時又進呈“重別寫”的九朝《長編》九百八十卷。[41]

李燾所上《長編》卷數,除九百八十卷外,還有數說:(1)《宋史·孝宗紀》作“六百八十七卷”,然據上引李燾自言及《玉海》卷四七《乾道續資治通鑑長編》注引《會要》雲“六百八十七冊”,則知《孝宗紀》乃以一冊為一卷,並包含《舉要》、《總目》、《修撰事目》。(2)《宋史·藝文志》、《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卷四作“一百六十八卷”[42],按北宋自建隆元年(960)至靖康二年(1127)正一百六十八年,則此乃以一年為一卷。又《直齋書錄解題》卷四亦著錄《長編》一百六十八卷,然雲“其卷數雖如此,而冊數至餘三百,蓋逐卷又自分子卷,或至十餘”。[43]而與上引李燾自言“共九百八十卷,計六百四冊”者顯然不同,說明其分卷分冊頗有變動。(3)《宋史·李燾傳》作“凡九百七十八卷,卷第《總目》五卷”,則不詳其說所自。[44]

全本《長編》各朝分卷情況如何,趙希弁《讀書附志》捲上著錄《長編》九百四十六卷,雲“太祖至英宗一百七十五卷,神宗朝二百二十八卷,哲宗朝二百二十卷,徽宗朝三百二十三卷”,[45]然未言及欽宗朝《長編》卷數。因李燾淳熙十年所進呈九朝《長編》為九百八十卷,故推知欽宗朝《長編》約為三十四卷。然李燾此前分段進呈各朝《長編》卷數,太祖至英宗五朝《長編》計一百零八卷,一百七十五冊;神哲兩朝計四百十七卷,三百四十冊;徽欽兩朝《長編》計三百二十冊,未言卷數:合計為八百三十五冊,遠多於淳熙十年進呈的九朝全本六百四冊。因此,對比分段進呈本與九朝全本的卷冊數變化,大體可知:太祖至英宗五朝本的卷冊未作大的更動,即以前者之一冊為後者一卷;神哲兩朝本卷數相近,後者較前者的卷數稍有增多;徽欽兩朝本則變化頗大,看來李燾於淳熙四年進呈徽欽兩朝本以後,直至淳熙十年再進呈九朝全本,其間五年多時間主要用於徽欽兩朝內容的修訂上。

綜上,不計初次進呈的太祖一朝《長編》,則宋廷藏有李燾屢次分段進呈與淳熙十年一次進呈的兩套《長編》全書稿本。

二、關於“十朝《長編》”

《長編》撰成以後,南宋人多有引錄。有學者因發現晚宋類書《山堂考索》(又名《群書考索》)收載標有高宗“紹興”年號的《長編》佚文七條,並鑒於王明清《玉照新志》卷三有“近覽李仁甫《長編》雲紹興元年正月十四日辛丑中書舍人胡交修”云云,遂推斷李燾《長編》“很可能”纂修自太祖至高宗共十朝,但可能因政治原因,李燾只將九朝《長編》進呈,而“私藏者為十朝,後十朝《長編》流播士大夫之間,故章俊卿、王明清等能見而錄之”。[46]此後又有學者結合《宋會要輯稿·崇儒》七之六三載錄《長編》高宗紹興二十一年十二月辛巳日記事,肯定此“十朝《長編》”之說。[47]因宋人所引錄的此類《長編》佚文情況頗複雜,故下文即據相關史料對此做一辨析。

(1)王明清《玉照新志》卷三載有“近覽李仁甫《長編》雲紹興元年正月十四日辛丑中書舍人胡交修”之事,雲:

明清《揮麈後録》載周廷阝所記陳堯臣決伐燕之策,蓋出於天下公論,而堯臣之子倚以財雄行都。張全真參政日,載真偽作一帙,可以但作全真文字。近覽李仁甫《長編》雲:“紹興元年正月十四日辛丑,中書舍人胡交修言……詔:‘堯臣主管臨安府洞霄宮指揮更不施行。’書之於編。”……事見《長編》第一百五十九之注。[48]

所謂“周廷阝所記陳堯臣決伐燕之策”,載於王明清《揮麈後錄》卷四,有云“李仁父《長編》載胡交修繳其祠命之章,尤摘其姦”。[49]檢《要錄》,知胡交修繳陳堯臣祠命在紹興元年三月。[50]可證《長編》記事有“兼及高宗,或以事相連屬,著其歸宿,附於註末,如《左傳》後經終事之例”。[51]

(2)王明清《玉照新志》卷四載“中興初政治宋齊愈退翁獄斷案,得之陸務觀。……然紹興中,趙鼎、張浚為左右相,嘗共啟髙宗,雲靖康之末,金人議立偽主,意在張邦昌,而退翁適在眾中,發於憤躁,掌上密書以示所厚,雲夷狄設意如是。坐有姦人,隨聲唱之,故及於禍。思陵惻然憐之,詔追復元官,録其子孫。……近又得張栻敬夫記其父魏公浚語,益明其風指左證之寃。今備書雲:‘……己卯夏,栻侍旁聞之,敢私志雲。’見之《長編》靖康二年二月注。”[52]可見此亦是“以事相連屬”,故李燾於《長編》靖康二年二月註文中引錄張栻“私志”來敘述建炎初年發生之事。

(3)《宋會要輯稿·崇儒》七之六三註文中載有紹興二十一年十二月辛巳日記事,雲高宗下御製處分安豐軍貢進鮓白魚:

《長編》:(紹興)二十五年十二月辛巳,進呈御筆批下:“安豐軍進鮓白魚,不欲以口腹勞人,令自今後罷進。”上曰:“去年已降指揮,罷溫州柑橘、福建貢荔枝,獨鮓淮白未罷。此皆祖宗歲供之物,朕恐勞百姓,所以再降指揮。”

《聖政》:二十五年十二月丁酉,上曰:“舶司及都大茶馬司諸處進貢珍珠、文犀等,此物何所用?當批出禁止。”[53]

據檢此則記事亦載於其他文獻如《要錄》卷一七〇、[54]《群書考索》後集卷六四、[55]《古今源流至論》後集卷十[56]與《宋史全文》卷二二上[57]等:

建炎以來繫年要錄卷一七〇

(紹興二十五年十二月)庚辰,安豐軍進鮓白魚,御筆:“朕不欲以口腹勞人,可下本軍,自今免進。”翌日,執政進呈,上曰:“溫州柑橘、福建荔枝,去年皆令罷進,獨鮓淮白,皆宗祖歲進之物,朕恐勞百姓,所以再降指揮住罷。”[58]

群書考索後集卷六四

紹興二十一年十二月辛巳,進呈御筆批下:“安豐軍進鮓白魚,不欲以口腹勞人,令自今後罷進。”上又曰:“去年已降指揮,罷溫州柑橘、福建貢荔枝,獨鮓淮甸未罷。此皆祖宗所歲貢之物,朕恐勞百姓,所以再降指揮。”

紹興二十三年十二月丁酉,上諭曰:“舶司及都大茶馬司諸處進貢真珠、文犀等,此物何所用,當批出禁止。”《聖政》。

古今源流至論後集卷十

《聖政》:高宗詔興二十三年十二月辛巳,進呈御筆批下:“安豐軍進鰔鮓白魚,不欲以口腹勞人,令自今後罷。”上曰:“三年已降指揮,罷溫州橘柚、福州荔枝,獨淮甸鰔鮓未罷。此皆祖宗歲貢之物,朕恐勞百姓,所以頒降指揮。”

對於《宋會要輯稿·崇儒》註文所引《長編》文字,原書整理者指出其文字抄自《群書考索》後集卷六四,但該條文字末“未註明出何書,《大典》編者遂妄補作‘長編’”,並推測“疑亦出《中興兩朝聖政》。惜《聖政》今本”記錄此段時間史事之卷“皆缺,無從核對”。[59]然而上表中所引《古今源流至論》文字,雖然其中“詔興二十三年”顯為“紹興二十五年”之訛,“三年已降指揮”當作“去年已降指揮”,但卻明確指出此段文字源自《聖政》,如《宋會要輯稿》整理者所推測者。

然上引湯、陳一文以《山堂考索》收載標有“紹興”年號的《長編》佚文七條,作為李燾曾撰十朝《長編》的證據。但其實不止《山堂考索》一書,晚宋其他類書也有引錄標有“紹興”年號的《長編》佚文的,[60]而另外有些條目引錄的《長編》佚文雖未明言“紹興”,然其事實發生在紹興時,[61]甚至有的《長編》佚文,還記載孝宗至理宗朝的史事,如《群書會元截江網》卷二四言孝宗隆興二年“湯思退”事、卷五言“孝宗乾道八年”事,卷一言“慶元三年”事、卷十五言“嘉泰三年”事、卷二四言“開禧三年”與“寧宗嘉定十一年”事、卷十言“寧宗嘉定十六年”事,又卷十四言“寧宗開禧元年七月壬午”事、卷二八言“寧宗嘉定十二年”與“十四年”事引《續長編》;《古今合璧事類備要》外集卷六五《惰遊之民》言理宗“嘉熙七年”事等。從這些類書的纂修體例推斷,此類《長編》(包括《續長編》)佚文,絕不屬李燾之書。

