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字賣462萬,這封信千年前就該燒掉,只怪字寫得太好了

收信人怎麼知道信到了

【本文由

賨人客

千年前,一封疑似“走後門”的書信本該在收信人看完之後就燒掉的,結果因為字寫得實在太好,收信人未捨得燒。就這樣,它被儲存了近千年,直到現在,它被拿出來拍賣,僅僅

44個字

就拍出了

462萬

的天價,平均每個字10。5萬元,真是字字千金。

說到這裡,很多人可能迫不及待地想知道這到底是一封什麼樣的書信了,信裡面的字又寫得有多好呢?不弔大家胃口了,先上圖:

44字賣462萬,這封信千年前就該燒掉,只怪字寫得太好了

怎麼樣?各位看官,您覺得如何?請點評。

筆俠不是研究書法的,所以不好評頭論足,但筆俠是研究歷史的,所以,我可以從歷史的角度來為大家解讀這封信的史學價值。請接著往下看。

據考證,它是北宋著名宰相

富弼

寫給好友的一封信,因抬頭被裁去,所以收信人不詳。

從信的內容看,這封信似乎有“走後門”的嫌疑,只不過,文人表達的方式比較含蓄,不顯山露水罷了。好了,我們來分析一下信的內容:

“兒子賦性魯鈍,加之絕不更事。京城老夫絕少相知者。頻令請見,凡百望一一指教,幸甚!幸甚!此亦乞,丙去。弼,再上。”

頭兩句是富弼在貶低自己的兒子,實際上這是古人常用的套路,即便自己兒子很優秀,他也不會明說,而是要故意貶低,這便是中華民族的

“謙虛”

禮儀,傳承了幾千年,千萬不要把內容當真了。

從第3句起,就在說“正事兒”了。富弼說自己在京城的知己很少,以反襯他和收信人關係不一般,所以把犬子託付給收信人,這樣,他就放心了。

雖然沒有明說要收信人“關照”他兒子,但字裡行間無不透露著富弼的真情實意。特別是最後那

“丙去”

二字,大家知道什麼意思嗎?

44字賣462萬,這封信千年前就該燒掉,只怪字寫得太好了

在古代,這是

燒燬

的意思。意思很明顯:富弼是希望收信人在看完信後立即燒燬。由此可見:富弼寫這封信還是有些“心虛”的。

那麼,是不是可以透過這封信就認定富弼是一個徇私舞弊的奸相呢?我們不能一竿子打死,這得從富弼寫這封信的背景和富弼的生平事蹟來綜合考量。

據考證,這封信寫於富弼致仕(退休)之後,遠離了京城的權力漩渦,然而,他的兒子還要繼續在官場上混,所以,富弼不得不為兒子鋪平道路。與其說這是富弼在走後門,不如說這是每個慈祥父母都有的舐犢情深。所以,這封信也被後人命名為——

《兒子帖》

從史書對富弼的評價看,也是正面和積極的。

44字賣462萬,這封信千年前就該燒掉,只怪字寫得太好了

富弼為官清廉、好善嫉惡,又性情至孝,恭儉好修,是個典型的好官。他平生幹了3件事情就足以讓人刮目相看。

1、出使遼朝

當時西夏鬧事,遼朝想趁機毀盟南侵,富弼冒險出使遼朝,義正言辭、據理力爭,說服遼興宗,並寸土未讓。此舉傳為佳話。

2、救濟災民

只為統治者辦事的官不是好官,能同時為老百姓著想的官才是真正的父母官。富弼任京東路安撫使的時候,賑濟災民達50餘萬。

3、拒額外之賞

宋英宗念及富弼的功勞,額外賞賜他些東西,結果被富弼堅決推辭,富弼就是這樣一個謹言慎行的人。

大才子

蘇軾

將他和

范仲淹、歐陽修、韓琦

並稱為“四人傑”,可見富弼在時人心中的地位。

44字賣462萬,這封信千年前就該燒掉,只怪字寫得太好了

再回到這封信上,富弼致仕時,正值

王安石

推行新法,朝廷面臨鉅變,而富弼不支援新法,所以他必須為兒子找一個靠山,好抵禦那隨時會來的滔天巨浪。

還好收信人並沒有按照富弼的意思將書信燒燬,不然,哪來今天的462萬?

明天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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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賨人客》,號“蜀山筆俠”,一個文章會“說話”的歷史作者,專注於不同角度看歷史,探索不一樣的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