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立法嚴管“飆車”“炸街”機動車瞬間提速、轟踩油門等行為也違法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梁雯 濟南報道

12月3日,在山東省人大常委會召開的新聞釋出會上,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王仲泉介紹,《山東省機動車非法改裝治理和噪聲汙染防治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已於2021年12月3日經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表決透過,將於2022年1月1日頒佈實施。

山東立法嚴管“飆車”“炸街”機動車瞬間提速、轟踩油門等行為也違法

王仲泉介紹,近年來出現的“飆車”“炸街”等新型違法行為,給群眾帶來很大困擾,但執法依據卻比較分散模糊,法律的指引、規範和威懾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規定》發揮地方立法“小切口”“小快靈”優勢,彌補明晰國家立法的空白和模糊地帶,切實提高群眾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機動車以瞬間提速、轟踩油門等方式製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被認定為違法行為

《規定》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強化聯防聯控和智慧監管,同時分別明確界定了有關部門在機動車改裝、維修、登記等各環節的執法責任,避免執法真空和職責交叉。《規定》還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機動車噪聲汙染防治的宣傳教育和科學普及,增強公眾法治意識,及時處理群眾投訴舉報。

《規定》針對違法源頭綜合施策,實現全鏈條監管。透過分析機動車“炸街”“飆車”等行為的起因和源頭追溯,規定對機動車拼裝、改裝和非法改裝車上路中生產、銷售、維修、駕駛人的違法行為分別進行了規範和處罰。針對機動車噪聲汙染,規定對機動車上路和聲響消音裝置改裝和使用等環節加強管控,落實各部門監管責任。

針對違法行為的新形態,《規定》劃定了合法與非法邊界。《規定》在分析山東省違法行為成因和表現的基礎上,明確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加裝機動車渦輪,不得擅自改動燃油管路、排氣管和消音裝置,不得擅自從事其他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的活動”,並明確了罰款數額和與刑事責任相銜接的內容;對“飆車”行為,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追逐競駛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駕駛機動車以瞬間提速、轟踩油門、轟鳴疾駛等方式製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明確認定為違法行為,並提供了處罰依據。

山東將定期開展逢五、週末夜查、異地用警等集中行動對無牌、套牌假牌、非法改裝車輛一律扣車

山東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修春清表示,《規定》實施後,全省各級公安機關將嚴格按照《規定》要求,嚴管嚴查機動車非法改裝、無牌無證上路行駛、違法飆車、違規使用聲響裝置等社會反響強烈的違法行為,最大限度解決噪聲擾民問題,持續將“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走深走實。

公安機關將進一步加強機動車註冊查驗及在用車安全檢驗,嚴格落實《機動車查驗工作規程》《機動車查驗工作規範》等制度規定,嚴把機動車查驗關、檢驗關、監管關,對非法改裝的機動車,一律不予辦理註冊登記及核發檢驗合格標誌。在通報查處、勒令整改的同時,倒查追查機動車非法改裝情況,配合交通運輸等部門嚴厲打擊機動車非法改裝企業,從源頭上遏制機動車非法改裝行為。

針對“炸街車”晝伏夜出、神出鬼沒的特點,各級公安機關將進一步加強研判分析,精準部署警力查控。線上,利用道路監控系統、電子警察、卡口裝置等,排查鎖定“炸街車”經常出現的時段、路段,做好前期取證工作;線下,定期開展逢五、週末夜查、異地用警等集中行動,集中查處聚集飆車群體,提升執法震懾力。對查處的違法行為嚴格落實“三個一律”:對無牌、套牌假牌、非法改裝車輛一律扣車;對達到報廢標準的一律強制報廢;對涉嫌盜搶等違法犯罪行為的,一律依法依規頂格處理。

各級公安機關將配合市場監管部門深入機動車銷售、維修、改裝門店,明察暗訪,教育商家依法依規經營。協同教育部門,對查處的在校學生督促學校和家長加強監管。對機關、企事業單位的違法人員,通報其所在單位,要求單位落實監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