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決策制度落實及招投標工作督查方案

三重一大是指什麼內容及決策程式

為深入推動集團及所屬子、分公司“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工作和招投標工作存在問題整改,進一步規範企業決策行為,規範招投標工作,防範決策風險和經營風險,根據對集團《通知》,結合集團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透過認真開展監督檢查,深入查詢集團本部及所屬子、分公司在“三重一大”決策制度中存在問題和招投標工作中存在違規問題,深刻剖析問題產生原因,督促集團本部及所屬子分公司加強內控制度建設、執行和監督力度,進一步規範決策行為和招投標工作,進一步細化落實整改措施。

二、督查範圍

(一)集團本部及所屬子、分公司“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及其配套制度的制定情況,某年度實施具體情況。

(二)集團本部及所屬全資、控股子、分公司某年度招投標工作問題整改情況。

三、督查內容

(一)檔案落實情況

1。“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執行方面。貫徹落實集團“三重一大”決策實施辦法及各子、分公司“三重一大”決策具體辦法情況。

2。 招投標方面。貫徹落實《實施細則》等集團“三重一大”決策制度、集團招投標紀律八項規定的要求,以及本單位及工作人員“活動”的落實情況。

(二)制度建設和執行情況

集團本部及所屬各企業規範招標投標工作制度合法性審查制度、檔案管理制度、監督制度等建設情況和執行情況。

(三)責任追究情況

對違反“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行為,對在招標投標工作中違規違紀的行為,是否按規定追究責任。

四、督查重點

(一)“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方面

重點督查以下內容:一是制度建立健全情況。集團本部及所屬各子、分公司是否建立“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及相關配套制度。二是制度實施執行情況。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原始記錄是否齊備;是否嚴格執行決策程式和議事規則;是否存在以碰頭會、個別徵求意見、傳籤或補走程式等其他方式代替委會、董事會等集體決策。決策事項上會前是否經過法律審查等情況。三是落實監督執行情況。是否建立配套監督機制;監督職責是否落實到部門或人員;是否建立決策後的糾錯機制;具體執行中發現違規是否糾正。

(二)招投標方面

重點督查以下內容:一是制度建設。全面完善決策體系、落實監管責任問題,督查工程建設專案全過程監管機制是否建立;二是資訊公開。加強招投標活動的社會監督,督查建設專案招標投標資訊、評標、中標資訊是否公開;三是非必須公開招標專案是否按照非招標採購辦法採購;四是是否有出借資質、圍標、串標等方面的問題;五是嚴格合同管理、落實各方責任方面是否落實到位。

五、督查安排

(一)開展自查整改

1。集團本部及所屬子、分公司自查“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制定、實施及監督落實的具體情況,自查招投標工作問題整改情況,集團本部及所屬各企業要對照制度制定、執行情況和督查重點等內容,全面梳理、全面準備、全面自查,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列出後續整改措施和計劃,並就“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執行和招投標工作分別形成書面自查整改報告。集團紀檢監察部負責集團本部“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執行情況的自查工作,集團國內工程部負責對集團牽頭的國內工程分包、大宗物資採購及裝置租賃招標情況進行自查,對子、分公司的招採資料進行抽查。裝置物資部負責對國外工程裝置物資的採購情況進行自查。風控部負責對非標採購進行自查。

2。 所屬各子、分公司應於某年N月12日前分別形成“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執行和招投標工作書面自查整改報告及督查資料清單,對應上報至集團檢監察部、集團工程部,電子版同步傳送至指定郵箱。逾期不提交的企業,集團視為未自查、未整改,將予以通報。

(二)開展實地督查

集團組織力量深入所屬子、分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督促所屬子、分公司自查和整改。

(三)資委實地督查

資委對集團本部及所屬子、分公司的整改結果進行現場檢查,組織力量深入企業核查,督促企業完成整改。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四)落實責任追究

對督查發現的違規違法行為,根據相關責任追究制度,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違規責任。涉嫌違規違紀的,移交相應紀檢監察機構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歡迎大家轉發、收藏和關注,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