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選業委會主任未通知現任主任?居委會:會上決定,沒時間通知

近日,家住濟南歷下區邦泰綠苑小區的壹粉李女士向齊魯晚報·齊魯壹點反映稱,去年7月她當選了小區業委會主任,因近期增補了4名委員,居委會召集業委會開會,但開會前卻未通知她到場,而從其他6名委員中選出了新的主任。12月9日,千佛山東路社群居委會迴應稱,他們事先通知了李女士,但改選主任的事是會議期間提出的,未能及時通知。

改選業委會主任未通知現任主任?居委會:會上決定,沒時間通知

小區召開業主大會

選出新一屆業委會

據李女士介紹,因上一屆業委會任期已滿,去年7月,小區召開業主大會選出了新一屆的業委會,她有幸成為業委會委員。由於競選時票數最高,她被推選為業委會主任。剛開始,業委會有5名委員,但因為一名委員辭職、一名委員不管事,所以平時只有他們3人幹活。

“這一年中事情特別多,趕上兩個物業之間交接。”李女士說,她當選業委會主任不久,小區物業就走了。經過招投標,小區又來了一家新的物業公司,新老兩家物業公司交接了大半年才交接完,她也在中間協調了很多次,費了很大的力氣。

雖然業委會只有3人,但李女士的工作開展得很好,沒出過什麼問題。今年7月2日,千佛山東路社群居委會負責人突然通知李女士和其他兩名業委會委員開會,稱要討論增補4名委員。到會後,居委會負責人告訴李女士,業委會進行改選或補選由他們自己決定。

“我們選擇補選,主任、副主任保留。”李女士說,在今年9月20日,居委會在小區進行業主投票選出了4名新的委員,加上包括她在內的3名老委員,至此,業委會委員達到了7名。

開會未通知

業委會改選出了新主任?

今年10月,因居民反映家中有漏水的情況,物業找到李女士,稱想動用維修基金維修小區的其中三棟樓,需要業委會在申請單上蓋章。“我一看36萬元!小區一共才380萬元的維修基金,一下子要動用十分之一。要是維修十幾棟,那100萬不就進去了?”李女士說,她當時並未答應物業,只是說需要徵求一下其他業委會委員的意見。

10月28日,李女士召開了業委會委員增補後的第一次業委會會議,由於兩名委員沒來,只有5人到場。經討論,大家一致認為不應該蓋章動用維修基金,因為物業未走招投標程式。同時,李女士還把情況上報給千佛山東路社群居委會,稱因情況緊急已經召開了第一次業委會會議,未等到他們組織召開。

本以為解釋一下就沒事了,沒想到第二天居委會又聯絡到李女士,稱要學習紅標頭檔案,還要再召開一次業委會會議。“當時說是下午4點召開,我說我還得上班呢,他又說‘反正你們都上班不一定有時間,如果來的人太少咱這會就不開了,你等我電話吧’。”李女士說,整個下午她一直在等電話,但居委會再未聯絡她。

直到當天晚上,一名業委會委員聯絡李女士,問她下午為什麼沒去開會,又告訴她會上已經選出了新的業委會主任和副主任。“沒有通知我就開了業委會會議,而且居委會的主任和副主任帶著6個委員就把我罷免了!”提起這件事,李女士非常氣憤。

記者在當天的會議記錄上看到,這次業委會會議時間在10月29日,參與人員為除李女士外的其他6名委員。會議內容的第一項就是重新選舉業委會班子成員,並選出一名主任和兩名副主任,第二項則是制定業委會的規章制度。

“他們為什麼在沒有通知我到會的情況下就選出新的業委會主任,這種程式合規合法嗎?”李女士稱,作為業委會主任,她有改選的知情權和選舉權,但居委會並未通知她到場。而且平時工作中她沒有任何過錯,業委會沒有理由罷免她,即使罷免也應該走程式,但她在會議記錄上並未看到罷免過程。

李女士說,事後她找了千佛山東路社群居委會,居委會一名副主任承認,事先未告知她會上有改選業委會主任的議題,改選主任是開會期間有委員提出來的,但他認為這樣選出來的業委會主任沒有問題。隨後,她又找到千佛山街道辦反映,但一個月過去了,至今沒有答覆。“在我沒有到場的情況下剝奪我的選舉權和知情權,我希望他們能給我一個書面道歉。”李女士表示。

改選業委會主任未通知現任主任?居委會:會上決定,沒時間通知

居委會:

事先通知了

但改選主任是會議中提出的

12月9日,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隨李女士來到歷下區千佛山東路社群居委會。據居委會副主任穆先生介紹,因邦泰綠苑的前一屆業委會到期,他們幫小區組織選出了新一屆業委會,共5名成員。但工作期間有委員辭職還有委員不來,無法正常履行職責,而小區非常大,有260多戶居民,考慮到剩餘的3名委員不足以開展正常工作,於是透過全體業主投票又增補了4名委員。

“有成員提出,業委會成員有變動,主任是不是要重新推選一下。”穆先生稱,經過重新推選,選出了新的業委會主任和副主任,人員職務和之前發生了變動。

就李女士反映居委會召集開會前未通知她一事,穆先生表示,開會前他電話通知了李女士,不過電話裡說的是學習紅標頭檔案,沒有說要選舉新的業委會主任,“對,這個承認”。穆先生解釋,重新推選業委會主任是會上有委員提出的,他沒法提前告知,而開會期間之所以沒有通知李女士,是因為他參加會議時,票基本已經投出來了。

至於李女士質疑業委會未經過投票走罷免程式就選出了新的主任,穆先生表示,他以為選出新的業委會主任後,老的主任就自動解除了職務。不過,雖然李女士不再是業委會主任,但她仍是業委會委員。目前,新的業委會主任還未到相關部門備案,正在走程式。

最後,李女士要求居委會出具改選程式違規的相關書面說明。“我估計不會單獨出說明,但這個事下一步肯定會繼續往下推,捋順的話會在小區裡公示,讓大傢伙知道班子成員、職務到底是怎樣一個情況。”穆先生表示。

記者注意到,根據住建部2009年釋出的《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規定,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應當自選舉之日起7日內召開首次會議,推選業主委員會主任和副主任。由業主委員會三分之一以上委員或者持有20%以上投票權數的業主提議,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可以決定是否終止其委員資格。

山東舜翔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建華認為,居委會未通知李女士到場開會,程式上可能會有些問題。不過,此事要先看業委會的相關法律法規中有沒有推選業委會主任的程式性的規定,再看居委會組織的會議是否符合程式,如果不符合程式,那就是以程式性的行為限制了李女士的實體權利,李女士可以主張對選舉的效力不予認可,或者說無效。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戚雲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