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部來料質量控制:檢驗程式、檢驗標準、待檢規則、問題處置

品質保證能力怎麼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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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來料檢驗程式

02 來料檢驗標準

03 來料待檢規則

04 質量問題處置

質量部來料質量控制:檢驗程式、檢驗標準、待檢規則、問題處置

質量部

來料檢驗程式

企業的來料質量檢驗應遵循一定的程式,這樣才能保證檢驗工作得以順利開展。來料質量檢驗程式主要分為6大步驟,具體如下。

倉儲部預收物料,並報檢

質量部編寫“來料檢驗方案”

進行檢驗準備

進行檢驗

做出檢驗判定

來料檢驗異常處理

1.倉儲部預收物料,並報檢

供應商交貨後,倉儲部將供應商的“送貨單”與企業簽訂的“採購訂單”各項內容進行核對,無誤後預收物料,並將其放入收貨待檢區。

倉儲專員在企業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物料數量驗收,並在物料包裝的明顯位置貼上“待檢”字樣,再向質量部發出“來料檢驗通知單”,其主要格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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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質量部編寫“來料檢驗方案”

質量部收到“來料檢驗通知單”後,根據企業產品的質量要求編寫“來料檢驗方案”,其內容主要包括5個方面,具體如下。

來料檢驗流程:詳細說明來料檢驗的具體流程

來料檢驗方法:如外觀檢測、尺寸檢測、結構檢測及特性檢測等

來料檢驗方式:根據物料特性選擇檢驗方式,如抽樣檢驗、全數檢驗等

來料檢驗工具:如卡尺、千分尺、拉力器、壓力器和扭力器等

來料檢驗要項:針對不同的物料,給出“檢驗專案清單”

3.進行檢驗準備

來料檢驗專員在檢驗準備時要依據“來料檢驗通知單”的物料,準備必要的檢驗計量儀器和工具,並調出“來料檢驗履歷表”,以瞭解過去供應商的交貨質量情況。

“來料檢驗履歷表”的格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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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進行檢驗

質量部來料檢驗專員在進行檢驗的過程中應注意4個要點,具體如下。

抽樣時必須注意隨機和分層原理,且要抽取規定數量的樣品

正確使用檢測儀器、工具

來料檢驗專員如實填寫“來料檢驗記錄表”,不得填報虛假資訊

檢驗完畢的抽樣物料必須放回原位

5.做出檢驗判定

來料檢驗專員依據檢驗結果判定物料合格與否,若檢驗物料不合格,數量未達到拒收數量上限,則判定物料驗收結果為“合格”;若檢驗物料的不合格數量達到或超過企業規定的數量,則判定物料驗收結果為“不合格”。

最後,來料檢驗專員填寫“來料檢驗報告表”,其格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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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來料檢驗異常處理

來料檢驗如果出現異常,來料檢驗專員可遵照以下4個要點進行處理。

(1)可以拒絕接收來料專員判定為“不合格”的物料,但要填寫“來料檢驗質量異常報告表”。該表的具體格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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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來料檢驗質量異常報告”開具後,來料檢驗專員要提交質量部經理稽核。稽核通過後,質量部經理填寫“供應商異常處理聯絡單”,其具體格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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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產部依據物料需求狀況,確定是否召開材料需求會議。會議人員由生產部、採購部、質量部和技術部等部門人員組成,並做出判定。

(4)如物料需求決策會議決定實行特採,採購部依據會議做出的決策實施採購。

質量部來料質量控制:檢驗程式、檢驗標準、待檢規則、問題處置

質量部

來料檢驗標準

1.來料檢驗內容

來料檢驗內容,即來料品質。來料品質是指物料成分、外觀、強度、黏度、顏色等品質特性。物料品質特性可分為物理的、化學的、外觀的品質特性。

對上述特性,無論能否測定,都要儘可能明確地表達出來,這些資訊是物料驗收的依據及產品品質保證的基礎。若由於物料的基本特性或其他原因無法用文字表達時,則以實物樣品來表示。

2.來料品質標準適度性

來料品質標準的嚴格程度,是依據產品品質對物料品質的要求而定的。質量部在制定來料品質標準時,應參考技術部、生產部、採購部的意見綜合而定。

一般而言,一個良好的來料品質標準不僅可以保證生產的需求,降低生產的成本;而且還可以使得供應商在現階段經過一段時期的努力後,提高其能力,以達到企業的質量要求。

3.來料品質標準內容

來料品質標準是為了來料檢測所提供的品質依據和檢驗方法,應用書面文字表達出來。對部分無法用文字具體描述其品質標準的來料,可用實物樣品說明該來料的品質要求和檢驗方法。來料品質檢測標準內容包括“來料品質檢驗標準表”和實物樣品兩個部分。

來料待檢規則

供應商提供來料後,企業一定要先規劃出一個待檢區,否則容易與其他物料混放。在這個區域,通常會放置未檢物料。在這個過程中,可用位置區間和顏色來區分,通常用紅色、黃色的區間或標籤來標示待檢物料。

質量問題處置

1.質量問題處置原則

來料質量問題處置的基本原則,主要包括3點,具體如下。

遵照制度、明確責任

在物料驗收過程中,如果發現物料質量有問題,應該嚴格按照企業有關制度進行處理,要分清供應商、承運商和採購部的責任

分清情況、分別對待

在物料驗收過程中,若質量部來料檢驗人員發現多種物料存在質量問題,應區別不同情況,分別進行處理

隔離存放、妥善保管

凡驗收中發現等待處理問題的物料,應該單獨存放,妥善保管,防止混雜、丟失、損壞

2.質量問題處置程式

質量問題的處置程式可分為8步,具體如下。

發現物料不符:倉庫在收貨時若發現物料型號、數量、包裝與訂單不相符,可直接通知採購部進行處理

檢驗物料不合格:檢驗時若發現物料不合格,由來料檢驗員填寫“來料檢驗報告”,由質量部門檢驗主管按“不合格控制程式”進行處理

不合格退貨:對於判定退貨物料,質量部將“來料檢驗報告”影印一份交給採購部,採購部再將高傳真至供應商,並通知其在限定時間內取回退貨

讓步接收:因物料不影響產品質量或急用料時,應由質量總監以及技術部負責人簽名確認後方可投放生產

不合格進料選:被判定不合格的進料,考慮到急用料時,應由質量總監作決定。採購部可安排供應商篩選,將篩選不合格的物料退還給供應商

篩選:如有急用的進料需要內部人員篩選的,由總經理作決定。由採購部先通知供應商,並扣除供應商篩選工時費等費用

降級使用:被判定不合格的來料,應由質量總監以及工藝部試產確認,經技術部簽名確認後方可投入生產,並通知採購部對供應商作出相應處理

問題處理:將來料問題以書面形式反饋給供應商,立即將未生產的來料作出處理,問題嚴重時需由質量部發出“供應商糾正行動通知”給供方,要求改善

3.供應商質量問題處理措施

當供應商供應的物料出現質量問題時,可採用以下三種方式進行處理,具體處理措施如下。

質量部來料質量控制:檢驗程式、檢驗標準、待檢規則、問題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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