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姓宰相有幾人(下)
葉姓宰相有幾人(下)
葉樹福
上期介紹了五位葉姓宰相,分別是:
春秋時期令尹兼司馬葉公
、南宋尚書左僕射葉顒、南宋右丞相兼樞密使葉衡與葉夢鼎、
明代
三朝元輔
葉向高
。本期繼續介紹《宋史》《元史》有立傳的副宰相四人,分別是:宋尚書左丞葉夢得、南宋同知樞密院事葉義問、葉翥,元代平章政事葉李;還有一位宋末的浙江麗水市雲和縣葉惟佑,縣誌及族譜均稱其為參知政事。
上述葉姓有關的尚書左丞、同知樞密院事、參知政事、平章政事等官職,在一定特定時間內都屬於副宰相行列,先對其官階演變作些膚淺性介紹。
尚書左丞,官名。漢建始四年(公元前29年)置尚書,員五人,丞四人。漢光武帝時,減二人,始分左右丞。尚書左丞佐尚書令,總領綱紀;右丞佐僕射,掌錢穀等事,秩均四百石。歷代沿置,為尚書令及僕射的屬官,品級逐漸提高,隋、唐時至正四品。宋、遼、金亦置。金正二品,與參知政事同為執政官,為宰相佐貳。元以中書省總政和,於中書省設右丞、左丞,正二品。副宰相裁成庶務,號“左右丞”。明初置,先左後右。
同知樞密院事,官名,亦稱“同知樞”。北宋淳化二年(919年)始置,為樞密院副長官,神宗元豐(1078一1085年)改制,定為正二品。遼朝北、 南樞密院各設同知北院、同知南院樞密使事,位在樞密副使下。元世祖至元七年(1270年)置一員,後定置四員,正二品,為知樞密院事的副職,位在樞密副使上。
參知政事,官名。又簡稱“參政”。是唐宋時期最高政務長官之一,與同平章事、樞密使、樞密副使合稱“宰執”。唐制以中書令、侍中、尚書僕射之外他官任宰相職,給以“參知政事”等名義。宋代以參知政事為副宰相。簡稱“參政”。
平章政事,官名,即商議國家大事之謂。唐中葉以後,凡非侍中、中書令,而居宰相職者,率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或平章軍國重事。宋承唐制,以同平章事為宰相之職;以平章軍國重事,優禮碩德老臣,序位宰相上。遼三京(東京、中京、南京)宰相府置,分左右。金尚書省置,二員,從一品。元中書省、尚書省置,從一品,為丞相副貳,至順元年(1330年)定製四員。明初亦置之,旋又罷廢。
NO.1
南宋
尚書左丞
--
葉夢得
葉夢得(1077-1148年),字少蘊,
蘇州吳縣
人
(一說長洲人,祖籍浙江松陽)。夢得七世祖葉彪生贈刑部待郎葉逵,事吳越刑部,夫人永安郡太君羊氏葬湖洲,葉氏始自縉雲(今松陽)遷湖洲;曾祖贈金紫光祿大夫葉綱遷蘇州;其從祖父為北宋名臣葉清臣;母親晁氏為“蘇門四學士”之一晁補之之妹。葉夢得晚年隱居湖州弁山玲瓏山石林,故號石林居士,所著詩文多以石林為名。
《宋史》有傳
。
葉夢得,宋紹聖四年(1097年)登進士第。初調丹徒尉,除婺州教授,召為議禮武選編修官
。
累官龍圖閣直學士,知汝州、蔡州,移帥潁昌府。宋室南渡後,任建康(江蘇南京)知府,致力於抗金防備及軍餉勤務。高宗建炎二年(1128)授戶部尚書,遷尚書左丞。後任江東安撫使。詔加觀文殿學士,移知福州,兼福建安撫使。上章請老,特遷一官,提舉臨安府洞霄宮,尋拜崇信軍(一作崇慶軍)節度使,致仕。卒贈檢校少保。
葉夢得學問洽博,經學家,通春秋學
。
曾建“紬書閣”,藏書總量逾10萬卷。博學多才,工文詞,善詩文。著有《石林春秋讞》30卷
,
《春秋考》30卷
,
《石林詩話》2卷
,
《建康集》8卷
,
《石林詞》1卷
,
《避暑錄話》2卷,《宋六十名家詞》
,
《石林燕語》10卷及記敘朝章國典、舊聞時事,足以資考證,補史缺。
NO.2
南宋
同知樞密院事
--
葉義問
葉義問(1098