此外,朱熹嘗於致李壁(李燾子)信中言及“或雲(《長編》)建炎、紹興亦已成書”。[62]故有學者以為朱熹乃同時代之人,其“所聞應不妄”,故認定李燾“高宗一朝《長編》確已修訂成書”。[63]此說不然,一是李燾子李嘗撰《皇宋十朝綱要》,記事自太祖至高宗十朝,其北宋部分主要取材於李燾《長編》,故疑朱熹所聞乃屬誤傳,即誤以《十朝綱要》為“十朝《長編》”。二是李燾如確已撰成高宗朝《長編》,且已為南宋後期流行於世的類書等大量引錄,而當時卻無一學者嘗有述及或在其著述中予以引錄,當無此可能。因此,所謂李燾已撰成“十朝《長編》”之說實不能成立。

三、關於《長編》的南宋抄刊本

李燾《長編》甫問世,即得時人好評,譽其“平生生死文字間,《長編》一書用力四十年,葉適以為《春秋》以後才有此書”。[64]但因卷帙繁富,致有“當時艱於傳寫”,故“自元以來,世鮮傳本”[65]之歎;又因《長編》至清代僅有殘本傳世,故朱彝尊以為此書“乾道中祗降秘書省依《通鑑》紙樣繕寫一部,未經鏤板,遂失傳”。[66]雖說《長編》卷帙近千卷,“艱於傳寫”,但史載李燾進呈朝廷之後,官私間鈔錄、刊行《長編》的記載屢見於書,清代館臣云云實不確。然因相關記載甚零散且其詞義不甚明晰等原因,故今日相關研究並不多見,而且其間頗有錯訛傳誤之處。辨析相關記載,南宋時期《長編》的鈔刊傳播,大體可分為官府機構、民間學界的抄錄刊印與節錄本三類。

1、官府機構的抄錄刊刻。

史載乾道三年八月二十九日,秘書省上狀:“勘會左朝散郎李燾所著《續資治通鑑長編》,其太祖一朝,已蒙降付國史日曆所外,所有太宗以後文字,伏乞朝廷給劄,付本官抄錄,送本省校勘,藏之秘閣。”是日,孝宗“詔給劄付左朝散郎李燾,抄錄所著《續資治通鑑》太宗已後文字”。[67]至“六年三月二日,詔:‘降下《續資治通鑑長編》一百七十六冊,並《資治通鑑》一冊,付秘書省,令依《通鑑》紙樣及字樣大小繕寫《續通鑑長編》一部,仍將李燾銜位於卷首,依司馬光銜位書寫,限日(近)進納。’”[68]此乃李燾上進五朝《長編》後,宋廷特令秘書省執行乾道三年詔書而已。雖然此後李燾上進之神哲徽欽四朝《長編》,未見有相關秘書省續“依《通鑑》紙樣繕寫”的記載,然依宋制,若無另有指示,一般秘書省會繼續繕寫。此處需加說明的,乾道六年“降下”秘書省繕寫的乃五朝《長編》,朱彝尊《書李氏續通鑑長編後》雲李燾屢次進呈《長編》,“若神宗朝二百二十八卷、哲宗朝二百二十卷、徽宗欽宗朝三百二十三卷,乾道中祗降秘書省依《通鑑》紙樣繕寫一部”。[69]其說不確。

據彭龜年紹熙二年(1191)十月《繳進宣取續資治通鑑長編奏》所云,除秘府外,南宋國子監內亦藏有一部《長編》錄本:

右《續資治通鑑長編》一部,計一百五十四冊,用黃帕三幅封進外,臣照對此書,元有兩本,一本燾知瀘州日投進,其書頗有未備去處,燾知遂寧府日逐別刪修一本投進,比之瀘州之本最為詳密。燾又有一本書名《長編舉要》,撮其凡目,尤可參考。緣本監所錄止是瀘州本,其遂寧府所進本及《舉要》,現藏秘書監,慾望聖慈一幷宣取,庶幾可備乙夜之覽。[70]

其又於紹熙五年正月《進內治聖鑒疏》中稱:

臣……昨蒙陛下官之成均。成均舊有《國朝會要》及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錄本,因得竊讀。……

附日記:初,紹熙五年正月十一日直前奏事,……復奏雲:臣先任國子監丞日,準御前有旨下本監取《資治通鑑長編》,臣隨即繳進,因奏國子監本不如秘書省本。後又聞有旨取秘書省本,付講筵所節錄,竟未曾成書。[71]

按,“其遂寧府所進本”,即李燾於淳熙九年所進之九朝《長編》,因孝宗“甚重之,以其書付秘書省”;[72]而李燾“知瀘州日投進”本,本應指其於淳熙二年二月“投進”的神哲兩朝《長編》。但彭龜年明確言瀘州本“其書頗有未備去處,燾知遂寧府日逐別刪修一本投進,比之瀘州之本最為詳密”,又言“國子監本不如秘書省本”,然並未言國子監藏本乃是不全本,而且彭龜年因任職國子監,遂得以閱讀監內所藏“《國朝會要》及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錄本”,遂編次“祖宗修之身、刑之家者”為一書,“監於先王成憲之義,名曰《內治聖鑒》。其目則略循《會要》之舊,其事則多本《長編》之書,一時名臣奏請有足裨補聖治者,亦復採錄”。[73]然則彭氏所閱讀的也應屬九朝全本,只是為區別於“遂寧府所進本”,而稱之為瀘州“投進”本。此國子監藏本是否即李燾分段“投進”的九朝《長編》稿本?劉復生認為此國子監藏本“並非‘瀘州本’原本,而係錄本”。[74]但此藏本《長編》一部為何僅“計一百五十四冊,用黃帕三幅封進”,其中緣故,因史料有闕,今已難究其詳,或許其本於抄錄“瀘州本”時嘗重作分冊。

彭龜年所云“又聞有旨取秘書省本,付講筵所節錄”,據袁燮所記,乃出自國子監主簿黃度的建議:“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以廣記備言為體,觀者每患其繁,乞選命諸儒節録以進。蓋(此書所載)皆繫治忽盛衰,當知其所以然者,深求列聖之跡,精察義理之會,則操縱取捨皆有楷模矣。”故光宗“遂取《長編》於國子監,又取諸秘書省,令經筵節錄”。[75]即秘書省、國子監所藏兩部《長編》皆被取入大內,然據彭龜年所云,其欲據《長編》節錄之本“竟未曾成書”。

上引彭龜年奏疏明言《長編》“元有兩本”,一為瀘州本,一為遂寧本,若國子監所藏“非‘瀘州本’原本,而係錄本”,則瀘州本“原本”又何在?檢《景定建康志》卷三三,載南宋後期建康府學內收藏有《長編》“全本、節本”各一部,[76]此處所謂“全本”,當指未嘗節略文字的九朝本。《景定建康志》雲建康府學舊有藏書毀於兩宋之際兵燹,“至紹興十六年(1146),高宗皇帝親書《九經》及《先聖文宣王贊》刻石於國子監,首以石本賜建康,今藏於府學之御書閣,而經子史集之僅存者皆附焉。景定二年(1261),留守馬光祖念文籍之闕,復求國子監書之全,以惠多士”。[77]即作為陪都的建康府,其府學地位與其他州府官學不同,其藏書大多來自朝廷所賜。故《景定建康志·書籍》所載府學藏書中,多有註明其版本為“監本”者。由於未發現當時其他州府學嘗收藏九朝《長編》的記載,故建康府學所藏《長編》“全本”,疑亦屬宋廷賜書,抑或其可能即是所謂瀘州本“原本”,因李燾上進“比之瀘州之本最為詳密”的遂寧本,藏之秘書省,而國子監亦藏有“瀘州本”之“錄本”,故而此瀘州本被轉賜於建康府學。可能也因為此,彭龜年奏疏中未再提及瀘州本之“原本”。

雖說《長編》卷帙甚夥,但宋廷卻亦嘗籌劃刊印頒行。據載理宗景定四年(1263)七月“詔秘書省自淳熙至嘉定《國朝會要》、《皇朝長編》刊梓頒行”。[78]此《皇朝長編》當即李燾《長編》。宋廷此時欲將《長編》刊梓頒行,似與南宋後期經筵講官時以《長編》文字進講有關。然未見有秘書省嘗刊成《長編》進呈的記載,疑因《長編》卷帙繁富,而當時外患日重,經濟凋敝,故宋廷雖明令秘書省刊梓,也最終無力完成。

2、民間傳抄刊印。

宋末周密《癸辛雜識》稱韓彥古(韓世忠子)嘗抄錄《長編》全帙,李燾據以進呈。王承略《李燾事跡編年》係此事於乾道三年,即李燾進呈五朝《長編》之前一年;[79]顧吉辰以為在淳熙六年。[80]而清館臣《長編》提要雲此事在淳熙九年李燾知遂寧府“重別寫呈”時。[81]然細析周密所云,可見此事本末多有可疑之處。為便於辨析,詳引《癸辛雜識》原文如下:

韓彥古字子師,詭譎任數,處性不常。尹京日,範仲西叔為諫議大夫,阜陵眷之厚,大用有日矣。範素惡韓,將奏黜之,語頗洩,韓窘甚,思所以中之。範門清峻,無間可入,乃以白玉小合滿貯大北珠,緘封於大閤中,厚賂鈴下老兵,使因間通之。範大怒,叱使持去。所愛亦在傍,怪其奩大而輕,曰:“此何物也?”試啟觀之,則見玉合,益怪之,方復取視,玉滑而珠圓,分迸四出,失手墮地。合既破碎,益不可收拾。範見而益怒,自起捽妾之冠,而氣中仆地竟不起。其無狀至此。李仁甫亦惡其為人,弗與交,請謁嘗瞰其亡。一日知其出,往見之,則實未嘗出也。既見,韓延入書屋,……仁甫辭再三不獲,遂為強留。室有二廚貯書,牙簽黃袱,扃䕶甚嚴。仁甫問:“此為何書?”答曰:“先人在軍中日,得於北方。蓋本朝野史,編年成書者。”是時仁甫方修《長編》,既成,有詔臨安給筆札,就其家繕録以進。而卷帙浩博,未見端緒,彥古常欲略觀不可得。仁甫聞其言窘甚,亟欲得見之。則曰:“家所秘藏,將即進呈,不可他示也。”李益窘,再四致禱。乃曰:“且為某飲酒,續當以呈。”李於是為盡量,毎杯行輒請。至酒罷,笑謂仁甫曰:“前言戲之耳,此即公所著《長編》也。已為用佳紙作副本裝治,就以奉納,便可進御矣。”李視之信然。蓋陰戒書吏傳録,毎一板酬千錢。吏畏其威,利其賞,輒先録送韓所,故李未成帙,而韓已得全書矣。仁甫雖憤媿不平,而亦幸蒙其成,竟用以進。[82]

