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故事:知州巧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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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故事:知州巧斷案

北宋熙寧年間,潤州城郊外,住著一戶菜農。母子兩人,相依為命,侍弄兩畝菜園度日。兒子叫焦根大,每天清晨,挑著一擔青菜,進城叫賣。得幾個錢,買點兒柴米油鹽,回來打發日子。母親見兒子長大了,便託媒人四處說親。但是,沒有哪家的女孩子願意嫁過來。三間草房,家徒四壁,哪家的閨女能吃得了這樣的苦。

一清晨,天還沒有亮,焦根大挑著一擔青菜進了城。走到城門口,他依稀看見地上有一團紙,便順手拾起來,放在腰間。到了菜場,時候尚早,菜場上冷冷清清的,不見幾個人。

他把扁擔往臺階上一擱,猛然想起拾到的紙團,摸出來一看,吃了一驚!紙團竟然是一沓“銀票”,細數一下,足足六十兩紋銀!焦根大從來沒有見過這麼多銀子,他把擔子裡的菜倒給了一個熟識的販,然後來到錢莊,將一張面值最小的銀兌換了三兩銀子。

肉案子上,割了三斤肉米店裡,量了三鬥米;還到布店裡,給母剪了一段布。一共沒有花掉一兩銀子。母親見兒子早早回家了,還買了許多西,很奇怪,說:“又不逢年過節,買這多東西幹啥?今天這麼早回來,碰上好市了?”根大喜形於色,說:“娘, 咱家現有錢了,我拾到了一沓銀票!六十兩銀子咱家有六十兩銀子了!”

說罷,從懷裡掏銀票給了母親。母親活了這麼一大把年紀從來沒有見到過這麼大一筆錢財。她想了會兒,說:“兒子,我們不能要這些錢你快把它送回去。”兒子莫名其妙,說“娘,你平時沒有錢,天天盼望著錢。

今有了錢,你卻又不要,要送回去!”母說:“我要錢,但要的是來路正當的錢,這拾來的東西,就是金山銀山也不要。你想,這麼一大筆錢,一大清早掉在地上,一定是那個人有急用,說不定是用這錢去救命的,那人匆匆忙忙把錢掉了,對他來說,這不是要了他的命嗎?昧下這錢,我們還能過安生日子?”焦根大聽了母親的話,覺得有理,於是又回到城門口。

果然,一個老闆模樣的人在路上來回找尋。根大走上前去,問:“老闆, 丟了銀票吧。”那人說:“你見到了?”根大說:“銀票在我手裡,你只要說對數目,我就還給你。”那人說:“一共六十兩銀票,兩張是二十兩的,一張十二兩,一張五兩,還有一張三兩的。”

根大一看手中的銀票,一點兒也不錯。只是那張三兩的銀票已經兌換了銀兩,花掉了近一兩。他就把銀票和二兩現銀交還了老闆。老闆也不道謝,轉身就走。這時,旁邊已經圍攏了一大群人看熱鬧。

有些人認識這老闆,他是翠紅客棧的掌櫃,外號“乾癟水蛆”,他的客棧養娼招嫖,形同黑店,是個見錢不要命的傢伙。“ 乾癟水蛆”拿了銀票,揚長而去,連一句道謝的話也沒有,圍觀的人氣憤不過,七嘴八舌地說:“做人也不能這樣,人家好意還了你銀票,你也不意思一下。真是個名副其實的‘乾癟水蛆’!

那“乾癟水蛆”回過頭來,見眾怒難平,便說:“你們知道什麼? 我丟了一百兩銀票,他還給了我六十兩,還吞沒了我兩張二十兩的銀票。”他這麼一說,撩撥起了根大的心頭之火,怎麼我做了好事還要被誣陷?

於是上前一把揪住了“乾癟水蛆”的衣領:“你剛才說丟了六十兩銀票,現在又改口說一百兩。到了明天,你二百兩、三百兩還可以胡說。我回去傾家蕩產也還不起你這獅子大開口啊!

