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問浙大:鄭強教授調走了,浙大精神崩潰了?

三問浙大:鄭強教授調走了,浙大精神崩潰了?

記者

7月21日上午,浙江大學的一名值班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記者回應:學校領導緊急召開了會議,正在研究處理如何處理此事,後續情況會及時向社會公佈。

事件背景

浙江大學學生工作部官網於7月17日公佈《浙江大學關於給予努××留校察看處分的決定》:

三問浙大:鄭強教授調走了,浙大精神崩潰了?

鄭強

努××,2016級學生。2020年4月17日,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判決該學生犯QJ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根據《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浙大發本〔2017〕119號)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努××留校察看處分,期限12個月,自處分決定作出之日起計算,到期可以申請解除。

浙江大學表示:該生對本處分決定如有異議,可在收到處分決定書後10日內,向學校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申訴。

眾所周知,浙江大學是國內名列前茅的百年高校。它的校訓只有四個字:求是創新。這四個字是浙江大學辦學精神理念高度濃縮的精粹。按理說,每一個浙大人都應該深刻領會和親身踐行浙大的“求是”精神和“創新”精神。

然而,浙江大學對於努某的處理決定,著實給了社會各界充分的理由懷疑——今時今日的浙江大學還有“求是”精神和“創新”精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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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校訓

一問浙大:是非不分怎麼能求是?

去年,浙江大學對一個發表不當言論的學生做出這樣的處罰決定:開除學籍,嚴懲不貸。相比之下,努某卻被處以留校察看處分。難道努某所犯罪行比發表不當言論輕得多了?

求是,就是追求事實,追求真理。努某犯罪的事實明明白白。稍微明白是非的人都看得明明白白。在全國名列前茅的浙江大學到底是是非不分了?還是它有著超乎尋常,常人難以理解的是非觀?

浙大追求什麼樣的事實?浙大追求什麼樣的真理?

實在太難以理解。因此,我不得不在此一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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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

二問浙大:研究處理罪犯要創新?

努某被處以留校察看在社會掀起了軒然大波。對此,浙江大學的相關領導們確實很有必要好好研究研究,怎麼處理這件事才更得當,更得人心。不過,這研究需要創新嗎?需要一個艱難的過程嗎?

浙大的”創新“精神是細緻入微了,還是喪失殆盡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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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課堂

三問浙大:大學應該教學生什麼?

如題:

大學應該教學生什麼?換言之,大學生在大學裡應該學些什麼?

這個問題,我不只問浙大,也期待關注大學教育的網友們思考和作答。

三問浙大:鄭強教授調走了,浙大精神崩潰了?

鄭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