周密所云頗有訛誤之處,其一,李燾前後五次進呈《長編》,然唯有乾道四年進呈五朝《長編》時,據周必大《李文簡公燾神道碑》稱“乞下臨安府給筆札繕寫,藏秘閣”。然此為五朝《長編》,與周密所云“仁甫方修《長編》,既成”者不合。其二,韓彥古知臨安府(尹京),據《鹹淳臨安志》,在乾道七年正月十九日至三月八日間;[83]而“範仲西叔”中當脫“苞”字,即其名仲苞,字西叔,周必大有《經筵同僚祭範西叔仲苞侍講文》,[84]撰於淳熙三年十一月十九日,可知範仲苞卒於淳熙三年中,顯與韓彥古尹京之時不合。其三,據《鹹淳臨安志》,有韓彥質(韓彥古兄)於淳熙十年六月二十五日至十一年五月二十九日知臨安府[85],亦與是年三月六日李燾進呈九朝《長編》全本者不符。由此,所謂韓彥古“陰戒書吏傳錄”《長編》之事,似只是傳聞增飾之辭。

《長編》雖然卷帙繁富而世人艱於傳抄,周密《癸辛雜識》云云真實性存疑,但《長編》一書因其學術價值而甚為時人所重視,故在李燾“進呈”後不久,學人間便有抄錄傳閱者。其間,李燾後人亦承擔著抄寫傳錄之責。朱熹嘗致書李壁(李燾子),於致謝“先正文簡公詩編行實,並及三夫人二壙刻文”之餘,又云“《續通典》見詩中及之,恐有印本,求一部。《長編》改定本只寫改處,不知有多少冊?得為致之為幸”。[86]朱熹此書撰於慶元四年(1198)中,[87]此所謂“《長編》改定本”,當指李燾淳熙十年“進呈”本,因其“依熙寧修《三經義》法”,而“上四千四百五十餘條”“增損”文字,故有“《長編》改定本”之稱。稍後,劉宰亦致書李雲“五朝《長編》激感頒賜,四朝正所欲得,更望周全,使為全書。但部帙太大,為帑更費,以是為愧”。因同書中雲及“大參薨背,海內褫氣。方其壯年,鋭於立事,議論豈無少差,要於大義無愧”,[88]此“大參”即指李兄李壁,據《宋史》,李壁於開禧二年(1206)七月除參知政事,三年十一月罷,嘉定十五年(1222)六月卒。[89]故推知此書當撰於是年稍後。現存南宋私家藏書目錄,大都收錄《長編》一書:尤袤《遂初堂書目·國史類》著錄《續通鑑長編》,又著錄《續長編舉要》並《攷異》。[90]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卷四著錄《續通鑑長編》一百六十八卷,雲“其卷數雖如此,而冊數至餘三百,蓋逐卷又自分子卷,或至十餘”;又著錄《續通鑑長編舉要》六十八卷。[91]趙希弁《讀書附志》捲上著錄《續資治通鑑長編》九百四十六卷,並雲:“希弁所藏蜀本,視書坊所刊者為詳。”[92]雖然諸書目著錄《長編》的卷數有異,但可認定此三部書目所著錄者,皆屬李燾淳熙十年遂寧府“投進”的九朝本。

趙希弁《讀書附志》稱其收藏之“蜀本”,較“書坊所刊者為詳”,然未明言何者為蜀本,書坊所刊於何處。周必大《敷文閣學士李仁甫輓詞十絶(甲辰)》之六雲:“千卷《長編》已刻閩,爭傳副墨價兼金。冠篇不得同迂叟,遺恨猶應記玉音。”原注:“上許御製《長編》序。”[93]李燾進呈《長編》,奏請孝宗同意,仿神宗為司馬光(自號迂叟)《資治通鑑》撰序之例,為《長編》撰序。[94]故《輓詞》云云如此。又,“副墨”有詩文、副本二義,然細析《輓詞》文義,此處當作“副本”解。故由“千卷《長編》已刻閩”之句,可證在李燾生前,福建地區已有刊印千卷《長編》者,且其副本雖然價格頗昂,而時人爭相傳閱。又史載寧宗嘉泰二年(1202)二月二十八日,新差權知隨州趙彥衛奏言:“近來忽見有本朝《通鑑長編》、《東都事略》、《九朝通略》、《丁未錄》與夫語錄、家傳,品目類多,鏤板盛行於世。”[95]亦證明李燾身後未久,《長編》確已刊印且“盛行於世”。而此“千卷”之閩本,疑即趙希弁所稱的“書坊所刊者”。考慮到李燾於淳熙十年三月自遂寧府“投進”《長編》,以及《長編》篇幅浩大,刊印所費時間等因素,推知此閩本似屬李燾分三次“投進”本,即所謂“瀘州本”。因其雖同為九朝本,但文字不及遂寧府“投進”之“改定”本“詳密”。故朱熹在致李壁書札內詢問“《長編》改定本只寫改處,不知有多少冊?得為致之為幸”,也證明朱熹此時所閱讀者非後來的“改定”本。又,《朱子語類》記載朱熹屢與門人議論《長編》記事得失,如雲:“近看《長編》有一段,徽宗一日問執政:‘東州逆黨何不為處分了?’”又云:“論李仁甫《通鑑長編》曰:近得周益公書,亦疑其間考訂未甚精密,因寄得數條來。某看他書靖康間事最疏略”。[96]朱熹於致他人書札中亦多次言及《長編》,如《答呂子約》雲“《徽錄》新書近方看得數卷,大抵是用《長編》添修,然亦有不盡處”。[97]《答葉正則》雲“向見人家抄錄靖康事,有耿黃門劄子,論祖宗致治不如熙、豐之盛者數條,不當專以祖宗為法。……後閲《實錄》、《長編》之屬,皆無此事”。[98]《答黃直卿》雲“兩日無事,閑讀《長編》,崇、觀以來率是如此,甚可懼也”。[99]《答蔡季通》雲“近讀《長編》,説魏漢津、劉炳作大晟樂”。[100]《林井伯》雲“兩日偶看《長編》,至燕雲事,便覺胸次擾擾”。[101]皆為徽、欽兩朝政事,說明朱熹所讀者為九朝《長編》,似即此閩中書坊刊印之本。

朱熹於《答李季章》中言及“《長編》改定本”以後,又云:“頃見靖康間事,楊龜山多有章疏,不曾編入,不知後來曾補否?蓋汪丈所刻本不曾載,福州、成都二本皆然。其奏議後來南劍一本卻有之,恐亦不可不補也。”[102]按有學者據此以為《長編》於朱熹時代“在閩、蜀各地均有刊本傳世了”。[103]此說當是誤讀朱熹原文所致。朱熹於答尤袤書中亦論及楊時於靖康年間之奏議,雲:

龜山靖康間論事頗多,今《長編》中全不載。蓋緣汪丈當時編集之際,楊家子弟以避禍為説,懇請刪去,故雍傳即不見其章疏。後來延平重刋《龜山集》方始收入。他時或作楊傳,不可不細考也。[104]

可證朱熹《答李季章》中所云“福州、成都二本皆然”,當指在福州、成都所刊印的兩本楊時文集中亦未曾收錄楊時靖康間論事章疏,直至後來南劍州(延平)重刻《龜山集》時方予收錄。故此段文字與《長編》是否在福州、成都刊印實無干涉。

如此,趙希弁所稱的“視書坊所刊者為詳”之“蜀本”,似源出李燾遂寧府“投進”本或李燾家藏之稿本,因遂寧府在蜀地,李燾為蜀人,故有“蜀本”之稱。但並無史料可證,南宋後期此“蜀本”嘗有過刊印。

因嘗得刊刻以及抄錄傳世,故南宋後期不少學人亦曾閱讀或徵引《長編》文字,因《長編》徽欽兩朝已佚,故以下即舉其與徽欽兩朝有關聯者,如:陳傅良《答薛子長三》有云“昨偶將熙、豐後來《長編》過眼數卷”。[105]岳珂《寶真齋法書贊》卷二《徽宗皇帝御製冬祀詩御書》便引“李燾《續通鑑長編》曰宣和七年十有一月丙戌”云云;[106]《愧郯錄》卷五《副本緣起》引錄李燾《長編》記建中靖國元年十月間事,卷九《樞密稱呼》引錄李燾《長編》載政和元年九月間事。[107]又劉克莊有《讀崇寧後長編》詩二首,[108]高斯得《讀哲宗長編》詩有“我於鹹淳際,偶讀紹符編”[109]云云。此外還有部分述及《長編》的文字實為轉引他書者,如張端義《貴耳集》捲上引錄《長編》重和元年十二月載趙嗣良因“推修《四朝會要》《帝系》、《后妃》、《吉禮》三類賞”而“轉秩”事,[110]實轉引自岳珂《桯史》卷五《趙良嗣隨軍詩》。[111]只是上述南宋後期人所閱讀、引錄者為《長編》抄本抑或是刊本,因史料有闕,今已無考。

