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多國在聯合國施壓,要我們必須銷燬一款大殺器,遭一句話懟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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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世界,和平與發展已經成為世界的主流。雖然區域性地區的戰爭仍有發生,但總體來說,世界的整體環境是趨於和平與穩定的。和平的局面固然離不開各個國際機構以及世界各國的努力,也少不了各種戰略武器的威懾。正是這些威力巨大的武器形成了威懾,促使當前的國際形勢維持在較為穩定的局面。除了戰略性的核威懾之外,世界各國也在不斷加強自己的軍事力量建設。雖然身處和平年代,但國防建設仍然十分必要。需要注意的是,進行軍事建設的前提是要擁有強大的實力,在經濟、科技方面進行大量投入。這也就決定了,真正能夠自主研發先進武器的國家只有很少一部分。而當前的國際共識是,儘可能減少戰爭威脅,這種殺傷性巨大的武器顯然無法在國際軍購市場上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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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束炸彈,又被稱作子母炸彈。是一種空用炸彈,由多個小炸彈組合而成。每個集束炸彈能夠容納多個小型炸彈,炸彈投擲後,小炸彈能夠在空中分解。這種炸彈散佈範圍更大,甚至能對坦克、裝甲車等地面大型裝置造成打擊。集束炸彈的優勢突出,缺點也很明顯。由於運輸、儲存、投放等步驟都很容易出現問題,集束炸彈無法正常引爆,而當撞擊或觸碰後又會爆炸,未爆炸而遺留在地面的集束炸彈將留下嚴重隱患。德國、蘇聯、美國都曾在大規模的戰爭中使用過這種殺傷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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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料顯示,1965年以來,全世界共投擲了4億枚以上的集束炸彈,造成大量民眾傷亡。1999年的《海牙第三宣言》認定集束炸彈是非常殘酷的殺傷性武器。2008年12月,共有100多個國家簽署了《集束彈藥公約》,公約規定,簽署國需在8年內銷燬所有的集束炸彈。據瞭解,集束炸彈曾在第二次世界大戰、蘇聯的阿富汗戰爭、越南戰爭、海灣戰爭等戰場上被使用,並遺留下大量隱患。這一公約旨在消除這一威脅。

我們並沒有簽署這一公約,面對百餘個國家的施壓,我們也對此做出明確迴應。如果美國和俄羅斯不簽署該公約,我們也不會簽署這一公約。雖然這一武器會造成諸多隱患,但並未違反其他國際準則。如果美國、俄羅斯、以色列、巴西都能夠擁有這一武器,為什麼我們不能合法持有這一武器。要知道,集束炸彈的隱患只會發生在戰場上,我們雖然在積極發展軍事力量,但也是維護世界和平的主要力量。我們持有武器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國防安全,而美國及其盟友則更有可能將集束炸彈運用於真正的戰場。世界各國限制武器發展的出發點是好的,但這種不公平的施壓,我們絕對不會接受。儘管世界趨於和平,但世界各國仍致力於提升自己的軍事實力。必要的武器裝備是確保和平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