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管校聘,30年教齡的老師聘不上,還能幹什麼?

縣管校聘是教育部擬出臺的教師人事管理新政策,是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的老師工作關係全部收回到縣教育局統一管理。實行學校競聘上崗全縣統一流動,意在使全縣學校均衡發展。此方案在一些省縣搞試點,聽說明年要全面實行。

縣管校聘,30年教齡的老師聘不上,還能幹什麼?

此方案初衷是好的,但執行起來問題多多。

首先讓學校聘任,那麼校長很關鍵,校長是縣教育局或組織部門定的,是否透過民意考評競爭上崗了。校長的職責是否明確了?對校長的約束與風險機制是否健全了?聽說許多試點學校和已推廣的省份,存在聘任環節的種種問題。

第二如何聘任這是關鍵。許多學校都是以校長為首先成立競聘領導小組,確定學校領導和後勤工作人員,然後把全體教師推向競聘現場,採取人人演講,民主評議等過程。還有的學校逼迫老師人人寫出若干名不合格老師的姓名,不寫者拒聘。這樣生殺大權全部由校方掌握,校長表面又下放給了全體教師。這樣平時老老實實不善交際者,說話仗義執言得罪人的就可能要倒黴了。

縣管校聘,30年教齡的老師聘不上,還能幹什麼?

第三各學校競聘不上的老師,然後再以鄉為單位再競聘分配。然後各鄉剩下的再集中到縣上統一競聘分配。最後剩下的再辦培訓班,考核合格者再分配等。這樣原來邊遠的薄弱學校的教師狀況能改變多少?優秀教師能去到那兒嗎?教育均衡的目的能達到嗎?

所以此問題三十年教齡的教師聘任不上,原因可能性有多種,這裡就不言而喻了。只能夠背井離鄉到別的邊遠學校了。所以此方案的做法利少弊多,勞民傷財,破壞了老師職業的穩定與安寧,使一線教師人心惶惶,教育的均衡也只是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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