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奇案:女子未婚懷孕,夫家告到縣衙,縣令判決很溫暖

在清代潮州府的北門,有一個瓦子巷,裡面有一戶人家叫饒慶,家裡很有錢。饒慶娶了媳婦鄧氏,生了一兒一女,兒子叫饒寧,女兒叫娥秀。

很快,饒寧和娥秀長大成人了。饒寧娶了老婆封氏,而娥秀則許配給關鯨為妻,只是還沒過門。關鯨家門清正,他平時就在學校讀書。娥秀由於還沒正式結婚,所以平時在家,跟著嫂子封氏做女工。

饒寧婚後沒有做事,他是書生,平時都是在外面讀書,偶爾回家。

清代奇案:女子未婚懷孕,夫家告到縣衙,縣令判決很溫暖

這一日晚上,饒寧悄悄回家,分別多日,夫妻二人“小別勝新婚”。早上天沒亮,饒寧怕父母罵自己,偷偷溜了。

隔壁是娥秀,聽了一晚上,心裡很盪漾。聽到哥哥走了後,娥秀忍不住找到嫂子,問嫂子晚上在幹什麼,還讓嫂子跟她細說。嫂子無奈,就把閨房之事告訴了娥秀。娥秀聽了後,心裡的火更旺盛了,一直纏著嫂子。

到後來,娥秀更過分,非要嫂子演示一下,說自己很好奇。嫂子無奈,就演示了一下。鬧騰夠了,兩人都累了,於是娥秀抱著嫂子,繼續睡覺。

時間不知不覺過去了,這一天,封氏一直想吐,找郎中一看,才知道她懷孕了。這原本很正常,因為她和饒寧結婚了,所以饒慶夫婦不覺得奇怪。但問題是,女兒娥秀居然也懷孕了,和封氏是同一天。

清代奇案:女子未婚懷孕,夫家告到縣衙,縣令判決很溫暖

饒慶和鄧氏憂喜參半,喜的是兒媳婦懷孕了,馬上就可以抱孫子了。憂的是,女兒也懷孕了,她還沒嫁人呢,平時都在家裡做女工,大門不出二門不邁,除了父親和哥哥,連個男人都見不到,怎麼可能懷孕呢?

一開始,饒慶鄧氏不信,找了幾個郎中看,郎中都說,小姐確定懷孕了。兩人給郎中塞了銀子,讓他們保密,然後送走了。

這下,不由得他們不相信了。但此事必有隱情,饒慶饒寧父子不方便問,只好讓鄧氏出馬。

清代奇案:女子未婚懷孕,夫家告到縣衙,縣令判決很溫暖

饒慶饒寧父子出門後,封氏在自己房間,鄧氏把女兒娥秀拉到房間裡,逼著問她怎麼回事,是不是偷偷和哪個男人好了。娥秀一開始也不明白,自己確實沒和其他男人有來往,自然不肯承認。

鄧氏覺得女兒撒謊,氣得要拿鞭子抽。

娥秀實在想不起來,自己和哪個男人接觸過,只能跪在一旁哭個不停。鄧氏氣得差點昏過去,憤憤地說:你嫂嫂懷孕了很正常,人家有老公,你說你都沒出過門,又說沒和男人接觸過,那你怎麼會懷孕呢?

清代奇案:女子未婚懷孕,夫家告到縣衙,縣令判決很溫暖

此時,娥秀想起來那天和嫂子的事,可是這事多醜啊,女兒家怎麼好意思說呢?正在猶豫,鄧氏看到了女兒臉色的變化,氣勢洶洶追問,娥秀看母親發火,支支吾吾說,那天哥哥晚上偷偷來家,自己聽到動靜,忍不住和嫂子親暱。可能是這個原因,所以她才會懷孕。

娥秀見母親發怒,即直言曰:“……女兒聽其動靜,不覺欲心稍萌,待哥哥去後,我即與嫂同睡,叫嫂如哥所行,伏於女兒身上……不知如何,就有此身。”

此時,鄧氏弄明白了,有可能那天封氏剛和饒寧行樂,又和娥秀嬉鬧,以至於娥秀巧合懷孕。這就意味著,自己女兒所懷的孩子,居然是自己親手兒子饒寧的。這真是太狗血,太離奇了,她又氣又恨,又沒有辦法。

