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天道》(64:劉冰之死—中)

聊聊《天道》(64:劉冰之死—中)

第四十五章故事情節:劉冰自己把自己送上了天台。

1、劉冰在明珠飯店下了計程車,付過車費,直接上了11樓。樂聖公司北京音響店經理於志偉是樂聖公司的普通幹部,住的是11樓的標準客房,而樂聖公司的兩位高階幹部則被安排在6樓的高階套房。

作者寫作的細節拿捏的是特別到位,透過劉冰打的計程車來的這個小細節,我們可以體會劉冰此時的心態,儼然一副已經錢都裝在口袋裡勝券在握的感覺。這是另一番“夢想照進現實”的寫照,不過照進劉冰的不是夢想,而是幻象。各位想感受一下嗎?花2元錢買注彩票就就行。

劉冰這個“幻想”作為基礎,更別說一切建築在這“幻想”之上的空中樓閣了。他如寶似貝的抱著一疊白紙去幻想和追求各種名和利,這裡確實也是一種暗諷,我見過很多人和事包括我自己,往往事情的根本還沒有搞清楚,就在幻想將來如何這樣如何那樣的。所以我們要時時刻刻保持這一顆警惕心,要覺悟(反省)自己,只要我們願意“睜開自己的雙眼”,我們都會看到現實總是“善意”的在提醒自己。而不至於像劉冰這樣被名利矇蔽而幹出愚蠢的事情,把自己陷入到絕境之中,當然這個絕境也不過是劉冰自認為的絕境,所以最終害死他的不是別人,正是他自以為的絕境。

2、劉冰說:“法律規定,如果有新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可以在判決生效後的兩年內提出再審申請。我想問問你,如果再審能推翻原判決,現在對樂聖公司還有沒有意義?”

於志偉一怔,立刻警覺起來,問道:“你這是什麼意思?”

劉冰說:“如果我在趙總和肖總正要簽字的時候把格律詩的內幕檔案當場公開,你們就有了新證據,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再審,樂聖公司就能勝訴。如果勝訴對樂聖公司已經沒有意義了,那我就沒必要這樣做了。如果對你們有用,你們能出什麼條件?”

這時候的劉冰學會了“假設”,學會了不輕易的做出“確定性的判斷”,學會了看條件看因果。先問於志偉,如果勝訴對你們樂聖還有沒有意義?如果有意義,你們能給什麼條件?他沒有說直接說,我有一個機密檔案,你們出什麼條件?因為劉冰這時候會想,萬一樂聖覺得沒有用了呢(實際上他也就是這樣一問而已,畢竟他並沒有給於志偉回答的機會,就說:如果有用,你們能給什麼條件?)。但劉冰只學了一個“形”卻沒能得其“神”(學會審視自己的條件和因果)。

所以事情的“根本”就錯了,後面再“對”都是錯的。這也是俗話是的:“方向錯了再努力也是白費”。然而更諷刺的是,能看到很多人嘴上說這這樣的話,卻在錯的方向上走著。而這種事情往往出自說這種話的人。

遠的不說,就說我們這幫所謂“深度解讀”、“精讀”、“破解”《天道》的公眾號,看看標題便知道,比如下面這樣的:

《精講天道:如何一眼看穿本質》:這種標題,那得反映出多大的“貪”心?期望讀一本書,然後看一篇解讀文章,就能擁有“一眼”看穿本質的能力。如此說來,孔聖人都是笨蛋了。三十而立,四十才不惑,五十才知天命。

《看懂這四個層面,你可以少奮鬥十年。》:這個比上面那個貪念少點,這個只要想少奮鬥十年。那我看懂了“色即是空”的話我大概能少奮鬥一生吧。

《劉冰自殺的原因與丁元英的權謀》:你如果點開這篇文章,是為了看別人分析劉冰死的原因?還是為了看丁元英的權謀?如果僅僅為看別人如何分析劉冰自殺的原因,那標題又緣何去扯上丁元英的權謀?況且劉冰之輩犯得上丁元英用權謀對付他嗎?