綜上所述,《續資治通鑑長編考略》指出“《長編》不僅較廣泛地流傳於(南宋)士大夫間,而且流傳的時間也是較長的”的說法,[112]是充分可信的。

四、關於《長編》宋刊節本

彭龜年於紹熙五年正月《進內治聖鑒疏》中嘗言“後又聞有旨取(《長編》)秘書省本,付講筵所節錄,竟未曾成書”。[113]然樓鑰嘗載是年中,寧宗初即位,一日對侍講彭龜年“袖出二紙,一具太上講筵書目,一具潛邸講堂書目,謂講筵講書太少”;“他日,又出二紙,一御書經史十件:《春秋》、《禮記》、《詩》、《書》、《孟子》、《通鑑》、《唐書》、《三朝寶訓》、《奏議》、《長編節本》”,並雲“今欲添講官至十員,各專講一件”。[114]可證當時實已有《長編節本》,且作為經筵講讀用書。則彭龜年所言,乃指據“秘書省本”節錄之本未能完成而已。

李燾雖於《長編》全文外,特撰《舉要》以便閱讀利用,然終因卷帙浩繁,世人艱於閱讀、傳抄,故當時即有人從事節錄、改編《長編》之事。因南宋學者利用《長編》文字進行改寫編纂之事,日本學者周藤吉之《南宋の李燾との成立》一文中稍有涉及,[115]羅炳良《南宋史學史》於述及“其他諸家編年體史書”時也有論析,[116]故此處不再贅述。以下即就《長編》的宋刊節本問題做一辨析。

今所見南宋刊本《長編》有兩種,皆一百零八卷,卷下又分子卷一百七十五,半葉十三行,行二十三字,自建隆元年至治平四年閏三月底止,卷首皆有李燾乾道四年四月《進續資治通鑑長編表》:其一即題名《續資治通鑑長編》(以下簡稱“宋刊本”),藏遼寧省圖書館;其二題名《續資治通鑑長編撮要》(以下簡稱“撮要本”),係宋刊清補抄本,藏國家圖書館。[117]其中宋刊本,清康熙年間由徐乾學奏進,藏之清廷。徐釚有跋,略雲:

按此書虞山錢牧齋宗伯懸價千金購之不得。今崑山司寇公以七百金從泰興季氏得之,康熙二十五年獻之於朝。其疏稿雲:“……書久散佚,海內鮮有存本。元、明時作《續通鑑》及《綱目》者,購訪不得,皆未見此書,允稱史家秘本”云云。[118]

故清人大都以為此宋刊本即李燾於乾道四年上進之五朝《長編》“元本”。然據裴汝誠先生比勘宋刊本與浙江書局本(按,今中華書局點校本據以為底本)部分卷帙後指出,宋刊本內容遠少於後者,決非李燾乾道四年進呈“元本”,並考慮李燾進呈五朝本以後,“未見增補之類記載”,故推知宋刊本應為一個節本。至於撮要本,其行款雖與宋刊本略同,然文字頗有刪節,“蓋宋時別一節本”。[119]因為此兩部宋刊本,避諱皆至孝宗“慎”字,光宗“惇”字不諱,故知其皆編刊於孝宗朝後期。但此兩宋刊本之間的源流關係如何,因亦無相關史料可證,故下文僅透過比勘宋刊本與撮要本之卷一建隆元年正、二月記事的文字相異處,以為探求:

1、正月甲辰:宋刊本“奉周帝為鄭王,太后為周太后,遷居西京”。撮要本“周太后遷居西”六字為雙行小字。

2、正月丁未:宋刊本“汴都仰給漕運……被掠者官償其貲”八十九字,撮要本無。

3、正月戊申:宋刊本“已而釋之,然亦終身不授節鉞”。撮要本“亦終身不”四字為雙行小字。

4、正月戊申:宋刊本“賜唐主李景詔諭以定受禪意……泰寧軍於兗州”三十三字,撮要本無。按:“定”屬衍字。

5、正月壬子:宋刊本“壬子賜文武近臣……賜霸府賓三將吏襲衣金帶鞍勒馬有差”正文、註文二百七十九字,撮要本無。按:“賓三”當為“賓佐”之訛。

6、正月末:宋刊本“北漢戶部侍郎平章事……去年十月事”正文、註文八十三字,撮要本無。

7、二月乙亥:宋刊本“司徒兼門下侍郎平章事範質加侍中……錢俶為天下兵馬大元帥”正文、註文一百三十八字,撮要本無。

8、二月辛卯:宋刊本“前鄉貢生傅孫蘭治左傳春秋……等器幣於西京”正文、註文一百二十字,撮要本無。

由上可知:一,撮要本似以宋刊本為底本再行節錄、刊刻,故其行款、諱字乃至誤字等皆類同,而其文字要略於宋刊本;二,第一條、第三條撮要本出現的雙行小字,顯屬初刻時有漏字,而隨後加以挖改添補所致。不過,此兩個宋刊節本究竟為何人所節錄,刊印於何地,與《長編》閩刻本關係如何?史籍中全無記錄,今亦無考。又,宋刊本、撮要本卷首皆有李燾乾道四年四月《進續資治通鑑長編表》,似在說明此節本乃據李燾是年“投進”的五朝《長編》加以節錄者,然則神哲徽欽四朝《長編》是否亦有節錄本?按紹熙五年正月彭龜年進《內治聖鑒》一書,光宗問:“此方是《長編》節本耶?”彭答雲:“《長編》若節,非十數冊可盡。”並稱聞此前“有旨取秘書省本(《長編》)付講筵所節録,竟未曾成書”。[120]而半年後寧宗繼位,不久即要求侍講官進講的書籍中包括《長編節本》。[121]故推知經筵用書《長編節本》並非據秘書省藏本節錄者,疑為節錄五朝《長編》之本,或與上述之宋刊本或撮要本有關。

此外,清時尚有《長編》影宋本、舊抄本、雙鑑樓校本等,由於此數種抄、校本大抵源出於此宋刊本,[122]故此處不再贅述。

五、關於《徽宗皇帝長編》

據《宋史全文》卷三六載,理宗景定四年(1263)“六月庚午,賈似道等上《徽宗皇帝長編》、《寧宗皇帝實錄》《日曆》《會要》《經武要略》”。七月“乙酉,詔秘書省自淳熙至嘉定《國朝會要》、《皇朝長編》刊梓頒行”。十月“乙亥,詔李獻可等精加校正《徽宗皇帝長編》,刊梓於秘書省”。[123]此《皇朝長編》當即李燾《長編》,而《徽宗皇帝長編》與《皇朝長編》應非一書。

有關《徽宗皇帝長編》的記載甚少,《宋史·理宗紀五》載景定四年六月“庚午,宰執進《玉牒》、《日曆》、《會要》、《經武要略》及《徽宗長編》、《寧宗實録》”。[124]與《宋史全文》記載一致。檢《宋史·高斯得傳》雲高斯得“所著有《詩膚說》、《儀禮合抄》、《增損刊正杜佑通典》、《徽宗長編》、《孝宗繫年要録》、《恥堂文集》行世”。並雲程元鳳入相,高自司農卿改為秘書監;丁大全入相,“監察御史沈炎論斯得以閩漕交承錢物,下郡吏天府,搒死數人”,至丁大全被貶,高拜浙西提刑,而沈炎浙西人,“泣於上前,乞更之,移浙東提舉常平,命下,給事中章鑑繳還”,高遂“杜門不出,著《孝宗繫年要錄》。彗星見,應詔上封事”,賈似道“匿不以聞”。至度宗召為秘書監,擢起居舍人兼國史院編修官、實錄院檢討官兼侍講,進《高宗繫年要錄綱目》,“帝善之”。[125]又高斯得有《閒中讀書次第》詩,曰:

紫陽《禮》編甫盡卷,亟償《通典》平生願。增損溫公《鑑目》成,(原註:《通鑑目錄》有詳有略。)要把二巖書貫穿。(原註:巽巖《長編》終徽宗,秀嵓《要録》惟高宗一朝,欲合為一。)夜燈覧徹六一文,眉山鉅集思重見。七書卷帙二千餘,加我三年當閲徧。爾來兩目漸眵昏,一一手鈔寧敢倦。[126]

據《宋史》本傳,《閒中讀書次第》似撰於高“杜門不出”之時。據《宋史·理宗紀》,程元鳳於寶祐四年七月拜右相;六年四月丁大全拜右相,開慶元年十月罷。[127]景定五年“秋七月甲戌,彗星出柳。丁丑,詔避殿減膳,應中外臣僚許直言朝政闕失”。[128]則自開慶元年至度宗即位五、六年間,乃高斯得閉門不出、閒中讀書之時。而辨析上引詩義,可知《儀禮合抄》、《增損刊正杜佑通典》與“增損溫公《鑑目》”三書已成,“貫穿”“二巖書”正進行中。然《宋史·高斯得傳》並未提及“增損溫公《鑑目》”之書與“貫穿”“二巖書”之著,卻另外記錄其有《徽宗長編》、《高宗繫年要錄綱目》、《孝宗繫年要錄》三書。“增損溫公《鑑目》”之書情況不詳,而高斯得“貫穿”“二巖書”之計劃似未完成,其原因與《長編》、《要錄》二書卷帙過大、難以驟成有關外,或亦與賈似道上進《徽宗皇帝長編》相關。

