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潼區道路交通重點違法行為曝光(9月第3期)

為紮實開展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工作,深入推進“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不斷鞏固“車讓人 人守規”、“一老一小”交通安全意識,努力建立安全文明交通環境、遏制交通事故高發、迎接十四運召開。臨潼交警緊盯源頭、城市、公路、農村四大主戰場,狠抓“兩客一危一貨”等重點車輛,全警動員、全員上陣,嚴格執法、嚴管嚴控,全力推進源頭隱患清零、路面秩序淨化、農村安全守護、宣傳警示曝光、社會協同共治等五大專項行動。

9月第三期曝光,有以下事故案例和違法行為,請注意查收。

一、事故案例

(一)事故情況:

2020年06月19日08時許,王*娥駕駛璦鼠牌腳踏車沿閆南路由西向東行駛至公義村處路段時,因操作不當車輛方向失控,適逢付*旭駕駛遼F***90/遼F**86掛號半掛牽引車同方向行駛至該處相撞,致王*娥受傷,車輛部分損壞,造成傷人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後,璦鼠牌腳踏車被移離現場。

臨潼區道路交通重點違法行為曝光(9月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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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故原因及認定:

王*娥的過錯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訊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訊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及五十七條:“駕駛非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的規定”之規定,是造成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原因。無證據證實付*旭有導致事故發生的過錯行為。

綜上所述,認定:王*娥應負本事故的全部責任;付*旭無任。

二、重點駕駛人、車輛違法

臨潼區道路交通重點違法行為曝光(9月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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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潼交警歡迎廣大市民朋友舉報各類交通違法行為,舉報電話:029-83871140

作者/來源:西安臨潼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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