-
1170
年
),字審言
,
嚴州壽昌(今浙江建德李家鎮)人。曾任南宋同知樞密院事。《宋史》有傳。
葉義問
,宋
建炎二年(1128
年
)中進士。歷任臨安府司理參軍、饒州教授、知江寧縣、江州通判。初仕江西饒州(上饒)教授兼攝郡事。時饒州地面歲旱,公未奏自開常平倉米以賑災民。後升知江寧、江州(江西九江)通判。治事不避權貴。因忤秦檜,被罷官。秦檜死後,詔升葉義問擢殿中侍御史,累遷吏部侍郎兼史館修撰,尋兼侍讀,紹興三十年(1160
年
)拜同知樞密院事。在抗金戰場上,帝命義問督江淮軍,並書“義問到處,如朕親行”八字於旗,獲採石之大捷。1163年孝宗即位,封義問為新安郡侯,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觀。
葉
義問清廉於政,祖地無屋可居,又無資建以新宅,寓居西安(衢州)石室街之爛柯山南庵,以終天年。諡
號
“忠簡”。
NO.3
南宋
同知樞密院事
--
葉翥
葉翥
(1128-1209年)
,字叔羽,
浙江
處州青田
(今
景寧縣
)
人
。曾任南宋
同知樞密院事
。《宋史》有傳。
葉翥
,宋
紹興二十四年(1154
年
)進士。權台州臨海縣主簿,誥封朝請大夫,權事縉雲縣。歷知太平州、婺州、鎮江府。以顯謨閣學士中大夫知紹興府,除戶部侍郎,累遷戶部尚書、吏部尚書。時會稽郡賦稅奇重,民不聊生。翥奏準減免會稽郡絹三萬餘匹,民得稍寬。慶元二年(1196
年
)以端明殿學士知貢舉,籤書樞密院事,四年(119
8年
)同知樞密院事。罷知福州,六年奉祠。以觀文殿學士致仕,賜爵祈國公。卒,贈少保。葉翥墓在縉雲縣黃龍寺後山。
景寧譜載,世居栝州(麗水)囿山山麓沙坊口,遷徙景寧縣鶴溪。
葉翥在戶部為官時,為會稽郡減免絹三萬餘匹,民得稍寬,深得百姓稱頌。還有一個頗有爭議的
“
舉動
”
讓他在宋史留名,那就是和同僚
“
奏請銷燬朱熹的書籍
”
……
是參與“慶元黨禁”事件的一位關鍵人物。
NO.4
元代平章政事--葉李
葉李(1242-1292年),字太白,一字舜玉,號亦愚,杭州富陽慶護裡(今環山鄉)人。《元史》有傳。
20歲入太學讀書。時,因上《直言書》被宋朝皇帝剌配福建漳州十二年。中年,受元世祖忽必烈重用。元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葉李為御史中丞,兼商議中書省事。朝廷設尚書省,授葉李為資善大夫、尚書左丞。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升葉李為平章政事,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二月,葉李南還,行至臨清,忽必烈遣使召回,使任平章政事,輔助丞相完澤管理中書省事。葉李上表力辭。不久去世,至正八年(1348年),贈資德大夫、江浙行中書省右丞、上護軍,追封南陽郡公,諡“公簡”。
NO.5
南宋參知政事--葉惟佑
葉惟佑,
名寵,號萬五,
浙江省麗水市雲和縣規溪村人,宋端平乙未(1235年)進士,官至參知政事。
事蹟見同治三年《雲和縣志》、
雲和規溪
《葉氏宗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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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姓文譚”公微號
編輯:葉樹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