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房、房改房、集資房、廉租房、安置房的區別你知道嗎?

小產權房是什麼意思

小產權房、房改房、集資房、廉租房、安置房的區別你知道嗎?

1、小產權房

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辦理相關證件,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頒發,亦稱“鄉產權房”。“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

購買小產權房存在的風險

“小產權房”拿不到正式的房產證,因此並不構成真正法律意義上的產權。即小產權房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小產權房不能向非本集體成員的第三人轉讓或出售,即購買後不能合法轉讓過戶。其同時對房屋的保值和升值也有一定影響。

購買在建小產權房時,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合同並交付房款後,如果相關部門整頓鄉產權房的建設專案,可導致部分專案停建甚至被強迫拆除。購房人會面臨既無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時索回房款的尷尬境地。購房後如果遇到國家徵地拆遷,由於鄉產權房沒有國家認可的合法產權,購房人並非合法的產權人,所以無法得到對產權進行的拆遷補償,而作為實際使用人所得到的拆遷補償與產權補償相比微乎其微。

2、房改房

房改房也叫已購公有住房,是城鎮職工根據國家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規定,按照成本價或者標準價購買的已建公有住房。按市場價購買的房改房,產權歸個人,可隨時上市交易;按成本價購買的房改房,產權歸個人,一般5年後市交易;按標準價購買的房改房,部分產權歸個人(具體百分比計算公式為:標準價/成本價),交易時,應事先補足標準價和成本價之間的差價。

3、集資房

集資房屬經濟適用住房範圍,是政策性住房,是企事業單位為了解決內部職工的住房問題,企事業單位以擁有的劃撥土地建設、按成本價出售給內部職工的房屋,不能在市場上自由流通。能享受集資建房的職工也有很多具體條件。如果職工是全額集資,將來可以辦理100%的產權,在產權證領取後,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如果是部分集資,將來為職工辦理的是部分產權,另部分產權屬於另部分集資人(單位)。職工想要轉讓部分產權的集資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其次,要經過產權共有人的單位的同意,而且單位具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4、廉租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的形式或者政府出資建造的,像家庭住房困難的提供社會保障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減免為輔。申請物件是有限制的,主要是針對住房困難的家庭,廉租房是解決城市特困人口住房問題的保障措施

廉租房的租房條件

1、申請人具有5年以上當地城市常住戶口

2、申請人必須是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50平方米以下

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係,並共同生活的;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當地房管部門確認他處沒有住房的

5、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專案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房的產權屬於個人或集體。土地性質為集體或國有劃撥(有限產權)或國有出讓(完全產權)。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能上市交易。

房屋產權

土地性質

土地出讓金

房產證

交易條件

購買物件(租房物件)

小產權房

沒有真正產權

農村集體土地

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

市民購買小產權房不受法律保護;小產權房不能在市場流通

只允許集體成員內部轉讓和置換

房改房

①成本價購買歸個人所有②標準價購買由個人的和單位共同所有。

國有劃撥、國有出讓

當年成本價×建築面積×1%

個人

1、具有《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特定職工人群

集資房

以整體產權的刑事歸於企事業單位

國有劃撥

不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

要看賣方是否擁有全部產權,單位有無限制條件

單位集資員工

廉租房

國家

國家劃撥

免收土地出讓金

不允許交易

(與上文一致)

安置房

個人、集體

集體、國家劃撥、國有出讓

交易後交納

1、必須是國有土地性質

2、五年後才可拿到房產證,因此五年之後才能進行房產過戶

被拆遷安置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