據龔璛《恥堂集序》雲高斯得“著述,《易》《詩》皆有説,諸史有抄,杜佑《通典》有增損,若《孝廟實録》則嘗秉筆太史氏,卒就遺編以自靖獻者也”。[129]按“自靖獻”,語出《尚書·微子》“自靖,人自獻於先王”,謂臣下盡忠於君。綜合龔璛《序》、高斯得《閒中讀書次第》與《宋史·高斯得傳》云云,此《孝廟實録》當為《孝宗繫年要錄》之別稱。則《徽宗長編》當與《孝廟實録》相同,亦應是高斯得於寶祐年間任秘書監時所編纂。從高斯得生平履歷與賈似道上進《徽宗皇帝長編》之年月判斷,高斯得所編纂的《徽宗長編》與此《徽宗皇帝長編》當屬一書,應是秘書省官在高斯得所纂述的基礎上修訂增刪而成。因《徽宗長編》已由秘書省眾官續纂上進,故高斯得遂於“杜門不出”間“卒就遺編”纂成《孝宗繫年要錄》,此後又將據李心傳《要錄》修纂成的《高宗繫年要錄綱目》上進度宗。此外,由《增損刊正杜佑通典》之書名,推測《徽宗長編》的性質當相似,即屬於對李燾《長編》徽宗朝部分的“增損刊正”。而此舉似亦與時人對《長編》徽欽兩朝記事時有失實等情況多有批評相關。上文已略及朱熹等人批評《長編》徽欽兩朝記事不確、議論偏頗等,此下再舉兩例以證之。其一,《朱子語類》卷一三〇載:

論李仁甫《通鑑長編》,曰:“……某看他書靖康間事最疏略,如姚平仲刼寨,則以為出於李綱之謀,種師中赴敵而死,則以為迫於許翰之令。不知二事俱有曲折,刼寨一事,決於姚平仲僥倖之舉,綱實不知。時執政如耿南仲輩,方極力沮綱,幸其有以藉口,遂合為一辭,謂平仲之出,綱為其謀。師中之死,亦非翰之故。脫如所書,則翰不度事宜,移文督戰,固為有罪。師中身為大將,握重兵,豈有見樞府一紙書,不量可否,遂忿然赴敵以死?此二事蓋出於孫覿所紀,故多失實。”問:“覿何如人?”曰:“覿初間亦説好話。夷考其行,不為諸公所與,遂與王及之、王時雍、劉觀諸人附阿耿南仲,以主和議。後竄嶺表,尤啣諸公,見李伯紀輩,望風惡之。洪景盧在史館時,沒意思,謂靖康諸臣,覿尚無恙,必知其事之詳,奏乞下覿具所見聞進呈。秉筆之際,遂因而誣其素所不樂之人,如此二事是也。仁甫不審,多采其説,遂作正文書之。其他紀載有可信者,反為小字以疏其下,殊無統紀,遂令觀者信之不疑,極是害事。[130]

其二,朱熹《答蔡季通》雲:

近讀《長編》,説魏漢津、劉炳作大晟樂,雲依太史公黃鐘八寸七分之管作正聲之律,依班固黃鐘九寸之管作中聲之律。正聲於十二月初氣奏之,中聲即於中氣奏之,故有廿四氣鐘之説。初看甚駭其説,細看乃知是讀著錯字《史記》,又破句讀了。試檢《律書》一觀,可發一笑也。一代製作乃如此,令人惋歎。[131]

《長編》所述乃北宋九朝事,但高斯得《閒中讀書次第》詩注曰“巽巖《長編》終徽宗”。對於此一異文,燕永成因清代館臣自《永樂大典》各韻下輯出編成的高斯得《恥堂存稿》,其卷二有抄錄自《五朝長編》和《第七朝長編》二則史事,卷六有《讀哲宗長編》五言古詩一首,遂雲高斯得任史官時所見僅是七朝《長編》,故其所撰的《徽宗長編》,“很可能是為彌補該朝《長編》之缺。及到晚年欲通修《長編》和《要錄》時,則欣喜重見到了八朝本《長編》”。並舉高斯得早年嘗師從的李心傳《舊聞證誤》一書為例,以為雖說今傳本《舊聞證誤》亦是清館臣自《永樂大典》各韻下輯出編成,卷帙有缺,但全書未嘗徵引《長編》徽、欽兩朝記事,從而認定“李氏利用史職之便,以官方史料對宋廷所藏《長編》記事加以駁正。故此,李氏用的應是宋廷所藏的七朝本《長編》”。並進而認為“明修《永樂大典》館臣所依據的是宋寧宗和理宗時宋廷所藏的七朝本《長編》”。[132]此說頗不然。

首先,《宋史·藝文志》著錄《舊聞證誤》十五卷,“自明代已無傳本”,故清館臣“從《永樂大典》所載,蒐羅裒輯,尙得一百四十餘條,謹略依時代先後編次排纂,析為四卷”,遠“非心傳之全帙”。[133]由此,其一,似不能因今本《舊聞證誤》未徵引《長編》徽欽兩朝記事,就以為李心傳所據的是“宋廷所藏的七朝本《長編》”。其二,同為李心傳所撰的《要錄》卷一載靖康元年正月庚寅日盜殺王黼事,注云:“黼之死,《實錄》、《長編》係於壬辰。”又同卷四月己亥條注曰:“李燾《長編》:‘徐處仁、吳敏共議釋蕭慶,持餘覩書遣還。’注:‘此據李綱《辨餘覩事劄子》。蕭慶當作蕭倫。按《實錄》所書,全據《宣和錄》。惟沈良《靖康餘錄》作蕭慶。’”[134]其所據者當屬欽宗朝《長編》,故知李心傳所見並據以引錄者當為九朝《長編》。

其次,關於高斯得所云“巽巖《長編》終徽宗”,因《長編》記北宋九朝事,非終於徽宗朝,故此處“徽宗”或為“欽宗”之訛,不然,若如此合李燾、李心傳二書為一,則將闕欽宗一朝。

再次,高斯得纂修《徽宗長編》,也非為“彌補該朝《長編》之缺”,因為據上引彭龜年所言,原藏秘書省的遂寧府“投進”本、原藏國子監的瀘州本“錄本”,皆為《長編》九朝本,於光宗時移入內廷,為何至寧宗、理宗時宋廷所藏的僅為七朝本《長編》?而且當時岳珂《寶真齋法書贊》《愧郯錄》、劉克莊《後村集》等皆嘗引錄《長編》徽宗朝之記事,而劉克莊亦於理宗朝為秘書少監兼國史院編修官,其所引《長編》或即為內廷所藏者。此外,明初修《永樂大典》時所抄錄的《長編》雖說已非九朝完帙,[135]但欲由此認定其所據的即“宋廷所藏的七朝本《長編》”,理由卻不充分。

《永樂大典》所收錄的《長編》雖已非完帙,然是否如人們所言,《永樂大典》或由《永樂大典》輯錄之《宋會要輯稿》全未曾收載《長編》徽欽兩朝文字?似有不然。如《宋會要輯稿·崇儒》一之三注引《宋史長編》雲:

(大觀二年)九月己未,御筆:“宗室升貢試,或不中,自今許入國子學。”初,學制局議遣歸本學,止以為庶士既得辟雍,不可薄於宗親。故有是詔。[136]

又同上書《兵》二二之一〇引《宋史長編》雲:

神宗朝,提舉陝西買馬監牧司言:乞免簡發沙苑監捧日馬,留為馬種。從之。[137]

檢諸史籍,未見有書名曰《宋史長編》者。然檢今存《永樂大典》,又得所引《宋史長編》兩條:

楊景宗以外戚至顯官,然暴戾使酒任氣。知滑州,飲通判王述仆地,帝深戒之毋飲酒。景宗雖書其戒座右,頃之輒復醉。[138]

左諫議大夫、史館修撰楊徽之次對,上言:“方今文士雖多,通經者甚少。願精選五經博士,増其員,各專業以教胄子。此風化之本。”上顧謂宰相曰:“徽之操履無玷,真儒雅之士。出理州郡,非其所長,置之館殿,正得其意矣。”[139]

上引“楊徽之”事載《長編》卷三二淳化二年十一月庚戌條,唯“正得其意”作“正得其宜”。“捧日馬”事載《長編》卷三三九元豐六年九月乙卯條,然無“神宗朝”三字。“楊景宗”事載《長編》卷一七六至和元年正月壬申條,文字稍異:“景宗起徒中,以外戚故至顯官,然性暴戾,所至為人患,使酒任氣。知滑州,常毆通判王述仆地,帝深戒毋飲酒。景宗雖書其戒坐右,頃之輒復醉。”《宋史》卷四六三《楊景宗傳》所載同,則《永樂大典》所引文字稍有節略,又“飲”字當作“毆”,形近而訛。而“大觀二年御筆”事,因《長編》徽宗朝部分已佚而無從核對,然《群書考索》後集卷三〇《宗學》正載錄此條,雲引自《長編》,僅“止以為庶士”作“上以為庶士”,[140]是。顯然錄自《長編》,文字稍有節略。

然《永樂大典》所引之《宋史長編》是否為《宋史全文續資治通鑑長編》之省稱?檢今傳本《宋史全文》,並未見錄有上述四條記文,故大致可排除此一可能。因此,上引“宋史長編”之“史”字當屬衍文。不過上引大觀年間事在徽宗朝,但《永樂大典》是否直接引自九朝本《長編》,其理由似不充足,更大可能或是轉引自他書如《群書考索》之類晚宋、元初書籍。

