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一女子騎車逆行不戴頭盔,發生車禍腦葉被切除,索賠62萬遭拒

大家都知道,頭盔、安全帶是司機最主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即便發生車禍,也可以有效降低交通事故損害程度。“一盔一帶”維護的不僅是秩序,更是駕乘人員的健康和生命。

陝西一女子騎車逆行不戴頭盔,發生車禍腦葉被切除,索賠62萬遭拒

據陝西省澄城縣法院2020年5月23日訊息,該院日前審結了一起交通事故糾紛案,雖然保險公司向遭受車禍女子張某支付了賠償款,但張某自身也被判應當承擔責任,而且身體因此受到的損害還可能與她相伴終身。

張某是西安市某公司員工,2019年被派往渭南市澄城縣工作,因工作地和居住地有一定距離,張某平時上下班都是以電動車為主,當然,法律上針對電動車是否應該戴頭盔並不明確,只是加以引導,但張某發生的這件事還是證明了戴頭盔的重要性。

2019年4月18日下午1點55分,按照公司規定,張某應該上下午班了。眼看離上班時間還有5分鐘,為了追搶時間,張某騎上一輛小黃電動車沿著澄城縣萬泉街逆向行駛,當時也沒有戴頭盔,期望能夠在上班前到工作地。

陝西一女子騎車逆行不戴頭盔,發生車禍腦葉被切除,索賠62萬遭拒

人在忙亂中是很容易出錯的,再加上張某根本沒有考慮到自身的安全問題,剛走出沒多遠,就與迎面而來的王某所駕駛的小型汽車撞上了。電動車肯定是幹不過小汽車的,只聽“砰”的一聲,張某應聲倒地,電動車也被撞得七零八落,而小轎車也受到了一定損傷。

眼看發生了車禍,王某趕緊報了警,張某此後被送往醫院救治。經交警部門認定,張某與王某在該起交通事故中負同等責任。不幸的是,張某因顱內出血先後被轉往多家醫院治療,時間長達43天,雖然被救了回來,但腦葉被部分切除,醫療費花費24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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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筆錢對張某這樣的工薪階層來說無疑是一筆鉅款,為了挽回自己的損失,張某及其家屬多次與王某協商賠償事宜,但均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此後張某將王某及其參保保險公司共同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共同賠償各項損失62萬餘元,但遭到拒絕。

保險公司認為,張某既是逆行,又沒有戴頭盔保護自身安全,因此造成顱內出血、腦葉切除的後果,自身應當承擔責任。澄城縣法院審理後認為,張某駕駛非機動車逆行,應自負40%的賠償責任。法院最終判決,王某及某保險公司在交強險和商業三責險範圍內賠償張某3596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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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整件事張某索賠要求是否合理已經有了相關部門的認定,本案最主要的就是張某沒有戴頭盔,是造成其自身受到嚴重傷害的主要原因。電動車面世以來,一直以其快捷、方便、環保深受百姓喜愛,也為廣大百姓提供了廉價的出行工具,這一點是值得肯定的。

但電動車上路行駛後,也暴露出許多問題,諸如電動車搶行、逆行、隨意變線、進入機動車道行駛、闖紅燈、超速、不戴安全頭盔、違法載人等等弊端也充分顯現。筆者就曾親眼目睹過好幾起電動車逆行引發的交通事故,很多電動車駕駛人交通意識淡薄,彷彿路就是他家的,想怎麼開就怎麼開。

當然,一旦在路面上出現問題,電動車及其駕駛人肯定是會受到傷害的,一方面電動車本身體量小,其生產材質輕薄,難以與機動車抗衡,第二個關鍵性問題就是電動車因不容易界定為機動車輛,難以用機動車相關管理規定進行管控,一些人安全意識淡薄,認為戴頭盔只是裝裝樣子,根本沒放在心上。

陝西一女子騎車逆行不戴頭盔,發生車禍腦葉被切除,索賠62萬遭拒

今年6月1日起,“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執法處罰範圍限定為騎乘摩托車不佩戴安全頭盔、駕乘汽車不使用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為。對騎乘電動腳踏車不佩戴安全頭盔的行為,繼續開展宣傳引導工作。

但生命誠可貴,上路風險高。無論是駕駛摩托車還是電動車,甚至是腳踏車,還是應當自覺佩戴頭盔,遵守法律法規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但最主要的還是保障自身安全,張某一案其實也是個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