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轄市新建住宅不超26層!河南發文加強城市與建築風貌管理

大河網訊(記者 陳靜)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釋出了《關於加強城市與建築風貌管理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加強城市與建築風貌管理,消除“貪大、媚洋、求怪”等建築亂象。

省轄市新建住宅要求不超過26層,縣城以6層為主

《意見》提出,省轄市、濟源示範區建成區要按照產城融合、功能複合、公交優先、精明增長、韌性城市等理念,著力構建多中心、組團式的空間形態。組團之間依託山體、林地、園地、耕地、水域等規劃佈局網路化的生態廊道,防止城市攤大餅式無序蔓延,合理控制開發強度。新建住宅建築高度原則不超過26層,容積率不超過2。5。

《意見》指出,縣級城市建成區要堅持集約發展、緊湊佈局,著力塑造尺度宜人、精緻典雅、特色濃郁的城市形態。嚴格控制新建超高層建築,住宅原則上以6層為主,6層及以下住宅建築面積佔比應不低於70%,新建住宅最高不超過18層,容積率不超過1。8。

強化重點地區風貌塑造 嚴禁建築抄襲、模仿、山寨行為

《意見》要求,強化重點地區風貌塑造,城市中心區、新區核心區、舊城更新區、交通樞紐地區、濱水地區、沿山地區以及歷史風貌與遺產保護區等城市重點地區應單獨編制城市設計,加強城市重點地區的公共空間與建築設計引導。不得損壞或者擅自遷移、拆除歷史建築和傳統民居,不得破壞地形地貌和古樹名木。

在強化建築風貌塑造方面,《意見》提出,建築設計應落實城市設計和詳細規劃的管控要求,重點加強對體育館、科技館、展覽館、博物館、圖書館、大劇院、市民服務中心、機場、車站等重要公共建築的管控,嚴禁建築抄襲、模仿、山寨行為。

完善城市與建築風貌管理制度 嚴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層建築

《意見》要求,嚴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層建築,確需建設的,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會同有關部門結合消防等專題論證進行建築方案審查,並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備案。新建100米以上的建築應相對集中佈局,並與城市規模和空間尺度相適宜,嚴格執行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審批制度,與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其建築設計方案經審定後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自然資源廳備案。對超限高層建築、政府投資的總建築面積50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築以及由國家和省投資主管部門審批核準的大型城市建築專案,要嚴格論證技術經濟可行性,強化風貌管控。

《意見》強調,各省轄市、濟源示範區組織編制的總體城市設計,需在本級政府批准後一個月內報省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備案。各類國家級保護區及影響區域內對景觀和風貌產生重大影響的建築以及鄭州市區的體育場館、展覽館、博物館、大劇院等超大體量公共建築,其建築設計方案經審定後按程式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備案。其他城市超大體量公共建築設計方案,經審定後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自然資源廳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