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馨曾說過:癌症不是我能選擇的,我憑什麼放棄活著的希望,憑什麼活該去死...
”李明馨和媽媽沒有一個母親可以接受這樣的宣判,她發誓就算自己失去一切也要讓女兒活下去...
或許很多人覺得李明馨自私,就應該早點放棄治療,也能在離開後,讓母親以後的生活過得更好點...
沒多少人願意在還有希望的情況下放棄生命,更何況本文的主角李明馨那時候才剛剛19歲,她還沒有見識到這個繽紛多彩的世界,她想活著,這有什麼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