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論文正文寫作的內容結構要求

正文是科技論文的核心部分。關於這部分的寫作,醫刊彙編譯從工作實踐中總結髮現,由於論文作者的研究工作涉及的學科、選題、研究物件和研究方法、工作程序、結果表達方式等差異很大,所以對正文要寫的內容不能作統一規定,但總的思路和結構安排應當符合“提出論點,透過事實或資料來對論點加以論證”這一共同的要求。具體如下:

科技論文正文寫作的內容結構要求

一、理論分析。理論即基本原理,包括論證的理論依據,對所作的假設及其合理性的闡述,對分析方法的說明。寫作時應注意區別哪些是已知的(前人已有的),哪些是作者首次提出來的,哪些是經過作者改進的,須交待清楚。

二、資料和方法。資料主要指對資料的來源、性質和數量,以及資料的選取和處理等事項的闡述。方法主要指對實驗的儀器、裝置,以及實驗條件和測試方法等事項的闡述。實驗物件,實驗資料的名稱、來源、性質、數量、選取方法和處理方法,實驗目的,使用的儀器、裝置(包括型號、名稱、量測範圍和精度等),實驗及測定的方法和過程,出現的問題和採取的措施等。

資料和方法的闡述必須具體、真實。如果是採用前人的,只需註明出處;如果是改進前人的,則要交待改進之處;如果是自己提出的,則應詳細說明,必要時可用示意圖、方框或照片圖等配合表述。由於科學技術研究成果必須接受檢驗,介紹清楚這些內容,目的在於使別人能夠重複操作。

三、研究結果及其分析。研究結果是論文的價值所在,是論文的關鍵部分。它包括給出結果,並對結果進行定量或定性的分析。給出研究結果時應儘量避免把所有資料和盤托出,而要對資料進行整理,並採用合適的表達形式如插圖或表格等。在整理資料時,不能只選取符合自己預料的,而隨意捨去與自己料想不符或相反的資料。有些結果異常,儘管無法解釋,也不要輕易捨去,可以加以說明;只有找到確鑿證據足以說明它們確屬錯誤之後才能剔除。

結果分析要以理論為基礎,以事實為依據,認真、仔細地推敲結果,既要肯定結果的可信度和再現性,又要進行誤差分析,並與理論結果做比較,說明存在的問題。壓縮或刪除那些眾所周知的一般性道理的敘述,省略那些不必要的中間步驟或推導過程,突出精華部分。此外,對實驗研究過程中發現的實驗設計、實驗方案或執行方法方面的某些不足或錯誤,也應說明,以供讀者借鑑。

四、結果的討論。對結果進行討論,目的在於闡述結果的意義,說明與前人所得結果不同的原因,根據研究結果繼續闡發作者自己的見解。解釋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說明成果的意義,指出自己的成果與前人研究成果或觀點的異同,討論尚未定論之處和相反的結果,提出研究的方向和問題。最主要的是突出新發現、新發明,說明研究結果的必然性或偶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