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喪宴致4人“飲酒”死亡,廚師、灌酒鄰居、主家如何擔責?

大河報·豫影片記者 陳曼

近日,四川瀘州市納溪區一村民張某家中辦理喪事並設“流水席”,多名“飲酒”賓客餐後中毒引發關注。3月25日,“流水席”廚師羅某被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而此事涉及的其他人是否應該擔責,引發網友討論。

據3月25日“納溪釋出”微信公眾號通報:關於豐樂鎮“3。23”事件,經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已確定4名男性系誤食醇基燃料致死,現已對犯罪嫌疑人羅某採取刑事強制措施,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四川一喪宴致4人“飲酒”死亡,廚師、灌酒鄰居、主家如何擔責?

經納溪區公安分局調查:3月21日,張某在豐樂鎮石通村五社其弟家為其母親辦理喪事,聘請羅某(男,46歲,豐樂鎮人)操辦“流水席”。3月20日18時許,羅某在豐樂鎮購買了五桶醇基燃料,運至張某其弟家廚房中存放,作為燃料備用,未安排人員看管。3月21日午餐前,鄰居王某(男,43歲,豐樂鎮人)和梁某(男,34歲,豐樂鎮人)在張某其弟家廚房中,把存放的醇基燃料誤認為是食用白酒,裝入容量為10斤和5斤的白色塑膠酒壺,中午和晚上分別提供給客人飲用,致使部分食用者甲醇中毒,造成4人死亡,另有13人在醫院接受觀察治療,暫無生命危險。

多名網友看到通報後疑問,為何廚師羅某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2名鄰居及辦理喪事的人應承擔什麼責任?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付建律師進行了相關法律解讀。

四川一喪宴致4人“飲酒”死亡,廚師、灌酒鄰居、主家如何擔責?

羅某作為負責這次宴席的廚師,將購置的醇基燃料放置廚房,未安排他人進行看管。由於醇基燃料的主要成分是甲醇,其味道和色澤與白酒近似,從而被鄰居誤認為是白酒供客人飲用,導致四人死亡。付建律師認為,如果廚師的行為主觀上屬於過失,將可能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

四川一喪宴致4人“飲酒”死亡,廚師、灌酒鄰居、主家如何擔責?

對於灌裝白酒的2名鄰居,付健說:“由於醇基燃料放置在廚房,且色澤和氣味與白酒近似,僅憑藉外觀和氣味很難區分。如果灌酒的兩人品嚐出並非白酒,且未勸阻他人停止飲用,也要對事故結果承擔刑事責任。”

同時,付健律師指出,辦喪事的人無需承擔刑事責任,但作為喪事宴會的組織者,需要要對受害人及其家屬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附:名詞解釋:醇基燃料是以醇類為主體配製的燃料,主要成分為甲醇,具有毒性,通常以液體或固體形式存在。因為經濟實用便宜,常用於取代燃料柴油、液化石油氣和天然氣作為燃料使用,通常用於餐飲行業和“農村壩壩宴”。液體醇基燃料有明顯刺激性氣味,與白酒一樣為無色透明液體,不能飲用,易引起酸中毒導致腎衰竭,甚至死亡。

【來源:大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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