六、關於記錄南宋史事之《長編》與《宋史全文》的關係

上文言及晚宋及元人文獻引錄的記載南宋史事之《長編》文字,大多也收錄於《宋史全文》,然此《長編》與《宋史全文》之關係如何?現見宋元文獻,尤其是晚宋時期類書中,其摘抄的涉及南宋史事之文字,雖頗有稱其引錄自《長編》者,但此《長編》究竟為何等之書等,則全無記載。至於《宋史全文》一名,乃屬省稱。《千頃堂書目》卷四著錄《宋史全文續資治通鑑長編》三十六卷,[141]《四庫全書總目·宋史全文》提要對《宋史全文》與李燾《長編》、《中興聖政》等史籍的關係嘗有辨析,雲:

原本題曰《續通鑑長編》,而以李燾《進長編表》冠之於前,是直以為燾之《長編》矣。案燾成書在孝宗時,所録止及北宋,此本實載南宋一代之事,其非出燾手明甚。檢勘此書,每卷標題皆有“宋史全文”四字,而《永樂大典》“宋”字韻內亦多載《宋史全文》,與《長編》截然二書。又此本《目録》前有坊間原題,稱“本堂得《宋鑑》善本,乃名公所編,前宋已盛行,再付諸梓”云云,蓋本元人所編,而坊賈假託燾名,詭稱前宋盛行耳。……其書自建隆以迄鹹淳,用編年之體以次排纂。其靖康以前亦本於燾之《長編》,而頗加刪節,高、孝二代則取諸留正之《中興聖政草》,……至光、寧以後則別無藍本可據,為編書者所自綴輯。……惟原本第三十六卷內度宗、少帝及益王、廣王事蹟俱有録無書,《永樂大典》亦未採。[142]

此則提要對相關問題辨述頗詳,後世論述多據此而言,然其中亦有不確之處,嘗有學者考正雲“此書雖為元刻本,著書則在宋末”,其記事“只自建隆至景定,並未記鹹淳事”,而且“此書每卷首尾均有標題,卷三六末記至理宗崩止,沒有標題”,說明原書本無“度宗、少帝之內容”。[143]但《四庫提要》以下以及今人相關研究中皆未涉及此一記載南宋史事之《長編》。

元人黃溍《跋宋兩朝遺墨二首》有云:“按《續通鑑長編》:景定三年二月丁亥朔,李松壽來納款,上諭宰執曰:‘情偽難憑。’又曰:‘切須審處。’似道:‘當與之要約,如能歸漣、海之地,方可取信。’十二日戊戌,都省言漣、海已遂收復。而新史歸地在二十四日庚戌,乃因李璮是日有建節封王之命而連書之耳。璮即松壽也。”[144]此段文字也載於《宋史全文》,雲是年“二月丁亥朔,李松壽納款,上曰:‘逆鄒一再納款,情偽難憑,不可苟目前之小安,貽他日之大患。切須審處。’似道奏:‘當與之要約,如能歸漣、海之地,始足取信。’”又“戊戌,都省言漣水三城已遂收復”;“庚戌,詔李璮效順本朝,請贖父過,既歸漣、海之境土,復獻山東之版圖。可特授保信寧武軍節度使、督視京東河北等路軍馬、齊郡王”。[145]按上引所謂“新史”,當指元代至正初纂成的《宋史》,其《理宗紀五》正載景定三年二月“庚戌,李璮以漣海三城叛大元來歸,獻山東郡縣,詔改漣水為安東州,授璮保信寧武軍節度使、督視京東河北等路軍馬、齊郡王,復其父李全官爵。璮即松壽”。[146]與黃溍所言相符。而其所引《續通鑑長編》文字,當源自《宋史全文》而有所節略。

又周密有云:“《長編》所載宋二十一帝,蓋自順、宣、禧三祖及東都九朝,南渡後高、孝、光、寧、理、度、少帝(德祐)並景炎、祥興也。”[147]然史載宋太祖稱帝後,追封其高祖趙脁為僖祖、曾祖趙珽為順祖、祖趙敬為翼祖、父趙弘殷為宣祖。[148]則合計兩宋皇帝(包括追封)當為二十二位,此稱“二十一帝”,乃未計翼祖趙敬,其原因當為北宋前期出現的一則涉及“宋二十一帝”的“預記”有關。[149]《宋史全文》卷一亦載宋初太祖追封四祖一事,[150]其卷三六載事止理宗崩,其“度宗、少帝及益王、廣王事蹟俱有録無書”。

綜上可知,(1)《宋史全文續資治通鑑長編》亦可省稱曰《續通鑑長編》等,其將“李燾《進長編表》冠之於前,是直以為燾之《長編》矣”,實乃元代書賈“假託燾名”。(2)引錄南宋史事的《長編》之諸書,大都屬於晚宋時編纂的類書等,而未見南宋中期以前文獻,可知此《長編》當撰成於理宗朝以後。而周密《癸辛雜識》言及《長編》所載宋二十一帝,下及景炎、祥興“益王、廣王事蹟”,則此《長編》當又經元初人續編。(3)今所見宋元文獻所引錄南宋史事之《長編》文字,往往也載錄於《宋史全文》。《宋史全文》之“高、孝二代則取諸留正之《中興聖政草》”,“至光、寧以後則別無藍本可據,為編書者所自綴輯”,其卷三六末“度宗、少帝及益王、廣王事蹟俱有録無書”,應亦編纂於宋末,而續編、刊印於元初。因此,從上述諸般跡象判斷,此記載南宋史事之《長編》,不僅與《宋史全文》關係密切,甚有可能即為一書,即《長編》亦屬《宋史全文續資治通鑑長編》之省稱,但於入元此書刊行以後,世人多省稱以《宋史全文》,而《長編》之名漸少有引用,而不為人所知。

附記:因受中華書局委託修訂《長編》,故就相關史料撰成本文,其主要內容嘗講於2019年中在華中師範大學古籍所講座。待刊期間,張良先生《南宋官藏本傳續考》一文發表於《文史》2021年第2期,與本文內容有交叉,可參閱。

注 釋

[1] 永瑢等撰《四庫全書總目》卷四七《續資治通鑑長編》,中華書局,1965年,第424頁。

[2] 李燾撰,上海師範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華東師範大學古籍研究所點校《續資治通鑑長編》卷首《點校說明》,中華書局,2004年,第1頁。按:以下簡稱《長編》。

[3] 如,顧吉辰、俞如雲《版本沿革及其史料價值》,《西北師大學報(社會科學版)》1983年第3期,第36-42頁。裴汝誠、許沛藻《續資治通鑑長編考略》之《版本著錄考略》,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1—18頁;又載裴汝誠《半粟集》,河北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題《版本著錄考略》,第33—51頁。燕永成《今七朝本探源》,《古籍整理研究學刊》1995年第5期,第8-11、12頁。

[4] 如,劉復生《李燾和〈續資治通鑑長編〉的編纂》,《史學史研究》1981年第3期,第24—30頁;張孟倫《李燾和〈續資治通鑑長編〉》,《上海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83年第4期,第65—69頁;陳智超《四庫本〈續資治通鑑長編〉發覆》,《社會科學戰線》1987年第3期,第148—152頁,又載氏著《陳智超自選集》,安徽大學出版社,2003年,第586—595頁;苗潤博《〈續資治通鑑長編〉四庫底本之發現及其文獻價值》,《文史》2015年第2輯,第221—243頁。按,劉、張二文於論述李燾編纂《長編》時稍及李燾歷次所進之稿本情況,而陳文於辨析《長編》四庫本時略述及宋刊五朝節要本情況。至於苗文,則主要考論四庫本情況,而基本未涉及《長編》編纂與早期版本情況。

[5] 李燾《長編》卷首周必大《文忠集》卷六六《敷文閣學士李文簡公燾神道碑》,,第25頁。

[6] 徐松等輯,劉琳等校點《宋會要輯稿·崇儒》五之三五、三六,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2855頁。

[7] 李心傳撰,辛更儒點校《建炎以來繫年要錄》卷一八三紹興二十九年七月戊戌條,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第3233—3234頁。按,以下簡稱《要錄》。

[8] 馬端臨撰,上海師範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華東師範大學古籍研究所點校《文獻通考》卷一九三《經籍考二十》“續通鑑長編舉要”條,中華書局,2011年,第5611頁。

[9] 李心傳《要錄》卷一九八紹興三十二年閏二月癸未條,第3575頁。

[10] 徐松等輯《宋會要輯稿·崇儒》五之三七,第2856頁。按:李燾《長編》卷首周必大《敷文閣學士李文簡公燾神道碑》稱“《長編》卷帙漸成,蜀帥汪應辰乞下臨安府給筆札繕寫,藏秘閣”。第26頁。

[11] 李燾《長編》卷首周必大《敷文閣學士李文簡公燾神道碑》,第25頁;王應麟《玉海》卷四七《乾道續資治通鑑長編》,上海書店、江蘇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901頁。

[12] 徐松等輯《宋會要輯稿·崇儒》四之一四、五之三七,第2823、2856頁。

[13] 馬端臨《文獻通考》卷一九三《經籍考二十》“續通鑑長編舉要”條,第5611頁。

[14] 脫脫等《宋史》卷三四《孝宗紀二》,中華書局,1985年,第643頁。

[15] 徐松等輯《宋會要輯稿·崇儒》五之三七,第2856頁。

[16] 李心傳撰,徐規點校《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卷四《續資治通鑑長編》,中華書局,2000年,第113頁。

