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下得去手?為洩憤,男子將硫酸潑向10個月大外甥

今天,一則新聞再次震驚了網路。一男子為洩憤居然向10個月大的外甥潑硫酸,致使孩子不幸身亡!事情是怎麼樣的呢,您且來看。

怎麼下得去手?為洩憤,男子將硫酸潑向10個月大外甥

1996年底,江蘇人鄧新經人介紹與妻子王珂相識並在老家江蘇結婚,兩年後,兒子鄧小新出生。2004年,鄧新帶著家人來到杭州打工,因感情不和,婚後夫妻倆經常因為一些瑣事鬧矛盾,甚至到了動手的地步,最後,妻子王珂索性帶著兒子和母親搬了出去住。為挽回妻子,鄧新曾多次找到妹夫趙五,希望他幫勸妻子回家,可趙五卻不答應,結果每次都是不歡而散。日積月累,鄧新對趙五一家也憎恨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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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報復趙五,2006年8月7日,鄧新拿著前天晚上在工作單位“順”來的半瓶硫酸再次來到趙五家,卻不巧的發現,趙五不在,本想一走了之,卻碰見丈母孃在給趙五的兒子趙小五洗澡。看著趙五天真爛漫的孩子,又想到即將離自己而去的妻子,鄧新頓時覺得一股熱血衝上了腦門。他擰開瓶蓋,把瓶中1/3的硫酸沿著外甥趙小五的頭部往下倒去…… 聽到孩子的哭喊,鄰居第一時間趕了過來“老太太抱著孩子,前胸、手臂和大腿上也有燒傷。”水泥地上,被流出液體腐蝕的地方已經變成了白色,積水處正冒著白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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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後,鄧新一路潛逃至江蘇、安徽一帶。2006年9月23日,被害人趙小五因被硫酸大面積燒傷後繼發感染敗血症、多臟器功能衰竭,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天網恢恢,疏而不漏,2019年春節前夕,潛逃多年的鄧新胃病被當地公安機關抓獲。2020年5月29日,鄧新被司法機關終審判決為死刑,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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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新的案子一經曝光,就在社會上引起了極大的關注,大家紛紛表示,稚子何其無辜,大人之間即使有再多矛盾,也不該牽連孩子,何況是一個未滿週歲的嬰兒。硫酸,連石頭都能腐蝕,用它來傷害一個嬰兒,其心何其歹毒。雖然鄧新已經得到他應有的懲罰,但是,此案留給我們的,是生而為人的思考與探索。古語有云,虎毒不食子。況且是一個剛剛出生的嬰兒,手無縛雞之力,卻要為成年人之間的恩怨買單,這對嬰兒來說又是何等的不公平,人生而平等,任何人都沒有剝奪他人生命的權利。所以說,鄧新的行為不僅違背了法律,也違背了做人的基本準則。受到法律的嚴懲,是他自己做下的惡果。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必須得到全社會的全力呵護。對於這種違揹人倫,傷天害理的殘忍犯罪,哪怕他跑到天邊,司法機關也會不遺餘力,將他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