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亭集序:國寶是隨葬在昭陵中,還是在乾陵中?

蘭亭集序:國寶是隨葬在昭陵中,還是在乾陵中?

蘭亭集序:國寶是隨葬在昭陵中,還是在乾陵中?

《蘭亭集序》是中國晉代(公元353年),書聖王羲之在浙江紹興蘭渚山下,以文會友,寫出“天下第一行書”,也稱《蘭亭序》、《臨河序》、《禊帖》、《三月三日蘭亭詩序》等。

晉永和九年(公元353年)三月初三,時任會稽內史的王羲之與友人謝安、孫綽等四十一人,在會稽山陰的蘭亭雅集,飲酒賦詩。王羲之將這些詩賦輯成一集,並作序一篇,記述流觴曲水一事,並抒寫由此而引發的內心感慨。這篇序文就是《蘭亭集序》。並揮寫了一篇《蘭亭集序》。

唐太宗對王羲之推崇備至,曾親撰《晉書》中的《王羲之傳論》,推頌為“盡善盡美”。還將臨摹本分賜貴戚近臣,並以真跡殉葬。

唐太宗尤其喜愛王羲之的筆墨,吩咐下人在天下廣為搜尋。每每得一真跡,便視若珍寶,餘興來時,臨摹揣度,體會其筆法興意,領略其天然韻味之後,便珍藏身旁,唯恐失卻。不僅如此,他還倡導王羲之的書風。他親自蒐集、臨摹王羲之的真跡。唐太宗晚年,喜好王羲之更甚。雖然收藏王羲之墨跡不少,其中也有《蘭亭集序》,但始終沒有找到王羲之的《蘭亭集序》的真本。一國君主,卻不能得到前朝的稀世之珍品,唐太宗每一想到此,便顯得悶悶不樂。

監察御史蕭翼出京調查,打聽到《蘭亭集序》傳到王羲之第七代孫智永禪師處,智永臨終把它傳給了他的弟子辨才和尚。於是,蕭翼作了精心設計和準備,成功從辨才和尚處偷走了《蘭亭集序》。太宗皇帝得到《蘭亭集序》後,非常高興。因為蕭翼智取《蘭亭集序》有功,太宗皇帝提升他為員外郎,加五品,並賞賜給他銀瓶、金縷瓶、瑪瑙碗各一隻和珍珠等。又賜給他宮內御馬兩匹,並配有用珠寶裝飾的鞍轡,宅院與莊園各一座。唐太宗初時還生氣辨才大師將《蘭亭集序》秘藏起來,不奉獻給他這位當朝天子,稍稍平息一會後,又考慮到辨才年事已高,不忍心再加刑在他身上,又過了幾個月,太宗皇帝又賜給辨才大師錦帛等物三千段,谷三千石,下敕書讓越州都督府衙代為支付。辨才大師得到這些賞賜後,不敢將它們歸為己有。將這此賜物兌換成錢,造了一座三層寶塔。塔造得特別精麗,直到現在還在。他本人因為受刺激身患重病,不能吃硬飯,只能喝粥,過了一年多就去世了。得到《蘭亭集序》後,太宗皇帝命令侍奉在宮內的拓書人趙模、韓道政、馮承素、諸葛真等四人,各拓數本,賞賜給皇太子及諸位王子和近臣。

又一說:隋末,廣州一位好事的僧人得到了王羲之的《蘭亭集序》。這個僧人有三樣寶物,非常珍惜的收藏著。一是王羲之手書《蘭亭集序》,二是銅製神龜,三是鐵製如意。唐太宗知道後,派去一個人用欺騙的手段,從這位僧人手裡弄到了《蘭亭集序》。僧人失去《蘭亭集序》後說:“第一寶物沒有了,其餘的寶物還有什麼會值得可愛收藏的呢?”於是,用如意擊石,打斷了扔了;又將銅龜的一隻腳摔壞了,從此不能行走。這一種說法可能是第一種說法的誤傳。無論如何,這兩種說法都承認是唐太宗得到了《蘭亭集序》。那麼,唐太宗死後,《蘭亭集序》又流落何處呢?

唐太宗臨死前,他囑咐兒子李治,把《蘭亭集序》放進他的棺材。李治遵命,用玉匣裝著《蘭亭集序》藏在了唐太宗的墳墓昭陵裡。唐末五代的軍閥溫韜在任陝西關中北部節度使期間,史籍記載:“在鎮七年,唐帝之陵墓在其境內者,悉發掘之,取其所藏金寶”,李世民的昭陵自然難以倖免,由於昭陵修築異常堅固,他讓士兵費盡力氣打通了七十五丈長的墓道,進入地宮,見其建築及內部設施之宏麗,簡直跟長安皇城宮殿一樣。墓室正中是唐太宗的正寢,正寢東西兩廂各有一座石床,床上放置石函,開啟石函,內藏鐵匣。鐵匣裡盡是李世民生前珍藏的名貴圖書字畫。其中最貴重的當推三國時大書法家鍾繇,東晉時大書法家王羲之的真跡。開啟一看,二百多年前的紙張和墨跡如新。這些稀世珍藏,全被溫韜取了出來,但迄今千餘年來下落不明。

對此,也有人認為,史書雖然記載溫韜盜掘了昭陵,發現了王羲之的書法,但並沒有指明其中包括《蘭亭集序》,而且,此後亦從未見真跡流傳和收錄的任何記載。溫韜盜掘匆忙草率,未作全面仔細清理,故真跡很可能仍藏於昭陵墓室某更隱密之處。

與之相反,還有另一種說法,就是《蘭亭集序》沒有埋藏到昭陵之中,而是埋在了唐高宗李治的陵墓乾陵之中。持這種觀點的人認為:唐太宗死時,並沒有提出要將《蘭亭集序》隨葬,而是將《蘭亭集序》交給了同樣喜愛筆墨丹青李治。李治多病,不久病亡。臨終前,他在病榻上遺詔,把生前喜歡的字畫隨葬。因此,在《蘭亭集序》失傳之後,就有人懷疑《蘭亭集序》並非隨葬昭陵,而是被藏在乾陵。

唐代皇陵有十八座,據說被溫韜挖了十七座。唯獨挖到乾陵時,風雨大作,無功而還。在唐之後,再沒有人見過《蘭亭集序》的真跡,這也使更多人相信《蘭亭集序》隨葬乾陵的說法。

總之,圍繞《蘭亭集序》真跡的下落問題,成為長期以來眾說紛紜、爭論不休的一個歷史文化之謎。究竟如何,看來只有到以後昭陵、乾陵正式發掘之時,才能見個分曉。

(本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