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曆代職官詞典之五十七,五曹尚書 五城察院 五大夫,五府

五均司市師什麼時候

五曹尚書

東漢尚書分六曹,每曹有尚書一人,但官名前不冠曹名。漢末靈帝任梁鵠為選部尚書,是為尚書加曹名之始。魏改選部為吏部,與左民、客曹、五兵、度支,共五曹尚書。時曹數增至二十以上,曹設尚書郎司其事。五曹尚書之曹即後世之部,尚書郎所主之曹即後世之司。部曹(司)兩級制實起於此時。

五城察院

清官署名。屬都察院。掌彈壓地方。分中、東、西、南、北五城,每城各設察院,其長官稱巡城御史或巡視五城御史,由給事國或御史中簡派,滿、漢各一人。初為半年更換一次,後改二年,各獄詞案件,杖罪以下自行完結。徒罪以上送刑部定案。

五大夫

爵位名。秦、漢二十等爵的第九級。高於二十等爵中第五、六、七級的大夫、官大夫、公大夫,號為“大夫

之尊

”。《商君書·境內篇》謂五大夫有賜邑三百家。漢高祖規定從第七級公大夫起為高爵,得有

食邑

。文帝后,改以五大夫以上始為高爵,然其待遇,僅本家得免役。

五坊

機構名。唐有五坊,即鵰、鶻、鷂、鷹、狗,供君主狩獵時用。原屬殿中省閒廄使管轄,後改屬宣徽院,由宦官主管。

五府

西漢指丞相、御史大夫、車騎將軍、前將軍、後將軍府。見《資治通鑑·漢宣帝神爵二年》胡三省注。東漢指大將軍、太傅及三公府。其制起於和帝時,大將軍舊在三公下,竇憲以外戚柄政,任大將軍,公卿奏請憲位太傅下、三公上。自此沿至獻帝前。

五貢

清科舉制度中五種貢生的總稱。五南包括:恩貢、撥貢、副貢、歲貢、優貢,均系正途出身資格。另有捐納取得的貢生,稱為例貢,不算正途。詳見“貢生”。

五官

漢皇帝侍妾稱號。元帝定妾媵位號,從昭儀起,分十四等。五官位於第十二等,祿秩相當於三百石官。

五官靈臺郎

官名。見“靈臺郎”。

五官正

官名。唐司天臺屬官有春官正、夏官正、秋官正、冬官正、中官正,秩正五品上,掌觀測天象以定四時。宋司天監(元豐改制制後為太史局)、遼司天監、元太史院與明、清欽天監均沿置。但清制設官略異分時憲科五官正及春官正、夏官正、秋官正、冬官正、中官正,共為六人。明、清五官正分別為正六品與從六品。

五官中郎將

官名。西漢沿秦置五官、左、右三中郎將,分統郎官,號為三署,所統郎官為三署郎。東漢規定,郎官五十歲以上者屬五官中郎將,餘分屬左右中郎將。掌宿衛殿門、出充車騎,東漢初又參與征戰,又協助光祿勳典領郎官選舉,有大臣喪事,則奉命持節策贈印綬或東園秘器。三中郎將本侍衛之長,漢末已無三署郎,而曹丕於建安十六年(211)任五官中郎將,是則以此名義為丞相之副,後遂不置。

五官掾

官名。西漢置。為各郡太守屬吏。無固定職務。《續漢書·百官志》雲:“署功曹及諸曹事”。其地位與功曹相近,可顧問各方面事和,而職責不如功曹繁劇。在祭祀時,又位居功曹之前。東漢、魏、晉、南北朝沿置。

五監

隋大業三年(607),分太府寺為少府監,改內侍省為長秋監,國子學為國子監,將作寺為將作監,與都水監合稱五監。

五均司市師

官名。王莽改長安東西市與洛陽、邯鄲、臨淄、宛、成都五市的市長為五均司市師,掌五均內賒貸。

五軍都督府

官署名。朱元璋初起時置行樞密院。旋罷樞密院,改置大都督府,以大都督節制中外諸軍事,設大都督、左右都督、同知都督、副都督、僉都督等官,吳元年(1367),罷大都督,以左右都督為長官。明洪武十三年(1380),改都督府為中軍、左軍、右官、前軍、後軍五都督府,亦稱五軍都督府。每都督府設左、右都督、正一品,都督同知、從一品,都督僉事、正二品。所屬有經歷司,設經歷、從五品,都事、從七品。都督府各領其都司(都指揮使司)、衛所(見“衛指揮使司”、“千戶”、“百戶”)。軍令權則屬於兵部。永樂間在北京設行在五軍都督府,後除“行在”字樣,而在應天的五軍都督府上加“南京”二字,分掌南京衛所。南京五軍都督府設官之制仍舊,但不全設。

五口通商大臣

清官名。雅片戰爭後,開放上海、寧波、福州、廈門、廣州五口通商,清廷初命兩江總督耆英以欽差大臣名義兼管有關事宜。道光二十四年(1844),耆英調任兩廣總督,仍兼辦各省通商善後事宜。此即所謂五口通商大臣。咸豐八年底(1859年初),清政府命兩江總督何桂清兼任五口通商大臣。總理衙門成立後,五口通商大臣改屬總署。同治五年(1866),改稱南洋通商大臣。

五魁

五經魁的簡稱。清習慣上稱鄉試前五名為五經魁為五魁。參見“經魁”。

五省

隋開皇元年(581)規定,以尚書、門下、內史(中書改名)、秘書、內侍為五省。大業三年(607),以門下的尚食、殿內等司與太僕寺的驊騮署,合為殿內省,與尚書、門下、內史、秘書合稱五省。內侍省改稱長秋監。大業末,又改內史省為內書省。唐武德元年(618),改殿內為殿中;三年,復中書省原名。高宗時,曾改內侍監為內侍省,有六省之名。

五使

北宋御史臺,以御史二人充左右巡使、祭神情祀則兼監察使。雙有廊下使掌入閤監食,有監香使掌國忌行香,總稱五使。元豐改制,五使之名均罷。

五臺

唐龍朔二年(662),改尚書省為中颱,門下省為東臺,中書省為西臺,秘書監為蘭臺,御史臺為憲臺,統稱五臺。

五條

北齊所頒詔書,為剌史、郡守的守則。文見《隋書·禮儀志》。“一曰,政在正身,在愛人,去殘賊,擇良吏,正決獄,平舶賦。二曰,人生在勤,勤則不匱(缺乏),其勸率田桑,無或煩擾。二曰,六極之人,務加寬養,必使生有以自救,沒有以自給(死有喪葬之費)。四曰,長吏華浮,奉客以求小譽,逐末捨本,政之所話,宜謹察之。五曰,人事意氣,幹亂奉公,外內溷淆,綱紀不設,所宜糾劾。”

五衛

元樞密院所屬京城五侍衛統稱。中統三年(1262),初置武衛,至元元年(1264),改為侍衛。八年,改為左、右、中三衛。十六年,又以侍衛親軍創置前、後二衛。皆掌宿衛侍從,兼營屯田。各有都指揮使、副教都指揮使、僉事等官。

五校

三國魏領軍將軍所統有五校、中壘、武衛三營。五校指屯騎、步兵、越騎、長水、射聲五校尉,均漢武帝置。晉、南朝及北朝魏、齊,均有此五校尉。隋大業時亦置步兵、越騎兩校尉。參見“八校尉”、“屯騎校尉”。

五院

唐統稱御史臺御史大夫、御史中丞、監察御史、侍御史、殿中侍御史之五官署為五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