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論》講記

《俱舍論》講記

上師仁波切宣講於2019年8月27日

為修持成佛要發殊勝菩提心!

為度化一切父母眾生要發誓修持成佛!

為早日圓成佛道要精進認真聞思修行!

第四分別業品分二:一、連線文;二、真實宣說業。

甲一、連線文:

甲二(真實宣說業)分二:一、業之本體;二、經中所說名稱。

乙二(經中所說名稱)分十五:

丙十一、宣說五無間罪:

前面講了善業、惡業以及無記,今天講無間罪。對此,小乘和大乘講的有所不同,今天主要講小乘有部的觀點。

破僧即令不和睦,自性不相應行法,

非煩惱性無記法,彼與所破僧眾具。

無間罪共有五個,按有部的觀點,這裡有身業、有語業。五無間罪中前三種,殺父、殺母、殺阿羅漢是殺生,第五種出佛身血是殺生的加行,因而此四者屬於身業,第四破和合僧是妄語,屬於語業。

所謂的破法輪僧是指使雙方僧團不和睦關係實有存在的一種不相應行,這是有部宗的觀點。當破和合僧這個無間罪產生的時候,同時會產生一種不相應法,而且是實有的。

由於這樣的不相應行斷除煩惱者與斷絕善根者也具有,因此它的本體既不是煩惱性,也不是有記善法,而是無覆無記法。前面講了很多,不相應行就屬於無覆無記,所以,破和合僧也是無覆無記。

這個實有的不相應行法,在哪裡存在?如是實有的不相應行與雙方僧眾真實具足,是不是雙方僧眾都犯了無間罪?不是,並不能構成無間罪。

彼之罪業為妄語,彼與破者真實具,

中劫成熟無間獄,造多無間害亦增。

那麼,什麼樣的人才會犯這種無間罪呢?說妄語的人會犯無間罪。挑撥離間,肯定要說一些不符合實際的話語,這不是普通的離間語。破僧罪業之因實際上是能挑撥僧眾的妄語,它才是真正的無間罪。

當年,提婆達多破和合僧之時就是這麼說的:釋迦牟尼不是正確的導師,教法也不是正確的教法,而是他建立自己的教法,讓那些人跟隨佛陀的人以自己為導師。這不是單純的離間語,而是有妄語的成分。這種妄語與破僧者提婆達多等真實具足,才能構成破法輪僧。

無間罪中的破和合僧,也叫破法輪僧。因為破和合僧產生的同時,三界所有眾生的相續中不會產生一剎那的善根,也不會產生任何出世間的功德,這是破壞法身的,所以也叫破法輪僧。

破僧無間罪業的異熟果是破僧者在一中劫中感受無間地獄的痛苦。構成無間罪的破和合僧是破法輪僧,實際也是破壞法身,不是普通的破和合僧。這個人要在無間地獄裡感受一中劫的痛苦。

那麼,再造其餘的無間罪果報將如何呢?其他無間罪雖然必定轉生地獄,但不一定絕對轉生到無間地獄,這是小乘有部的觀點,與其他宗派的觀點有所不同。經部等宗派認為,造無間罪的人,都要下無間地獄,都要感受無間地獄的痛苦,壽命量也是一箇中劫。

為什麼叫五無間罪?造無間罪的人不用經過閻羅王的審判,死後立即、直接下無間地獄。但是有部認為,破和合僧的罪業非常嚴重,所以破和合僧的人要直接下無間地獄,感受無間地獄的痛苦,這是絕對的。但是造其他無間罪者是否墮入無間地獄,不是絕對的。

如果有人說:若造兩種無間罪等只是一世中轉生地獄,那麼業大小就無有差別了,如果兩世等也轉生,則無間罪業就不是順次生受業了。那麼,造兩三個無間罪怎麼辦?因為造無間罪是順次受業,死後就要下無間地獄,感受無間地獄的痛苦,壽命量是一箇中劫,那造一個無間罪者不是吃虧了,造兩個三個無間罪者不是佔便宜了?對此如何回答呢?