[17] 按:英宗崩於治平四年正月,而李燾此時所進《長編》述事至是年閏三月,已入神宗朝。

[18] 王應麟《玉海》卷四七《乾道續資治通鑑長編》,第901頁。

[19] 《宋史》卷三四《孝宗紀二》,第643頁。

[20] 徐松等輯《宋會要輯稿·職官》一八之五八,第3508—3509頁。

[21] 王承略、楊錦先《李燾學行詩文輯考》第一篇《李燾事跡編年》,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16、18頁。

[22] 馬端臨《文獻通考》卷一九三《經籍考二十》“續通鑑長編舉要”條,第5612頁。按:朱彝尊《曝書亭集》卷四五《書李氏續通鑑長編後》有云李燾“淳熙元年知瀘州,又以(《長編》)治平後至靖康凡二百八十卷進”,此說誤。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第1318冊,第166頁。而顧吉辰、俞如雲《版本沿革及其史料價值》(載《西北師大學報(社會科學版)》1983年第3期)雲李燾《長編》嘗先後七次進呈,其第三次即在淳熙元年於瀘州任上進呈“治平以後至中興以前六十年事蹟……二百八十卷”。乃承朱彝尊之誤。

[23] 李燾《長編》卷首周必大《敷文閣學士李文簡公燾神道碑》,第28頁。按:宋制,知州府一級官員赴任離京前,天子一般特命召見勉勵,稱“臨遣”。又按:佚名《宋史全文》卷二六上雲淳熙二年,“江西轉運副使李燾上神、哲兩朝《續資治通鑑長編》,自治平四年三月盡元符三年正月”。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第331冊,第398頁。因乾道四年所進五朝《長編》迄治平四年閏三月,疑此處“三月”當作“四月”。

[24] 王應麟《玉海》卷四七《乾道續資治通鑑長編》注,第901頁。

[25] 徐松等輯《宋會要輯稿·職官》六二之一九,第4731頁。

[26] 見王承略、楊錦先《李燾學行詩文輯考》第三篇《李燾詩文輯存》,第91頁。

[27] 李燾《長編》卷首周必大《敷文閣學士李文簡公燾神道碑》,第28頁。

[28] 王應麟《玉海》卷四七《乾道續資治通鑑長編》注,第901頁。

[29] 李燾《長編》卷首周必大《敷文閣學士李文簡公燾神道碑》,第29、30—31頁。按:“《地裡》一志”,指《四朝正史·地理志》。

[30] 周必大撰,王瑞來校證《周必大集校證》卷一四四《同趙相王樞因四朝史志成書乞與李燾推恩》,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年,第1294頁。

[31] 樓鑰《攻媿集》卷九六《寶謨閣待制獻簡孫公神道碑》,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第1153冊,第486頁。

[32] 《宋史》卷三八八《李燾傳》,第11917頁。

[33] 呂祖謙《東萊呂太史集》外集卷五《與李侍郎仁父》,黃靈庚、吳戰壘主編:《呂祖謙全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1冊,第700—702頁。按,武陵,常德別稱。

[34] 李燾《長編》卷首周必大《敷文閣學士李文簡公燾神道碑》,第31頁。

[35] 王應麟《玉海》卷四七《乾道續資治通鑑長編》,第901頁。

[36] 馬端臨《文獻通考》卷一九三《經籍考二十》“續通鑑長編舉要”條,第5612頁。

[37] 《宋史》卷三五《孝宗紀三》,第679頁。

[38] 《宋史》卷三八八《李燾傳》,第11918頁。

[39] 王安石撰,唐武標校《王文公文集》卷二〇《乞改三經義劄子》、《又劄子》,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237—241頁。

[40] 李燾《長編》卷三〇七元豐三年八月丙辰條,第7471頁。

[41] 按:虞集《道園學古錄》卷三二《送墨莊劉叔熙遠遊序》雲:“予聞前輩言,渡江後,眉山李公仁父就蜀置局,著《宋通鑑長編》,而北兵卒至,盡亡其書,走至東南,多追憶以成書,凡數百卷。”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第1207冊,第462頁。此說當屬傳聞之言,實誤。

[42] 《宋史》卷二〇三《藝文志二》,第5092頁;李心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卷四《續資治通鑑長編》,第113頁。

[43] 陳振孫撰,徐小蠻、顧美華點校《直齋書錄解題》卷四《續通鑑長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119頁。按:裴汝誠、許沛藻《續資治通鑑長編考略》(第15頁)以為“餘三百”乃“餘六百”之訛。

[44] 按,裴汝誠、許沛藻《續資治通鑑長編考略》(第15頁)以為此卷數“疑《宋史》抄書疏闊,將李燾‘重別寫進’時”的“合計六百八十七冊,誤作九百七十八卷”。

[45] 晁公武撰,孫猛校證《郡齋讀書志校證》趙希弁《讀書附志》捲上《續資治通鑑長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1110頁。按:因趙希弁僅記錄八朝《長編》卷數,故疑其所藏似闕欽宗一朝內容。

[46] 見湯開建、陳文源《中保留的佚文》,《歷史文獻與傳統文化》第三輯,廣東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88—189頁。

[47] 燕永成《今七朝本探源》,《古籍整理研究學刊》1995年第5期,第10頁。

[48] 王明清撰,汪新森、朱菊如校點《玉照新志》卷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47—48頁。

[49] 王明清撰,燕永成點校《揮麈後錄》卷四,《全宋筆記》,大象出版社,2013年,第136—137頁。

[50] 李心傳《要錄》卷一八三紹興元年三月辛酉條,第805頁。

[51] 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卷四七《續資治通鑑長編》,第424頁。

[52] 王明清《玉照新志》卷四,第59—62頁。

[53] 徐松等輯《宋會要輯稿·崇儒》五之六三,第2918—2919頁。按:兩處“二十五年”,原文一作“二十一年”、一作“二十三年”。整理者以為此兩段文字抄錄自《群書考索》後集卷六四,而承《群書考索》之誤,且紹興二十三年十二月乙卯朔,是月內無丁酉日,故遂將前一條據《要錄》卷一七〇、《宋史全文》卷二二上,後一條據紹興二十五年十二月干支及雍正《廣東通志》卷六,皆改作“二十五年”。又,紹興二十五年十二月甲戌朔,庚辰即七日,辛巳乃八日,丁酉乃二十四日。又按:《宋會要輯稿》所錄此條《長編》文字,當是清人自《永樂大典》抄出《宋會要》時連帶抄附,而非《宋會要》本文。

[54] 李心傳《要錄》卷一七〇紹興二十五年十二月庚辰條,第2950頁。

[55] 章如愚《群書考索》後集六四《貢獻》,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2冊,第891—892頁。

[56] 林駉《古今源流至論》後集卷十《抑貢獻》,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第942冊,第325頁。

[57] 佚名《宋史全文》卷二二上,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331冊,第181頁。

[58] 按:《宋史全文》卷二二上所載文字同《要錄》,不錄。

[59] 徐松等輯《宋會要輯稿·崇儒》五之六三,第2918—2919頁。

[60] 如,《古今合璧事類備要》後集卷十四《都督出視》、卷二七《思制吏姦》,外集卷二六《紹興懲艾》、卷六五《所失至多》;《群書會元截江網》卷十一等。

[61] 如,《古今合璧事類備要》後集卷二四《置言官一簿》言“範宗尹”事、卷三二《首言典學》言“楊龜山先生時為工部侍郎”事、卷六八《歲計百二十萬》言“黃廉嘗按察川陜”事,別集卷五《江南七渡》言“左司諫吳表臣”事、卷六〇《到老愈辣》言“秦會之”事等。

[62] 朱熹撰,劉永翔等校點《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三八《答李季章》,朱傑人、嚴佐之、劉永翔主編《朱子全書》,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1712頁。按:以下簡稱《晦庵集》。朱熹此通書信撰於慶元四年中。參見顧宏義《朱熹師友門人往還書札彙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第1208—1209頁。

[63] 見燕永成:《今七朝本探源》,《古籍整理研究學刊》1995年第5期,第10 頁。

[64] 《宋史》卷三八八《李燾傳》,第11919頁。

[65] 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卷四七《續資治通鑑長編》,第424頁。

[66] 朱彝尊《曝書亭集》卷四五《書李氏續通鑑長編後》,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318冊,第166頁。

[67] 徐松等輯《宋會要輯稿·崇儒》四之一四、五之三七,第2823、2856頁。

[68] 徐松等輯《宋會要輯稿·崇儒》五之三七、三八,第2856頁。按:王應麟《玉海》卷四七《乾道續資治通鑑長編》(第901頁)稱“詔降下《長編》付秘省,令依《通鑑》字様大小繕寫”事亦係於乾道六年三月二日。又《郡齋讀書志校證》趙希弁《讀書附志》捲上《續資治通鑑長編》(第1110頁)雲“乾道六年正月,令秘書省依《通鑑》紙樣及字樣大小繕寫一部,仍將燾銜位於卷首,依司馬光銜位書寫進入”。其“六年正月”,當為“六年三月”之訛。

[69] 朱彝尊《曝書亭集》卷四五《書李氏續通鑑長編後》,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318冊,第166頁。按,《四庫全書總目》卷四七《續資治通鑑長編》以為:“及神哲徽欽四朝之書,乾道中祇降袐書省依《通鑑》紙様繕寫一部,未經鏤板,流播日稀。”第424頁。乃承襲朱說之誤。

[70] 彭龜年《止堂集》卷一《繳進宣取續資治通鑑長編奏》,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第1155冊,第770頁。

[71] 彭龜年《止堂集》卷三《進內治聖鑒疏》,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155冊,第791頁。

