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報:高速上小轎車與大巴車碰撞,致3人死亡

頂端新聞·大河報記者 邵可強

警方通報:高速上小轎車與大巴車碰撞,致3人死亡

3月30日,河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對滬陝高速公路南陽段“2。17”交通事故的調查情況,進行通報。

該起事故導致3名乘車人死亡,這3人均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

通報稱,2022年2月17日20時5分許,陳某駕駛豫RJ3677大巴車(核載55人,實載53人,),沿滬陝高速公路南陽往信陽方向行駛至990KM+360m處時,因前方有貨車側翻影響通行,加之路面溼滑,陳某操作不當與中央隔離側護欄發生碰撞(制動前速度為79km/h)。

事發時,符某1駕駛貴A9A53M小轎車行駛至此處時,未與豫RJ3677車輛保持安全距離,碰撞在豫RJ3677車輛左後部(碰撞前貴A9A53M小轎車速度為117。98km/h),造成貴A9A53M號車乘車人黎某、餘某、符某2死亡,符某1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

經調查,貴A9A53M小轎車駕駛人符某1夜間駕駛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沒有與同車道內的前車保持足以採取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該事故暴露出的主要問題有三個方面。駕駛人安全意識淡薄。陳某、符某1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沒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沒有按照操作規範做到安全、文明駕駛,沒有注意觀察路面情況,且遇緊急情況採取措施不當。未降低車速行駛。符某1夜間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碰撞前速度達117。98km/h,未降低行駛速度;未使用安全帶。三名乘車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加重了事故後果。

河南交警提醒說,駕駛人駕車在高速公路行駛時,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集中精力、安全駕駛,不得超速行駛、違法佔用應急車道。

駕駛人駕車夜間在高速公路行駛或者在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行駛,以及遇有沙塵、冰雹、雨、雪、霧、結冰等氣象條件時,應當降低行駛速度。安全帶就是生命帶,車輛駕乘人員一定要繫好安全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