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棋牌室屬開設賭場?政協委員建議規範開設賭場罪法律適用

營開是什麼意思

南都訊 記者劉嫚 發自北京 1月28日上午,安徽省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在合肥開幕,安徽省政協委員王亞林認為,實踐中司法機關在打擊賭博行為中,混淆了賭博犯罪和實體開設賭場罪的概念,導致開設賭場罪的案件數量是賭博罪案件數量的七倍之多,而開設賭場罪的法定刑要遠高於賭博罪,這種拔高的認定擴大了打擊的範圍,造成了量刑的不均衡。

為此他提案建議,有必要制定指導意見,規範賭博罪和開設賭場罪的法律適用。

賭博行為縱容了不勞而獲的思想並容易滋生其他犯罪,也成為公檢法機關打擊的重點。

王亞林關注到,實踐中司法機關在打擊賭博行為中,混淆了賭博犯罪和實體開設賭場罪的概念。

聚眾賭博,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組織、招引多人進行賭博,本人從中抽頭漁利的行為。開設賭場,是指開設和經營賭場,提供賭博的場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進行賭博,本人從中營利的行為。開設賭場其實就是經營賭場。

2006年6月《刑法修正案(六)》增加了開設賭場罪並設定高於賭博罪的法定刑。實踐中,特別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全國各地打掉了一大批在棋牌室、賓館、民房、荒郊開設賭場的犯罪活動,這些賭場往往有專人接送賭客、專人服務、專人“放水”,場所固定、組織嚴密、規模較大、人數眾多。

王亞林檢索裁判文書網發現,安徽各級法院在2014年至2020年,判處的賭博罪案件數量為1357件,而判處開設賭場罪的案件數量為10080件,開設賭場罪的案件數量幾乎是賭博罪案件數量的七倍之多,發案數本應更多的“賭博罪”基本虛置。而開設賭場罪的法定刑要遠高於賭博罪,這種拔高的認定擴大了打擊的範圍,造成了量刑的不均衡。

在王亞林看來,出現上述情況的原因是,司法機關對於非網路賭博、賭博機賭博等實體賭場的賭博行為,以開設賭場罪定罪科刑。而實體賭場應當具有自動吸引性、固定性、持續性、支配性,以不特定多數人為物件等特徵,行為人實施的不具有上述特點的賭博行為均應以賭博罪定罪科刑,不應當以開設賭場罪定罪科刑。

為此,王亞林認為,有必要制定指導意見,規範“《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賭博罪和開設賭場罪的法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