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挖出看守所“窩案”:民警受賄幫死刑犯假立功保命

廣東挖出看守所“窩案”:民警受賄幫死刑犯假立功保命

5月28日,筆者從廣東省人民檢察院獲悉,該院挖出一起看守所民警幫助死刑犯假立功的窩案。惠州市看守所民警鐘某串通副所長等人,將其他罪犯供述的罪行線索,“賣”給死刑犯岑某某,助其被認定為重大立功,由“死刑立即執行”改判為“死緩”。

目前,該案已被偵破,部分涉案人員被判處有期徒刑。省檢察院已將有關材料轉交省高階人民法院,建議該院依法對岑某某二審判決予以糾正,撤銷岑某某構成重大立功的認定。

2009年,被告人王進因綁架殺人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死刑複核期間,其向惠州市看守所管教坦白了自己另兩起綁架殺人行為,並帶偵查人員挖掘出兩具被害人的屍骨。最高人民法院遂將王進案發回重審。2015年,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綁架罪判處王進死刑。王進提出上訴,省高院遂將案卷材料移送省檢察院審查。

王進在訊問過程中向檢察院承辦人員吐露:其主動向看守所管教坦白了另兩起綁架殺人犯罪,但省高院卻認定這兩起綁架系同倉毒犯岑某某檢舉揭發,事實上,其在向管教坦白這兩起綁架犯罪之前,並沒有向岑某某等人透露過該犯罪。岑某某據此已被改判,被改判後還給了王進家屬2萬元。這一資訊引起了承辦人員的注意。

省檢察院公訴二處審查發現,王進於2010年10月10日許向看守所坦白餘罪,但10月14日才在訊問筆錄上簽字,而岑某某檢舉材料落款日期為當年10月13日,僅比訊問筆錄落款日期早一天。看守所管教有幫助岑某某搞假立功的重大嫌疑。公訴二處遂將該案移交刑事執行檢察處,揭開這起假立功窩案的內幕。

經查,2010年11月,岑某某被惠州市中院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為了求生,岑某某勾結惠州市看守所管教鍾某,多次違規傳遞資訊給其妻子李某,並先後四次指使李某向鍾某行賄58萬元,搞立功等請託事項。

鍾某則積極串通該所副所長陳某、民警李某甲二人,修改替換岑某某、王進的訊問筆錄,並違規出具虛假證明材料。2012年4月,岑某某二審被省高院認定為有重大立功表現,由“死刑立即執行”改判為“死緩”。

隨著該案的偵破,2017年7月,鍾某、陳某、李某甲、李某等5人被提起公訴,並被判處有期徒刑。

近年來,廣東檢察機關加大了對刑事執行活動的監督,該起窩案暴露出監管環節中存在的漏洞。對此,省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處處長劉金威表示,檢察機關將建立服刑罪犯電子檔案,準確記錄每個辦案環節的責任人、處理時間和處理意見,從源頭堵塞虛假辦案漏洞。

(來源: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