經部認為,不存在這個問題,造無間罪是順次受業,是在死後開始受果報。如果造了兩個或三個無間罪,當第一個業果窮盡後,第二個罪業繼續受報;第二個業果窮盡後,第三個罪業繼續受報。都是在無間地獄受報,沒有不是順次受業的過失,也沒有造兩三個無間罪所受之報與造一個無間罪所受之報相同的過失。

但是有部宗有自己的回答及解釋方法。有部宗對此問題解釋說:造兩三種等過多的無間罪雖然只有一世轉生地獄,都是順次受業,死後就要感受異熟果,時間都是一箇中劫,但是感受的痛苦不同。但根據業的數量將在無間地獄中身體成為兩倍等變成龐然大物與柔嫩的身體,所感受的損害痛苦也成兩倍等,因此已脫離了上面兩種過患。所造的這些無間罪,前面的是引業,後面的是滿業。

那麼何種人,在何種情況下才會犯無間罪?

比丘見行具戒者,破於他處凡夫眾,

堪忍他師與他道,破界彼住僅一日。

第一,造無間罪者是何種補特伽羅?造無間罪的補特伽羅,是比丘、見行者、持戒者,而不是在家人、愛行者與破戒者,因為造無間罪者要與佛陀抗衡並是利根,否則僧眾對他不會相信。

首先肯定是個比丘,譬如提婆達多就是比丘;見行者,是透過自己的觀察和分析產生定解者;持戒者,及戒律清淨者。總的來說,不是在家人,不是愛行者,也不是破戒者。這是小乘有部的觀點,他們認為,必須是個比丘,見行者,戒律清淨,比較聰明,並且是利根者,才可以跟佛陀抗衡。有些愛行者,總是聽別人的,自己沒有主張,無法服眾。

提婆達多長像與佛相似,而且頭腦靈活,精通教理,所以他心裡總是不服氣。他覺得自己和佛沒有什麼區別,長相、身高、容貌都差不多,世間的學問都通達,佛會的,提婆達多也會——佛精通教理,提婆達多也精通,所以不服氣。必須是這種人才能與佛抗衡,不然僧眾憑什麼相信他?所以,何種補特伽羅才能做真正的屬於無間罪的破和合僧?按小乘的教理,要具備很多條件,不是誰都能犯無間罪的。

第二,地點。在何處才能造無間罪呢?在佛所住之處以外的地方,而不是在佛面前,原因是破僧者無法堪忍佛陀的威嚴。如果佛在現場,當著佛陀的面,沒人敢這樣做,只會在背後搗亂。

第三,破什麼樣的僧眾才算是無間罪的破和合僧呢?破凡夫僧眾,而不是聖者僧眾,都是出家人,都是比丘,戒律也清淨,但是都還沒有證悟。這是由於聖者已現前了法性,對諸法的究竟實相已經證悟,而對佛陀已生起堅定不移誠信的緣故,所以無法破壞。凡夫僧團才可以被破壞。

第四,接下來講量,破僧之量,需要多少人才能成為無間罪呢?九個人,雙方都有四個人,還有一個挑撥離間者,才能成為屬於無間罪的破和合僧。

破僧之量:何時已遠離佛陀與佛陀制定的道,而親近提婆達多,同時堪忍、接受提婆達多制定的不享用酸奶、斷肉、不使用鹽、穿著未裁剪衣與住於城內經堂中五條學處等,這時已破僧。何時遠離了佛陀和佛陀的教法,就達到了徹底的破壞。比如當年很多比丘尼親近提婆達多,以提婆達多為導師,相信提婆達多傳講的教法。

