繞過婚姻法的露水夫妻

繞過婚姻法的露水夫妻

繞過婚姻法的露水夫妻

他和她住到了一起,過著正常的夫妻生活。除了缺少一張結婚證,其他與合法夫妻一般無二。

他那時三十左右年紀,在表哥的公司做著高層。家中下有四個孩子,上有兩個老人,所以他妻子只能留在家鄉。夫妻倆過著牛郎織女的日子。

他認識她的時候,她在他朋友的公司做工。因為兩地分居,與丈夫聚少離多,又值青春年少,耐不住寂寞,便與丈夫吵著離婚。平時見到稍微順眼周正的男人兩眼就發光。他是過來人,也是孤獨難耐,自然能解風情。那段時間就常往朋友公司跑,借各種機會接近她。

正可謂郎有情,妾有意,乾柴遇上烈火,一來二去就好了。

最初是地下的。雖然兩邊都有宿舍可去,但到底雙雙都是有家有口的人,公開來往,名不正,言不順。為避人耳目,就在雙方距離的中間段,租下一室一廳,作為幽會的地方,也算有個家的感覺。

不論週末,還是年節日,一有空閒,雙雙便共赴愛巢。因為房租是由他付的,平常開銷就由她出。剛開始,他還爭辯,認為這樣自己不夠男人。但她堅持如此,說這樣自己心中會好受些,沒有被人包養的感覺,更與妓女所為扯不上邊。充其量無外乎搭夥過日子罷了。

聽她如此說法只好由著她了,畢竟,他家鄉那一大家子開銷也不菲。

一眨眼,搭夥過了十年。其間,他知道她與丈夫離了婚,孩子跟了男方。但他無能為力。她知道他的家境,讓他離婚容易,讓自己去做四個孩子的後媽太難。所以,從不提兩人未來的事。

或許是時間太久,終究是紙包不住火,又或許偷偷摸摸再無必要。他們的關係由地下交往轉向地上公開出雙入對,過著明面的夫妻生活。

他與朋友打牌,她就在一旁看,時不時遞茶倒水,儼然一位賢妻良母。朋友熟了,就口無遮攔,個個喊她二嫂。她也照答不誤。

她酒量大,六七瓶啤酒不在話下,喝醉了,也說酒話,人家問她,明天怎麼辦?她說,能怎麼辦,先得保證自己能見到明天早上的太陽。別的再說吧!

他在一旁,捂嘴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