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易經《剝》卦,有剝而復生,東山再起之象

文/丁文博

“《易》以道陰陽”——這是上古以來易家的共識。陰陽乃易經的核心,整個易經,無非是陰陽互變形成的思想體系。總體說來,陰與陽是對立統一相輔相成,互相消長,又互為其根的辯證關係。陽決陰,陽長陰消,直至五陽一陰,陽氣最盛,是為《困》卦。陰剝陽,陰長陽消,直至五陰一陽,陰氣最兇,是為《山地剝》卦。兩卦內涵相反,爻象旁通。剝卦有割裂、零落等意,合起來可讀為割而落之。

解讀易經《剝》卦,有剝而復生,東山再起之象

上艮為山,下坤為地,山地剝卦

在《剝》卦裡,陰氣侵陽,由初爻而上達五爻,陽氣凋零,如被陰氣所剝落,故謂之《剝》,卦象為群陰剝陽以人事喻,則為小人邪氣兇盛,君子受擠受害,正氣偃伏。達到頂點時,只剩下一陽,孤零零處於上位。爻辭喻之為“碩果不食”。陽為大,陰為小,故稱一陽為碩果。亦即餘下一陽如碩大果實,獨懸於上,尚未為陰所剝落。這是陽的最後陣地,據此對陰邪發動反攻。成語所謂“碩果僅存”,就是來自《剝》卦。

解讀易經《剝》卦,有剝而復生,東山再起之象

上坤地,下艮山,平地一聲雷,地雷復卦

在《剝》卦裡,陽雖處下風,被剝落到僅餘碩果,但陰陽同根,所以,陽氣不會消失殆盡盡,依據物極必反的規律,僅存的碩果會進發生機而東山再起。由被剝而復生,此即序卦所說“《剝》者剝也。物不可以終盡,《山地剝》卦將兩個卦象顛倒過來,窮上反下,就是《地雷復》卦。”

解讀易經《剝》卦,有剝而復生,東山再起之象

由《剝》而《復》,《剝》《復》相繼,緊密相伴。《復》卦的復,是反還歸還之意。孫星衍《周易集解》曰:“復者返本之名。”就是說:“群陰剝陽,至於幾盡;一陽來下,故稱反覆。”在《剝》卦裡,獨懸於上位的碩果,至此又返回到初位,彖辭所說的“剛反”(陽剛反),即指此而言。於是陽由消變長,重新開始利有攸往的征程。這就是復卦的來由及卦名的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