佛在世時,按小乘的教理,可以喝酸奶、牛奶,但提婆達多說不能喝,因為這些是牛犢吃的,如果吃了,相當於搶奪了它們的食物,會傷害牛犢;佛在世時可以吃三淨肉,但提婆達多說不能吃,吃肉是間接殺生;佛在世時食物裡可以放鹽,為了調味道。提婆達多說這是不可以的,因為那是自在天的尿,出家人不應該吃。

以前印度人穿衣服都是用一整塊布包裹的,釋迦牟尼佛說出家人的衣服必須要裁剪成一小塊一小塊,再拼接在一起,是為了不產生貪心。而提婆達多說這是不對的,會浪費資源,應該跟在家人一樣,穿一整塊布的衣服;佛說出家人一定要住在寂靜處,遠離鬧市至少有一聞旬的距離,提婆達多說這是不對的,不應該離開鬧市,應該都在城市裡,經堂要建在城市裡,方便度化眾生。

那些比丘也沒有正知正見,覺得似乎有些道理,然後就相信這些,都跟提婆達多學,這樣就破和合僧了。

破僧和合持續多久呢?之前肯定有很多前期工作,當真正成事之後,只會持續一日,時間不會再長,這是自然規律。這也是有部的觀點。

許彼為破法輪僧,贍部洲有九等成,

破羯磨僧三洲有,彼以八者以上成。

五無間罪裡的破僧實際上指的是破法輪僧,原因是乃至僧眾分裂未得以和解之前任何眾生相續中都不會生起聖道。它是無間罪,而其他的破僧不是無間罪。破和合僧是種僧殘,不是無間罪。還有,雖然兩個僧團沒有被挑撥離間,但兩個僧團不和了,在一個界限內分開做增淨法,這也是破和合僧,但這不屬於無間罪。

其實,破法輪僧也僅僅是佛住世的南瞻部洲有,而在其他洲是沒有的。

小乘大乘不一樣。為什麼提婆達多破和合僧?也是和釋迦牟尼前世的業力有關。他有一世做修行人,因為有神通,很多人都相信他,但是後來他讓兩個僧團不和,由於造了這樣的罪業,他成佛了以後,提婆達多就在他的教法中經常跟他作對,破和合僧。

小乘觀點是:釋迦牟尼雖然成佛了,但屬於有餘涅槃,他的身體屬於苦諦,所以還有受果報的情況。比如他有頭疼的時候,還有提婆達多出佛身血,這都與他前世的業力有關係,都是前世的異熟果,但他身受心不受,因為內心已經成佛了,成阿羅漢了。當真正無餘涅槃的時候身心都沒有了,都不受了。

破法輪僧的補特伽羅,也需要九個比丘以上才能實現,因為每一方僧眾各四位比丘以上,佛在世的時候,按小乘教理,四位(包括四位)比丘以上才能成為僧團,四位以下都不能成為僧團。破雙方僧眾者也必須是比丘。真正能挑撥離間者必須是比丘,最少是九位比丘。這是就最低數而言的,最多數量則不固定。

破羯磨僧,這也是一種破和合僧。除北俱盧洲以外的三洲都存在。北俱盧洲比較特殊,因為有異熟障不會產生,南瞻部洲、西牛賀洲、東勝神洲都可以存在。此種破僧是在一個界限內以不和之心作長淨等羯磨而分開僧眾。比如做羯磨,必須要立界限,每半個月做一次長淨法。

我們現在有院子,這是自然界限,在這裡就行了。這些我們講戒律的時候已經詳細講過了,有小、中、大的界限,範圍不同。這裡講在一個界限裡,分開做羯磨是不允許的,尤其是惡意的。如果存在其他意義是可以的。否則,惡意讓僧團不和,分開做羯磨,也是一種破和合僧,但不屬於無間罪的破和合僧。

若問,這種破僧涉及多少人呢?破羯磨僧不需要其他的挑撥者,因而八位比丘以上便可辦到。兩個僧團不和,沒有真正挑撥離間者,這也是破和合僧,但不屬於無間罪的破和合僧。另外一種破僧是種墮罪(僧殘),也不是無間罪,要構成無間罪的破和合僧有很多條件。

下面講時間,在何時會出現屬於無間罪的破和合僧?