這時,“乾癟水蛆”一口咬定說丟了一百兩銀票。兩個人拉拉扯扯,罵罵咧咧,在圍觀人的簇擁下,來到潤州衙門告狀。潤州知州姓王,這時正在審案。

有一個媳婦,到衙門來告發婆婆私自釀醋出賣。王知州命令捕快把那婆婆拘捕過來。在審案間隙,知州問了焦根大和“乾癟水蛆”銀票案的案情,他又叫一名捕快到焦根大的家,向焦根大的母親瞭解情況。

不多時,去向焦根大母親詢問的捕快回來了,他在王知州耳邊如此這般彙報了一番。王知州趁熱打鐵,轉而審理焦根大的案子。先問“乾癟水蛆”:“人們都稱呼你 ‘幹 癟水蛆’,你到底姓甚名誰,何處營生,從實說來。”“乾癟水蛆”說:“小人姓倪, 名字叫蔭軒,在東市場開一家翠紅客棧。

左鄰右舍取笑小人,叫小人‘乾癟水蛆’。”知州說:“你是丟失銀票的事主,你把丟失銀票的經過照實說來,本官自將你這案子審理明白。”“乾癟水蛆”說:“昨晚,東莊的崔員外六十大壽。我去慶壽,喝多了,不知不覺就盤桓到今天凌晨才回城,我宿酒未醒,在城門口丟失了銀票,被這個鄉下小子拾了。他交還我的銀票,可還差四十兩呢!”

焦根大插嘴說:“他是一派胡言, 大人不要信他的。”王知州說:“讓他把話說完。你丟失的銀票一共有幾張,多少票額?”“乾癟水蛆”說:“四張二十兩的銀票,一張十二兩,一張五兩,還有一張是三兩。一共是一百兩。”

王知州轉過頭,叫文書將“乾癟水蛆”交代的“筆錄”讓他簽名畫押。王知州又要焦根大講述拾取銀票的經過。根大說:“今天早晨, 天還沒有大亮,我在城門口拾到一團紙,後來,展開一看,是銀票具。一共是六十兩。兩張二十兩的,一張十二兩,一張五兩,還有一張三兩。

我兌了三兩的銀票,買了米,割了肉回家。我娘卻硬要我把這錢還給失主。她說,這麼大的一筆錢,誰丟了,就要了誰的命,花這樣的錢,就像在謀財害命。我想,她說的話有道理,就把錢還了。想不到,他竟然誣陷我吞下了他四十兩銀子。”王知州叫過文書,拿焦根大交代的“筆錄”,讓焦根大簽名畫押。

王知州最後結案,說:“剛才, 我已經派人去問過焦根大的母親,她說的話和焦根大說的話基本相同。這說明,他們說的話都是實話。倪蔭軒說的話也應該是實話,因為,他自己丟失的東西,自己最清楚。

他們雙方說的都是實話。他們說的銀票票面雖然相同,這只是巧合,關鍵是銀票的張數不同,焦根大拾到了五張,而倪蔭軒丟失的是七張。焦根大撿到的銀票是團作一團的,不可能被風吹去了兩張,也不可能有人撿到了銀票只抽了兩張,又把它丟在路上。所以,結論只有一個焦根大撿到的銀票不是倪蔭軒丟失的銀票,是無主的銀票,無主的銀票應該收繳國庫。

但是,本官注意到,焦根大的母親,自己生活非常貧寒,但是,在鉅額財物面前,不為所動,想到的是他人的痛苦和不幸。這樣的母親是個大賢大德、大慈大愛的人,理應受到官府的嘉獎。本官決定,將這些銀票全部獎勵給她。至於倪蔭軒,你的銀票還沒有找到,我們官府一定協同你尋找,一旦找到,我們會通知你來領取的。

案子就這樣了斷。”王知州這番判決,引起了轟動,圍觀的百姓高聲歡呼。焦根大高高興興地拿了銀票,回家去交給母親。只有“乾癟水蛆”一屁股癱坐在大堂之上,被兩個皂隸攙扶著,推出了衙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