[72] 李心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卷四《續資治通鑑長編》,第113頁。

[73] 彭龜年《止堂集》卷三《進內治聖鑒疏》,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155冊,第791頁。

[74] 見劉復生《李燾和〈續資治通鑑長編〉的編纂》,《史學史研究》1981年第3期,第28頁。

[75] 袁燮《絜齋集》卷十三《龍圖閣學士通奉大夫尚書黃公行狀》,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第1157冊,第174頁。

[76] 周應合《景定建康志》卷三三《文籍志一·書籍》,《宋元方誌叢刊》,中華書局,1990年,第2冊,第1886頁。

[77] 周應合《景定建康志》卷三三《文籍志一·書籍》,《宋元方誌叢刊》,第2冊,第1884—1885頁。

[78] 佚名《宋史全文》卷三六,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331冊,第815頁。

[79] 王承略、楊錦先《李燾學行詩文輯考》第一篇《李燾事跡編年》,第9—10頁。

[80] 顧吉辰、俞如雲《版本沿革及其史料價值》,載《西北師大學報(社會科學版)》1983年第3期,第37頁。

[81] 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卷四七《續資治通鑑長編》,第423頁。按,“九年”原作“元年”,誤。

[82] 周密撰,吳企明點校《癸辛雜識》前集《韓彥古》,中華書局,1988年,第38—39頁。按,“鈴下”原作“鈐下”,誤。按:鈴下,指侍衛、門卒。

[83] 潛說友《鹹淳臨安志》卷四七《秩官五》,《宋元方誌叢刊》,中華書局,1990年,第4冊,第3776頁。

[84] 周必大《周必大集校證》卷三八《經筵同僚祭範西叔仲苞侍講文》,第563頁。

[85] 潛說友《鹹淳臨安志》卷四八《秩官六》,《宋元方誌叢刊》,第4冊,第3778頁。

[86] 朱熹《晦庵集》卷三八《答李季章》,第1710—1712頁。按,李壁字季章。

[87] 見顧宏義《朱熹師友門人往還書札彙編》,第1208—1209頁。

[88] 劉宰《漫塘集》卷十《回鄂州制置李侍郎》,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第1170冊,第403頁。按:“”原作“悳”,誤。

[89] 《宋史》卷二一三《宰輔表四》,第5596頁;卷三九八《李壁傳》,第12109頁。

[90] 尤袤《遂初堂書目》,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第674冊,第447頁。

[91] 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卷四《續通鑑長編》、《續通鑑長編舉要》,第119頁。

[92] 晁公武《郡齋讀書志校證》趙希弁《讀書附志》捲上《續資治通鑑長編》,第1110頁。

[93] 周必大《周必大集校證》卷七《敷文閣學士李仁甫輓詞十絶(甲辰)》,第106頁。按,甲辰即淳熙十一年,李燾卒於是年二月。

[94] 《宋史》卷三八八《李燾傳》,第11919頁。

[95] 徐松等輯《宋會要輯稿·刑法》二之一三二,第8360頁。

[96] 黎靖德撰,王星賢點校《朱子語類》卷一三〇,中華書局,1986年,第3129、3132頁。

[97] 朱熹《晦庵集》卷四七《答呂子約》,第2197頁。按,《徽錄》指《徽宗皇帝實錄》。

[98] 朱熹《晦庵集》卷五六《答葉正則》,第2650頁。

[99] 朱熹《晦庵集·續集》卷一《答黃直卿》,第4660頁。

[100] 朱熹《晦庵集·續集》卷二《答蔡季通》,第4678頁。

[101] 朱熹《晦庵集·別集》卷四《林井伯》,第4914頁。

[102] 朱熹《晦庵集》卷三八《答李季章》,第1712頁。

[103] 顧吉辰、俞如雲《版本沿革及其史料價值》,《西北師大學報(社會科學版)》1983年第3期,第38頁。

[104] 朱熹《晦庵集·續集》卷五《答尤尚書袤》,第4741頁。

[105] 陳傅良撰,曹叔遠編《止齋集》卷三六《答薛子長三》,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第1150冊,第786頁。

[106] 岳珂《寶真齋法書贊》卷二《徽宗皇帝御製冬祀詩御書》,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第813冊,第578頁。

[107] 岳珂撰,許沛藻、劉宇整理《愧郯錄》卷五《副本緣起》、卷九《樞密稱呼》,《全宋筆記》,大象出版社,2016年,第61—62、102頁。

[108] 劉克莊撰,辛更儒箋校《劉克莊集箋校》卷四《讀崇寧後長編》,中華書局,2011年,第230頁。

[109] 高斯得《恥堂存稿》卷六《讀哲宗長編》,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第1182冊,第97頁。

[110] 張端義撰,許沛藻、劉宇整理《貴耳集》捲上,《全宋筆記》,大象出版社,2013年,第298頁。

[111] 岳珂撰,吳企明點校《桯史》卷五《趙良嗣隨軍詩》,中華書局,1981年,第63頁。

[112] 裴汝誠、許沛藻《續資治通鑑長編考略》,第2頁。

[113] 彭龜年《止堂集》卷三《進內治聖鑒疏》,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155冊,第791頁。

[114] 樓鑰《攻媿集》卷九六《寶謨閣待制致仕特贈龍圖閣學士忠肅彭公神道碑》,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153冊,第482—483頁。

[115] (日)周藤吉之《南宋の李燾との成立》,載氏著《宋代史研究》,日本東洋文庫,1969年。

[116] 羅炳良《南宋史學史》第四章《南宋撰修當代史的繁榮》,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240—253頁。

[117] 按:宋刊本、撮要本皆收入《中華再造善本》叢書,相關版本情況參見裴汝誠、許沛藻《續資治通鑑長編考略》,第9—14頁。又,日本靜嘉堂書庫也藏有宋刊殘本《續資治通鑑長編撮要》,存51卷,經比對,其版本同國際圖書館藏撮要本,但其版面破損、文字漫漶等情況較國圖藏本稍嚴重。

[118] 徐釚跋,轉引自裴汝誠、許沛藻《續資治通鑑長編考略》,第131頁。

[119] 參見裴汝誠、許沛藻《續資治通鑑長編考略》,第9—14頁。

[120] 彭龜年《止堂集》卷三《進內治聖鑒疏》,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155冊,第791頁。

[121] 樓鑰《攻媿集》卷九六《寶謨閣待制致仕特贈龍圖閣學士忠肅彭公神道碑》,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153冊,第482—483頁。

[122] 參見裴汝誠、許沛藻《續資治通鑑長編考略》,第11—12頁。

[123] 佚名《宋史全文》卷三六,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331冊,第815、816頁。

[124] 《宋史》卷四五《理宗紀五》,第885頁。

[125] 《宋史》卷四〇九《高斯得傳》,第12326—12328頁。

[126] 高斯得《恥堂存稿》卷七《閒中讀書次第》,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第1182冊,第119頁。

[127] 《宋史》卷四四《理宗紀四》,第858、862、867頁。

[128] 《宋史》卷四五《理宗紀五》,第887頁。

[129] 高斯得《恥堂存稿》卷首龔璛《序》,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第1182冊,第2頁。

[130] 黎靖德編《朱子語類》卷一三〇,第3132—3133頁。

[131] 朱熹《晦庵集·續集》卷二《答蔡季通》,第4678頁。

[132] 燕永成《今七朝本探源》,《古籍整理研究學刊》1995年第5期,第8—11頁。

[133] 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卷八八《舊聞證誤》,第754頁。

[134] 李心傳《要錄》卷一,第11、12頁。

[135] 參見裴汝誠、許沛藻《續資治通鑑長編考略》,第7—9頁。

[136] 徐松等輯《宋會要輯稿·崇儒》一之三,第2728頁。

[137] 徐松等輯《宋會要輯稿·兵》二二之一〇,第9074—9075頁。

[138] 解縉等《永樂大典》卷一二〇四四《疾惡縱酒》,中華書局,1986年,第5221頁。

[139] 解縉等《永樂大典》卷一三四五三《儒雅之士》,第5775頁。

[140] 章如愚《群書考索》後集卷三〇《宗學》,第2冊,第400頁。

[141] 黃虞稷撰,瞿鳳起、潘景鄭整理《千頃堂書目》卷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23頁。

[142] 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卷四七《宋史全文》,第428頁。

[143] 李裕民《四庫提要訂誤(增訂本)》,中華書局,2005年,第57頁。

[144] 黃溍撰,王頲點校《黃溍全集》上冊《跋宋兩朝遺墨二首·理宗與賈似道書》,天津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78頁。

[145] 佚名《宋史全文》卷三六,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331冊,第809頁。

[146] 《宋史》卷四五《理宗紀五》,第880頁。

[147] 周密《癸辛雜識》別集卷下《宋二十一帝》,第315—316頁。

[148] 李燾《長編》卷一建隆元年三月壬戌條,第10頁。

[149] 如,李燾《長編》卷二〇太平興國四年九月癸巳條載:是月“癸巳,嘉州言夾江縣弱漹鎮民王詣得玄石二,皆有丹文,其一雲‘君王萬萬歲’,其一雲‘趙二十一帝’,緘其石來獻”。第461—462頁。《宋史》卷四《太宗紀一》載太平興國七年三月,“舒州上玄石,有白文曰:‘丙子年出趙號二十一帝。’”第67頁。又見蔡襄《端明集》卷二八《群玉殿曲宴記》、李攸《宋朝事實》卷二《紀元》、馬端臨《文獻通考》卷三〇〇《物異考六》與邵博《邵氏聞見後錄》卷一等。

[150] 佚名《宋史全文》卷一,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330冊,第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