初末二大尊者前,佛已涅槃未結界,

於上此等六時中,破法輪僧不出現。

破法輪僧在以下六種時間裡是不會發生的:

一、破法輪僧在最初佛轉法輪不久時不會出現,佛剛轉法輪不久,不會出現,因為當時所有眾生均生喜悅之情而和睦相處。好比我們剛開始建實修中心一樣,大家都生喜悅之情,非常和睦。佛陀傳教法也是,剛開始不會出現這種情況,都特別和睦,時間久了,慢慢就產生矛盾了。

二、佛陀接近涅槃時也不會出現,原因是認識到佛實在難遇、生起無常觀念,由此普遍內心極度悲傷。佛要涅槃了,哪有心情搞破壞?人就是這樣,有點幸福就忘乎所以了。

三、佛教見解與戒律沒有出現損害之前也不會出現,因為佛教無損而住世之故。佛剛開始傳教時,他的教法特別清淨,幾乎沒有人犯戒,這時不會出現。當有人第一次犯戒後,佛制罪就開始有了,之前沒有。

四、在二大尊者之前也不會出現,這是由於分裂局面不會持續很久,需要他們來調解,否則無有能調解者。二大尊者指舍利子和目犍連,是釋迦牟尼佛的左膀右臂,在他二人沒有出現之前,也不會有破和合僧。當年提婆達多破和合僧,都是靠他二人調解的,所以佛制定破和合僧的無間罪,之前不會出現。

五、佛陀涅槃後也不會出現,原因是所競爭的佛陀已不在世。破和合僧者要跟佛陀競爭、抗衡,佛不在世了跟誰競爭?所以不會出現。

六、未作大小結界也不出現,因為在一個界限內破法輪僧是不存在的。

在以上六種時間裡,不會出現屬於無間罪的破和合僧。這是小乘有部的觀點。

於利益及功德田,捨棄令彼無有故。

變性殺之亦犯罪,月經中生者為母。

若問:為什麼殺父母等也成了無間罪呢?因為父母生育了自己相合解脫的身體,按我們的說法,能修行佛法的暇滿人身,是從父母親那裡得到的,父母對我們有生養撫育之恩,父母是我們的恩田,所以是利益之田,而羅漢、僧眾與佛陀是殊勝功德的福田,存心捨棄並以行動殺害他們,雖然無有能力殺佛陀,但也存心捨棄。雖然佛陀神通無比,無法殺得了,但是也有了想殺害和捨棄佛陀之心。

那麼,殺害變性的父母犯不犯無間罪呢?父母變成他性,即父變女、母變男,殺害他們也犯無間罪,因為殺害了已生育自己殊勝身體之人。雖然他們變性了,比如母親後來變成了男性,父親後來變成了女性,但性質還是一樣,如果殺害他們,也犯殺父殺母的無間罪。

假設說在一個女人胎中的凝酪注入另一女人的胎中從而出生,那這兩個女人殺哪一個犯無間罪呢?這兩個女人哪個是真正的母親?由於兩個女人中自己是從第一個女人的月經中產生,因而她才是此人的真正母親,所以殺第一個女人犯殺母的無間罪,是主要生育相合解脫之身的緣故。

以打佛心非無間,擊後得羅漢亦非,

造無間罪則無法,獲得離貪之果位。

噁心出佛身血,如果是想殺佛陀而以利刃猛刺,才構成無間罪,如果沒有想殺害的心,僅僅毆打佛陀,不會犯無間罪。若僅是想用兵器毆打佛陀而痛擊,則不犯無間罪,原因是無有殺生的意樂。

