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鵬狀告黑媒勝訴,特斯拉反告車主也贏了,言論自由不是肆意造謠

今年8月27日,國家網信辦推出一系列行動舉措,對自媒體“黑嘴”、彈窗違規推送等進行專項整治。

所謂的“黑嘴”,就是利用博人眼球的方式,沒有事實依據地進行唱衰,從而達到盈利的目的。網信辦之所以對“黑嘴”進行整治,主要是為了不讓某些有心之人或群體擾亂網路傳播的秩序,畢竟——言論是自由的,但不代表可以無事實無依據地造謠。

小鵬狀告黑媒勝訴,特斯拉反告車主也贏了,言論自由不是肆意造謠

近一兩年,汽車圈也有不少的車企將一些“黑嘴”媒體訴至法庭,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其中就包括長城汽車、長安汽車,還有造車新勢力的蔚來汽車等等,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無獨有偶,近期小鵬汽車狀告黑媒勝訴,特斯拉反告車主也贏了,具體情況我們不妨來了解一下。

小鵬汽車將黑媒訴至法庭

小鵬汽車訴河北“黑嘴”媒體車知事公司的申請執行書顯示,車知事公司在網路多個平臺釋出的《小鵬汽車遭員工揭黑幕:壓榨工人、僱傭“廉價工”檢車、質量無保證》、《高速失控、續航虛標、車身共振,小鵬G3質量問題爆發》、《“異味門”爆發:大量小鵬G3車主疑因車內異味出現苯中毒症狀》等多篇文章,缺乏事實依據,小鵬汽車請求廣州網際網路法院要求被執行人(車知事公司)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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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小鵬汽車的其它要求還包括:要求車知事公司在微信公眾號“華車圈”、搜狐網、百家號、今日頭條等平臺,對小鵬汽車賠禮道歉,以消除影響、恢復小鵬汽車名譽,且賠禮道歉內容保留時間不得少於30天;車知事公司賠償小鵬汽車1元;車知事公司支付小鵬汽車案件受理費200元。

二審維持原判,車知事“黑嘴”坐實

事實上,早在2020年11月30日,小鵬汽車訴車知事公司的案件已經作出了判決,而今年8月份所作出的屬於二審也是終審判決,但維持了一審判決。

小鵬狀告黑媒勝訴,特斯拉反告車主也贏了,言論自由不是肆意造謠

我們看一下法院的判決。按照法院的判決顯示,車知事公司在網路多個平臺釋出的《小鵬汽車遭員工揭黑幕:壓榨工人、僱傭“廉價工”檢車、質量無保證》、《高速失控、續航虛標、車身共振,小鵬G3質量問題爆發》、《“異味門”爆發:大量小鵬G3車主疑因車內異味出現苯中毒症狀》等多篇文章,第一,將未核實的描述成已確定的;第二,沒能提供證據證明某些事實的客觀存在;第三,文章撰寫中,混淆了概念導致存在誤導行為;第四,稱小鵬汽車從事某些社會否定性評價行為,卻沒能提供證據證明。

據悉,車知事公司共計12篇文章存在以上的情況,故而法院認定車知事公司侵害了小鵬汽車的名譽權,並表示:“新聞媒體即使行使監督權,也應遵循新聞客觀、真實的原則,並應盡到合理核實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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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在一審判決中,這些文章均已被法院認定為侵權文章,但車知事不服判決結果。不過,車知事公司因撰寫的文章確實無事實無依據,“黑嘴”的行為被坐實,這樁關乎名譽權糾紛的案件經過第二次的審理,終於就此塵埃落定。

可以說,整個案件也符合了國家網信辦整治網路“黑嘴”的原則,為推動網路良好的傳播秩序,作出了一定的示範效果。

特斯拉反告勝訴,也起到警示作用

有心之人沒有事實依據地進行唱衰,給某一方造成了名譽權的侵害,除了小鵬狀告黑媒勝訴,特斯拉反告車主勝訴一案也是頗為典型。

小鵬狀告黑媒勝訴,特斯拉反告車主也贏了,言論自由不是肆意造謠

眾所周知,歷經了兩年多的時間拉扯,在因為特斯拉售賣事故車,而被法院判賠150萬元的賠償款給車主陳先生之後,又突然反告陳先生一狀,認為其侵害了自己的名譽權。

最後的判決結果也出來了,溫州市鹿城區法院判決被告(車主陳先生)向原告(特斯拉)在抖音上賠禮道歉90天,支付原告賠償款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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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顯示,車主陳先生於2020年8月12日晚駕駛特斯拉轎車因操作失誤在雙樂小區內碰撞停車場停放車輛及設施,造成交通事故。《鑑定意見書》出具後,陳先生承認當時確實沒有踩剎車,而是把油門當剎車踩了,但陳先生在鑑定意見書和事故認定書作出後,仍在抖音平臺和新浪微博平臺上釋出有關與事實不符的有關損害特斯拉聲譽的資訊,對特斯拉的名譽權造成侵害。

如此,特斯拉因售賣事故車被判決賠償,但車主陳先生也因為肆意造謠而受到了懲罰。可見,法律是公正的,不會袒護觸犯了法律的一方,更不會罔顧造謠者的行徑。

總結

從小鵬汽車訴車知事公司,和特斯拉反告車主的兩個案件,我們可以總結,在自媒體不斷繁榮和成熟的時代,網路培養了大量的大咖,這些大咖屬於意見領袖,也屬於公眾人物,很多時候他們的言論直接影響了大部分人的行為;此外,在這個誰都可以發聲的時代,不管是什麼人,都理應遵循有事實有依據的原則而進行輿論行為,否則,最終必然會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