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怎麼寫?

遺囑怎麼寫?

遺囑應當尊重本人的意願,即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這點與《合同法》,意思自治的原則類似,如果一旦事後證明所立遺囑乃是受脅迫或是受欺騙,那麼遺囑將被認定無效。

在富有經驗的律師幫助下,在訂立遺囑的流程上,即便不透過公證,也可以透過詢問筆錄、錄影、錄影以及安排見證人等方式,達到證明效果。今天我們就來說一說自書遺囑和代書遺囑:

遺囑怎麼寫?

自書遺囑。遺囑人自己書寫的遺囑,稱為自書遺囑。自書遺囑應當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需要注意的是,根據《繼承法意見》第40條的規定,公民在遺書中涉及死後個人財產處分的內容,確為死者真實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簽名並註明了年、月、日,又無相反證據的,可按自書遺囑對待。自書遺囑不需要證明人就當然的具有遺囑的效力,這一點不同於代書遺囑需要證人來證明。

代書遺囑。代書遺囑是由他人代筆書寫的遺囑。代書遺囑通常是在遺囑人不會寫字或因病不能寫字的情況下不得已而為之的。但為了保證代筆人書寫的遺囑確實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減少糾紛,應由二人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有代書人、其他在場見證人和遺囑人在代書遺囑上簽名。

針對遺囑的起草,如果資產金額不菲,我們強烈建議在專業人土指導下完成遺囑的製備工作,不要自己拿著本《繼承法》或是網上下載一個模板就想當然自己獻制還是那句話。你想讓繼承人繼承財富,還是繼承糾紛和官司?

由於歷史、文化、經濟發展階段等原因,家庭財富傳承的法律意識相對薄弱,不少人對遺囑這樣的基本法律檔案,仍然停在不寫或者不尋求法律專業人士的協助,而自己隨便寫的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