同樣,用兵刃擊中未得阿羅漢者,之後被擊者獲得了阿羅漢果位,如果殺害時,那個人還不是阿羅漢;如果讓他受了重傷,後來他成了阿羅漢,殺害他的那個人會不會犯殺阿羅漢的無間罪?不會。由於先前擊中而使阿羅漢死亡,也不構成無間罪,因為對阿羅漢沒有采取行為的緣故。即使他成阿羅漢後因先前受的重傷死亡,因為當時並不是對阿羅漢有殺害的行為。罪業肯定有,但是不能構成無間罪。構成無間罪必須有對境、動機、行為、結果,整個行為的對境都是阿羅漢,才會犯無間罪。

此外,造了任何無間罪,在未斷除這種罪業之前能獲得離貪果(屬於阿羅漢果位、聖者果位)嗎?造了無間罪者意樂極度相違,他的意樂與善法、正念相違,因此不可能獲得離貪之果,必須要業障清淨之後,才能獲得阿羅漢果位。

按小乘教理,無間罪是定罪,必須要感受異熟果。提婆達多在將要離開世界時對自己的行為產生了強烈的後悔心,但卻沒能免除下地獄的果報。雖然他下地獄的時間非常短,瞬間就脫離來了,但是按小乘教理,造了無間罪必須要下一次無間地獄,在無間罪沒有清淨之前,不可能獲得成就。

為破僧眾說妄語,承許彼為最重罪,

所有世間善業中,有頂禪心果最大。

總共講了五種無間罪,那麼,這些無間罪中哪一個最為嚴重呢?為使雙方僧團分裂而說妄語被認為是在所有無間罪中罪業最為嚴重,即破和合僧。原因是用利刃擊中如來法身,這種行為相當於破壞如來法身;離間僧眾在未得到調和之間,對出離世間、得果(得預流果,一來果、不來果、阿羅漢的果位)、離貪、漏盡會障礙;所有的禪定、聽聞、持誦、思業也不會進行,因而已中斷善趣與解脫;包括天界在內的世間界一片混亂,眾生心不安樂。可見破壞法身,罪業非常嚴重,所以破和合僧在無間罪中最嚴重。

造無間罪者果報將於一中劫期間轉生在無間地獄。從果報的角度來說,破和合僧的罪過也是最嚴重的,將墮到無間地獄,感受無間地獄的痛苦,時間長達一箇中劫。

其次重的無間罪是噁心出佛身血,接著是第三殺羅漢、再後是第二殺母親、最後是第一殺父親。因為母親懷胎,受的苦難要比父親多一些,所以說在五無間罪中殺父親的罪業是最輕的。五種無間罪都是非常嚴重的罪業,在小乘裡屬於定罪,透過懺悔也無法清淨。

那麼,所有善業中哪一種善業的果報最大呢?有很多不同情況。

世間善業中有頂的善果被認為最大。投生到非想非非想處的果報是最大的,因為它的異熟果於八萬大劫中息滅一切痛苦,僅僅感受安樂就可以了。這也是就有漏善業之異熟果而言的,投生有頂的善根最大。

前面講了五種果,如果從士用果與離系果方面來說,則有漏法中世間勝法位的果報最大。因為勝法位是世間最後的一個品位,接下來直接就引見道,成聖者了。所以這個善業是最大的。

無漏法中要數金剛喻定的果報最大,原因是它(指金剛喻定)無有同類因而直接引見道,並且是斷除三界煩惱的斷得。透過金剛喻定,斷除細微的習氣障,接下來就成佛了,可以脫離三界。一個是有漏,一個是無漏的,一個直接引見道,一個是直接引佛陀,所以善業果報最大。

