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沒錢可還,以坐牢抵債,可以嗎?

欠錢被告了沒錢還會坐牢嗎

文/秦慕風

債務人沒錢可還,以坐牢抵債,可以嗎?

【導語】

很多人,整天把“老賴不入刑,一切等於零”當成了口頭禪,從表面上看,是為了他們自己心中的“正義”,實則就是妄圖將法律當成他們討債的工具。如果真的將債務人入刑,哭天抹淚的還是他們!

所以,這就是一句沒用的廢話!

債務人沒錢可還,以坐牢抵債,可以嗎?

很多債務人被催債的逼得走投無路,而一時又沒有解決的辦法,就想著:你讓我去坐牢抵債吧!坐了牢,真的可以抵消債務嗎?

這當然是行不通的!

首先,不是所有的負債都構成犯罪。

欠錢不是欠命,欠錢更不都是犯罪。

經濟犯罪,無非就是金融詐騙,非法融資。而作為民間借貸,或者銀行貸款,幾乎都夠不成這樣的條件。

很多人說債務人是詐騙?這些人說話都是不經大腦,張口就來。

什麼叫詐騙?

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第一,非法佔有;只要債務人有還錢的行為,即或是給你付過利息,或者其他方式給過你酬勞,都不可能是非法佔有。

第二,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那麼出借的時候,你有對資金使用用途做過調查,備案嗎?而且很多民間借貸,,明明知道債務人借錢適用於非法用途,比如賭博、吸毒等,還借錢給他們,這本來就是縱容犯罪,自己也已經構成犯罪。

所以,不要張口閉口

“老賴不入刑,一切等於零”,

構成犯罪的,就是拒執罪。

指債債務人有執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經法律裁定且生效的法律文書;也就是說,法院已經判了,你必須還錢,你也有能力還錢,但是你不但不還錢,還轉移、損毀財產以抗拒執行的,就構成了拒執罪。說通俗一點,我已經判了,你不執行,把我法院、法律置於何處?這也是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

還有就是詐騙罪。

比如那些打著創富理財的幌子,非法集資的;這類案件涉案人數眾多,金額巨大,情節惡劣,才會構成詐騙罪。

還有就是司機改變自己使用用途的。這個基本就是金融機構的風控行為。

比如你貸款是用於經營,但是你將貸的款項拿來放貸,這就改變了貸款用途,就構成了就、詐騙罪。

近幾年,非常多的債權人,從銀行低利息貸款,轉手高利息轉貸給別人,這就是犯罪!

所以,只要不涉及以上不規範行為,都不屬於犯罪!別被一些用心不良的債權人忽悠!

債務人沒錢可還,以坐牢抵債,可以嗎?

坐牢不能抵債

就算涉嫌違法,那麼坐牢也不能抵消債務。

詐騙、拒執罪都是刑事犯罪,而債務糾紛屬於民事糾紛。也就是說,你不還錢,觸犯了法律規定,你坐牢,也是針對你觸犯不還錢的這種違法行為做出的懲戒;跟有沒有還錢沒關係。

就比如,你跟人打了架將人打殘了,打架就是刑事責任,把人打殘了,你得給人治病,這就屬於民事責任。

如果坐牢能抵消債務,可能有很多債務人再也不想被人逼得走投無路了。

訴訟只能兩敗俱傷

第一,誰都知道,如果債務人已經被判刑坐牢,首先牢裡是不可能創造財富的;其次,既然債務人已經進去了,家屬就算還了錢,坐牢也是跑不掉的!這就給還錢製造了障礙。

第二,出來就是有案底的人,很長一段時間都不可能有正常的生活和收入。這就意味著在相當長的時間內,還債幾乎是不可能的。這跟債務人進入黑名單的道理是一樣的。

而習慣性高喊

“老賴不入刑,一切等於零”的人究竟是哪些人?

1、看熱鬧不嫌事大的。

2、自己的借貸屬於違法的(套路貸),明知道要不回來的。

3、收取的利息早已經超過本金了,所以不在乎。

對於惡意逃廢債的行為,必須做出懲戒,才能有效遏制違法行為。

但是,所有的債務糾紛,都是圍繞一個“錢”字。錢不是逼出來的,是掙出來的。

那麼對於債務糾紛,究竟該怎麼辦?

1、對於不迴避債務的,堅決不走法律程式。

2、對於非起訴不可的,暫不申請強制執行。

3、對於暫時沒有長話能力的,要放水養魚!

最後,希望所有的債務人,不拋棄,不放棄,雄起!

債務人沒錢可還,以坐牢抵債,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