出門後,鄧氏跟饒慶說了,兩人決定,這事先保密,等女兒把孩子生下來後,再做打算。

清代奇案:女子未婚懷孕,夫家告到縣衙,縣令判決很溫暖

轉眼十月過去了,封氏和娥秀分娩日子到了,兩人都生了男孩。鄧氏看到後,當即要把女兒所生的兒子淹死,這樣女兒就不會有“未婚而孕”的醜聞。但是,娥秀說什麼也捨不得,哭著求母親放過。

鄧氏不肯,娥秀抱著她說:女兒雖然生了孩子,但是這孩子又不是野種,是天意或者神力啊。嫂嫂能養育自己孩子,我為什麼不能養育自己孩子呢?鄧氏心裡當然也難受,女兒說得也有理,只好作罷。

無奈,鄧氏同意了。她讓接生婆把孩子洗乾淨,然後對外只說封氏生了雙胞胎。對內,娥秀的兒子讓她自己餵養,除了一家人和接生婆外,其餘沒告訴任何人。

清代奇案:女子未婚懷孕,夫家告到縣衙,縣令判決很溫暖

沒多久,關家派媒人帶著禮物來提親。

當時接生婆正好抱著娥秀的兒子,在門外玩耍。媒人認得接生婆,就問一句:這是饒寧相公的兒子嗎?接生婆正在逗孩子玩,沒多想,直接回答一句:這不是饒寧相公的兒子,是他的外甥。

媒人聽到這裡,心裡震驚,但她沒有表露出來。也沒吃飯,直接回去跟關家人說,娥秀小姐都有孩子了,還提什麼親。

關鯨聽到後大怒,寫了狀子,告到縣衙。

清代奇案:女子未婚懷孕,夫家告到縣衙,縣令判決很溫暖

縣令看了狀紙,上面寫著關鯨和娥秀定親,結果提親時發現娥秀未婚而孕,無夫生子,這實在有辱家門清規,希望老爺給自己做主。

與此同時,饒家聽到了關家狀告之事,於是他們也遞了狀子,上面說饒慶要澄清這件事。

狀子上寫著:自己女兒生子確有此事,但自己家規很嚴,門風很清,女兒平時也不接觸人,母親對她的教育也很嚴。之前女兒無夫而孕,我們覺得是天賜其子,是一種祥瑞,所以才讓她把孩子生下來。老爺試想,如果女兒真做了醜事,我們怎麼會讓她生孩子呢?希望老爺為我們做主。

縣令看了兩家狀子,覺得奇怪,心想:這種事還是得問婦人,這幾個老爺們恐怕不知道真相。於是他把鄧氏傳來,問她怎麼回事,不說實話大刑伺候。

清代奇案:女子未婚懷孕,夫家告到縣衙,縣令判決很溫暖

鄧氏說:當時我也對女兒打罵,她跟我說,是她在哥哥走後,和嫂子“仿床第之好,遂而有孕”。鄧氏還說,女兒確實沒接觸其他男人,家裡就是連三尺男孩都沒來過。如果不信,可以調查,也可以驗明女兒之身。

縣令明白了,娥秀確實沒有私通其他男子。此時,關鯨也懂了,看來自己的準媳婦確實沒背叛他,他開始後悔了。

一看關鯨面色,縣令就懂了,給了他一個臺階,問他:你也聽清楚了,娥秀並沒有做過對不起你的事,現在後悔還來得及。你是要退親,還是怎麼著?關鯨連忙表示,自己不願意退親,縣令點了點頭。

清代奇案:女子未婚懷孕,夫家告到縣衙,縣令判決很溫暖

最後,郭縣令做了判決。

判詞的意思是:聽古人說,如果女子沒有丈夫就懷孕,那麼她的孩子就沒有骨頭。現在,娥秀的孩子不但有骨,而且看起來不俗。雖然這是因為姑嫂之戲而成,但也不算是醜事,所以,這孩子判給封氏養育,娥秀則正常嫁到關家。兩家和好吧,不要因為這件事鬧矛盾了。

看到這樣的判決,關家和饒家都表示同意。(圖源網,與文無關,侵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