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辯稱實際收到購房款1854560元,本院認為,根據證人證言、《房屋銷售委託代理協議》以及收條可以證實原告向被告支付了購房款1880000元,但被告已使用原告支付的購房款中的25440元支付了中介費,本院對被告的該項辯解不予採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