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動植物資源違法整治行動總結

一、專項整治行動組織情況

一是及時召開會議。2012年11月28日,由縣委常委王慧君主持召開了由林業、公安、工商、衛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農糧、森林公安等部門負責人和各鄉(鎮)主要領導參加的全縣嚴厲打擊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違法犯罪專項整治行動會議,專題研究,部署專項整治活動開展工作。

二是及時組織機構。為加強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和部門協調工作,縣裡專門成立了由縣委常委任組長,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林業局長任副組長,林業、工商、公安、農糧、衛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縣級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協調專項整治行動的開展,各鄉(鎮)政府也同時成立了鄉級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負責轄區內的專項整治行動。為了提高專項整治行動效果,專門成立了由森林公安局長任組長,森林公安幹警、林政稽查人員、各鄉(鎮)林業工作站林業行政執法人員、工商執法人員組成的聯合執法行動小組,負責專項整治行動的具體實施。

三是及時制訂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為確保專項整治行動有章可循,實現專項整治行動目的,縣委辦、政府辦聯合制訂下發了《開展嚴厲打擊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違法犯罪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尋辦發電[2012]59號)。實施方案中明確了指導思想、工作目標、組織領導、部門工作職責、整治範圍和重點、整治時間和整治工作要求。

二、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

1、宣傳發動。2012年11月29日-12月4日期間,縣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分成3個宣傳組,採取張貼標語、懸掛宣傳橫幅、利用新聞媒體、發放通知等方式進行野生動物保護重要性和馴養、經營、利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有關規定。宣傳發動期間共在集貿市場、酒店等人群聚集區張貼、懸掛宣傳標語、橫幅200餘條、電視遊字廣告、公益廣告1200餘條次,發放整改、禁止經營、暫停馴養等各類通知300餘份,宣傳工作到位,效果明顯。

2、調查模底。在宣傳發動的同時,縣城組織3個工作組、15個鄉(鎮)各組織1個工作組對縣城和鄉(鎮)轄區所有野生動物經營、加工及馴養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重點是野生動物繁衍地、遷徒停歇地、遷徒通道、藥店、集貿市場、花鳥市場、寵物市場、馴養繁殖場、餐飲店、藥店、汽車站、貨運場等。總共調查以上涉及野生動物生活、馴養、經營等場所619個,從調查情況看,涉及場所有些存在經營、加工、馴養野生動物現象,但沒有發現違法行為。

3、整治行動。在調查摸底的同時,2012年11月28日上午11點開始,聯合執法行動組分成3個行動小組對縣城128家重點餐飲點、3個集貿市場、4個花鳥、寵物市場(店)、17間藥店、1個汽車站、5個貸運站、4個馴養繁殖場計162處場所進行拉網式、地毯式清查行動,聯合執法行動組查獲野生動物南蛇3條(其中活體2條、死體1條)、竹鼠2只(死體),收回野生動物馴養、經營利用許可證4本,勸阻、教育企圖獵捕野生動物人員2起4人次,涉嫌非法加工保護樹種樹蔸案件已移送森林公安立案,以此同時,各鄉(鎮)組織行動組對轄區的涉及場所進行了集中整治行動,共清查各類場所457處,未發現非法現象。

集中整治行動結束後,聯合執法行動組不定期組織了4次重點突擊檢查行動,未發現違法行為。

透過集中整治行動和不定期突擊檢查,全縣群眾,特別是相關經營業主對保護野生動物、促進人與自然和諧有了充分認識,專行整治工作達到了目的要求。

三、存在問題

1、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防控基礎薄弱、缺乏專業人才、監測裝置、資金投入等問題無法滿足正常的野外巡查,救護、監管等保護管理工作。

2、野生動植物產業缺乏資金投入及政策的扶持,發展規模小,抵制市場風險能力很弱。

四、今後工作意見

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群眾喜聞樂見的保護野生動植物宣傳活動,繼續貫徹落實好我縣的全封山政策,嚴厲打擊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形式長效機制,並以蘇區振興發展為契機,爭取國家的專案扶持,加強野生動植物的保護、提升、客觀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引進科學技術,促進野生動植物的產業發展,以達到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雙贏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