前面是從有漏善業的異熟果的角度講的,後兩個是士用果和離系果的角度講的,勝法位和金剛喻定的果報最大,有漏善根中勝法位果報最大,無漏善根中金剛喻定果報最大。

上述所講的都是五無間罪,經部以上有很多與小乘有不同的觀點。《小乘阿毗達磨》主要講小乘有部的觀點。世親論師的師父持小乘有部的觀點,為了報答他的恩德,世親論師寫了這部論典。這部論典著完以後,發給克什米爾的師父頓桑,因為其中有很多不滿的語氣,所以師父不明白,寫信問他能不能寫一個自釋。世親論師答應了,接下來寫了自釋。自釋裡講得很清楚,很多小乘有部的觀點他也不太贊同,所以有很多不滿的語氣,所以這裡主要都是小乘有部的觀點,也有其他的不同解釋。

丙十二、宣說近五無間罪:

染汙母亦無學尼,殺定菩薩有學聖,

奪僧合食毀佛塔,此等即近無間罪。

這也是小乘有部觀點。前面講了,造無間罪的人必定要下地獄。若問:唯有造無間罪才轉生地獄嗎?不,還有其他情況。如果犯近無間罪也是一樣的。與無間罪相似的所有罪業也必定墮入地獄。它們是指的哪些呢?

一、以邪淫來侮辱既是母親又是無學尼者。這個不太好犯,又是母親,又是僧尼,還是個無學的聖者。

二、殺住定菩薩。不是普通聖者。後面會講住定菩薩。

三、殺七種有學聖者補特伽羅任意一種。八種聖者中排除阿羅漢。

四、奪僧和合食。搶奪和合僧團的受用,食品、飲品。

五、以嗔心等煩惱引發而毀壞佛像、佛經、佛塔這些三寶的所依。主要是以嗔恨心、貪心等,若以恭敬心沒有問題。有些人貪心重,什麼都往家裡弄,搞的床下面、桌子下到處都是,容易造業,應該處理掉。有些人問我怎麼處理,以恭敬心,找一個乾淨的地方,會念緣起咒的可以念緣起咒,燒了就行了。念緣起咒時也要有恭敬心,這樣燒了也沒什麼。佛像是佛身的所依、佛經是佛語的所依、佛塔是佛意的所依。如果以嗔恨等不好的心態毀壞,也是近五無間罪。

按照順序,這五種罪分別與殺母、殺父、殺羅漢、破僧和合及以噁心出佛身血的無間罪相接近,因而稱為近五無間罪。造此等罪者也絕對會墮地獄,奪僧和合食承許為搶奪僧眾所享用的食品。其他不算,所以僧團享用的食品,要嚴格管理,不能隨便享用,不然容易犯近無間罪。僧團是非常嚴厲的對境,以僧團為對境做任何不善業,都能構成近無間罪。佛陀也說了,僧眾如毒,喝毒藥了可以用解藥解救,如果以僧眾作為對境做不善業,則無對治法。大家一定注意!

於得無來羅漢忍,成為極重之障礙。

此外,宣說具有能障異熟的三種業。譬如,欠了宿債的人要前往他鄉,債主就會前來索債,不能讓他跑了。同樣的道理,對於獲得加行道忍位、聖者不來果與阿羅漢者,按次第必定會成為不轉生惡趣與順現法受業以外的欲界、三界這三種業的極度障礙,原因依次為:

第一,即所謂的獲得忍位不轉惡趣等,因此說獲得忍位者不轉生惡趣,快要修到忍位的時候,下三惡道的業障就會極度障礙的。

第二,得不來果後不轉生欲界,聖者不來果,通過出世間道,斷除欲界的細微的煩惱,再也不會來欲界,轉生欲界的這些業也會極度障礙他,不會讓他獲得不來果的果位。

第三,得阿羅漢果後不轉三界。阿羅漢即將脫離三界,不會再輪迴,即將得阿羅漢的時候,這些業也會極度障礙得果。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過患敵。

生老病死猶波濤,願度苦海諸有情!

以佛所獲三身之加持,法性不變真諦之加持,

僧眾不退意樂之加持,如是迴向發願悉成就!

達雅塔,班贊哲雅阿瓦波達呢耶所哈!

《俱舍論》講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