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臣相對論——論語體貼之五十八

理之當然的之是什麼意思

3。19 定公①問:“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 子對曰:“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②。”

【註釋】

①定公:魯定公,魯國第二十五代君主。名姬宋,襄公之子,昭公之弟,繼昭公而立,在位十五年 (公元前509—495)。“定”是諡號。定公十年,任孔子為司寇,使孔子終於得到一展抱負的機會。本章對話大概發生在孔子任司寇時期。

②忠: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忠,敬也。敬者,肅也。未有盡心而不敬者。此與慎訓謹同義。盡心曰忠。"《論語》中忠一般為盡心盡己的意思,並不專指下對上忠心忠誠。

【翻譯】

魯定公問:“君主差遣臣子,臣子服事君主,君臣各應該如何行事?”孔老師答道:‘‘君主應該依禮法來差遣臣子,臣子應該以忠心服事君主。”

【解說】

本章主題是“道”,“君使臣以禮”是君之道,“臣事君以忠”是臣之道。孔子認為,君臣之間只有相對義務,而沒有絕對義務,或者說君臣之間的權利義務是雙向的,君臣以道義相合,要各盡其道,這個說法頗有些契約倫理的意味。

朱熹解釋此章說:“二者皆理之當然,各欲自盡而已。”並引二程弟子呂大臨之言:“使臣不患其不忠,患禮之不至;事君不患其無禮,患忠之不足。”又引尹焞之說:“君臣,以義合者也。故君使臣以禮,則臣事君以忠”(以上均見《集註》)。

孔子說“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這本是一個正命題,但倘若君使臣不以禮,臣又該如何?難道可以“不忠”嗎?皇侃《義疏》直截了當地回答:“故君能使臣得禮,則臣事君必盡忠也;君若無禮,則臣亦不忠也。”孟子則更進一步,嚴正宣告臣子有反抗暴政的權利:“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仇。”(見《孟子·離婁下》)

朱熹和弟子們也一再討論到該問題,門人金去偽問道:“講者有以先儒謂‘君使臣以禮,則臣事君以忠’為非者,其言曰:‘君使臣不以禮,則臣可以事君而不忠乎!君使臣不以禮,臣則有去而已矣。事之不以忠,非人臣之所宜為也。’”金去偽提到的“講者”認為:即使君主未能以禮待臣,臣最多是棄官而去,卻不能“不忠”。這便只是要求臣對君絕對忠誠,而否定了君主也有禮待臣屬的義務。對此,朱熹答覆:“此說甚好,然只說得一邊。尹氏謂‘君使臣以禮,則臣事君以忠’,亦有警君之意,亦不專主人臣而言也。如孟子言‘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寇仇。’此豈孟子教人臣如此哉?正以警其君之不以禮遇臣下爾。為君當知為君之道,不可不使臣以禮;為臣當盡為臣之道,不可不事君以忠。君臣上下兩盡其道,天下其有不治者哉!乃知聖人之言,本末兩盡。”(以上均見《朱子語類》卷二十五)

朱熹含糊的說,孟子的上述說法只是一種要求君主禮遇臣下的警示之語,並非表示臣下可以真正對君“不忠”。朱熹對“君使臣不以禮”的情況下臣子該如何表現或作為,以及擁有什麼樣的權利等問題避而不談,表現出了對“臣民應絕對忠君”的觀點在一定程度上的曲意迴護。

但事實上,朱子從內心是認同孟子的。在《孟子集註》中,朱熹解釋說,齊宣王對臣下“恩禮衰薄”,“藐然無敬”,所以孟子才對他有此言以示警告。朱熹同時也指出,就那些對待臣下態度非常惡劣的君主而言,“寇仇之報,不亦宜乎?”(見《孟子集註》)

朱熹大概是覺得孔子在本章中提出的命題太重要了,故反覆辨析,如又說:“自人臣言,固是不可不忠,但人君亦豈可不使臣以禮!若只以為臣下當忠,而不及人主,則無道之君聞之,將謂人臣自是當忠我,雖無禮亦得。如此,則在上者得肆其無禮。後人好避形跡,多不肯分明說。卻不知使上不盡禮,而致君臣不以善終,卻是賊其君者也。若使君能盡禮,則君臣劃地長久。”(《朱子語類》卷二十五)

在朱熹看來,若只說臣事君有忠的義務,而不強調君待臣必以禮,則很可能使無道昏君胡作非為,最終葬送帝王基業。因此,勸諫皇上知禮行禮也是臣下的義務和責任,否則便是賊害其君主,亦是不忠君的表現。

由孔孟的上述言論可知,原始儒家對君臣關係或政治倫理,持一種權利義務相對論,不但不主張臣下絕對服從君上,反而強調君主待臣子以禮是臣子盡忠的前提條件,強調道義超越於君臣倫理之上。到了荀子那裡,以孔子的相關命題為強大的思想資源和心理支撐,概括出“從道不從君”的原則,稱得上政治思想史上大放異彩的理論創造。遺憾地是越往後來孔孟荀相關學說在政治領域的影響越衰弱,到明清幾近湮滅,孔子所開端的政治契約論的萌芽始終未能展開,成長,直至夭亡,惜乎!

李老師《論語今讀》:這與漢儒接受法家影響,強調“君為臣綱”(從董仲舒到 《白虎通》)以及後世“天王聖明,臣罪當誅”(韓愈)的專制政制下的 君臣關係頗有不同。後世帝王對臣下、子民的欺侮凌辱,無所不至。 臣下、子民必須無條件地絕對服從和接受,等等,並不符合孔子和 原典儒學所主張的禮制。孔子畢竟是氏族制度的承襲擁護者,仍有 氏族的原始民主和人道遺風。孟子也有“聞誅一夫紂矣”的話。包括強調君權的荀子仍有“從道不從君,從義不從父”的說法。“孔子 曰……子從父,奚子孝?臣從君,奚臣貞(忠)?審其所以從之之謂 孝、之謂貞。”(《荀子·子道》)“忠”、“孝”均非盲目的服從或情感, 均是有理解融於情感之中的行動。在儒家,“道義”高於君父,與後 世強調屈從“做螺絲釘”、“不理解也要執行”(這本來自軍事行動中) 等等頗為不同。

李先生所見極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