《讀懂天道,你可以成為高人》等等。。其實這都是不同程度的貪,就如纏師在博文中寫的:

世界上,從來不缺乏貪婪,最大的表現之一,就是上帝式思維。有一上帝,你信了他,所有事情就是他的,你就又天國,又永生的,這本質上,就是人類的貪婪所製造的幻象。

在市場中,操作中,這貪婪的最大表現就是希望尋求一種預測性的、一勞永逸的上帝式指標、模式,先驗地決定了一切,然後有這東西,在市場中就可以又天國又永生地財源滾滾了。

這是什麼?典型的貪婪思維,這種人,佛出世都救不了,最終就是當青蛙的料。而市場中,最多這種人,最下劣的,就是希望找一根萬能柺杖,最好這柺杖可以自動給出所有的買賣,這樣就什麼都不用幹地財源滾滾了。

貪字和貧字就差那一點,如此貪婪的想法,不被市場所屠殺,真是笑話了。

所以很多人希望的是,透過讀一本書、一篇文章乃至一句話,就能夠擁有至高的智慧,來洞悉這世間一切的本源,而將世間的一切為我所用,點石成金,隨心所欲、心想事成。就像丁元英一樣可以隨便給別人布布局就能成為商場上、職場上甚至人生的贏家。哪有這樣的上帝?你們誰認識?給我介紹一下?

就上面這種文章的標題我們看懂了沒有?就如《天幕紅塵》裡,戴夢巖讓葉子農看劇本,說她都看不下去。葉子農問她,你都看不下去這事情你自己看明白了嗎?那麼同樣的道理,我們如果點開這樣標題文章的行為,我們自己看明白了嗎?是原因讓我們去點開這樣標題的文章呢?是為了少奮鬥十年?還是為了一眼看穿本質?或者想成為高人?還是想去權謀一下別人讓別人為我所用?還是因為心中的那份貪念?

當然這事情並非絕對,但通常這種標題的文章,我已經至少減少了50%的點開慾望了。

3、於志偉心裡暗暗思忖:這是真的?還是圈套?現在離簽約宴會只剩下兩個小時了,而樂聖公司又是處在必須合作的位置……然而於志偉很快否定了“圈套”的可能,雖然樂聖公司是處在必須合作的位置,但是格律詩公司更需要合作,這也是格律詩公司之所以挑起一場商戰的最終目的。從人品上判斷,丁元英、歐陽雪和肖亞文都不是能幹出這種事的人。

於志偉一笑說:“兄弟,你是想錢想瘋了。丁元英是什麼人你比我們瞭解,就算真有你說的新證據,那麼重要的內幕檔案能落到你手裡?”

劉冰說:“這你就不知道了,我跟丁元英還真是有點交情。丁元英要回德國了,他也看出來肖總可能會對我下手,所以特意給我留了一個保飯碗的招兒,那個內幕檔案的檔案袋就是他親手交給我的,貼了封條,還做了蠟封處理。”

於志偉說:“你怎麼知道那裡面肯定就是內幕檔案呢?”

於志偉如此直白的且尖銳的提問,都沒能喚醒劉冰的貪婪的美夢,直言:就算有證據,能落在你手裡?你怎麼知道那裡面肯定就是內幕檔案?

此時此刻劉冰都沒想著說開啟來看一眼這證據是什麼?自己親自審查思考一翻。劉冰因何而矇蔽了自己的“雙眼”?估計這也是為什麼“貪嗔痴疑慢”的貪排在第一個的緣故吧。

4、劉冰說:“我瞭解丁元英,他這個人從不撒謊。他的意思只是讓我在必要的時候拿這個嚇唬嚇唬肖總,能保住工作就行。但是,我可不想就這麼一直打工。”

於志偉說:“現在咱們兩家公司正合作,你這樣做合適嗎?”

劉冰說:“如果你們能讓林董事長瞑目而沒去做,你們這樣做合適嗎?推翻判決,那格律詩就完了,所有的東西都得歸你們樂聖。趙總是有臉面的人物,我不讓你們為難,咱誰都不去幹那種偷(又鳥)摸狗的事,我表面上是出於良心和正義感站出來揭露真相,跟你們樂聖沒一點關係,你們是後來被感動了才給我獎勵。你估計,趙總能給我點什麼?”

劉冰說:咱誰都不去幹那種偷雞摸狗的事情。但實際上他就是正在幹著偷雞摸狗的事情的。我們都討厭這樣的人,卻總是幹著這樣的事情。當然問題的關鍵在於,我們看別人幹就覺得討厭,而自己乾的時候往往不覺得自己再幹著這樣的事情。甚至就像劉冰這樣,於志偉再一次靈魂發問:你這樣做合適嗎?而劉冰的良心依然被自我矇蔽。

於志偉問的是你這個行為本身合適嗎?(言下之意就是你這不道德)。而劉冰用一種自欺欺人的“方式”,讓這個行為變的“合適”,不光合適,還是出於良心和正義。這良心不光被矇蔽,都黑了。

所謂“旁觀者清當局者迷”,為什麼我們勸人可以,輪到自己就不行?因為缺少了一份“自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