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糾紛輸了還能怎麼辦

本報訊(記者 孟若冰)遇到勞動人事爭議糾紛怎麼辦?官司二審維持原判又怎麼辦?……昨天,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召開新聞釋出會,對典型民事生效裁判監督案例進行通報,為維護申訴人合法權益提供了新的思路。

“張某某入職某物業管理公司期間,該公司未支付其延時加班費。張某某離職後,起訴該公司,請求法院判令:該公司支付其工作期間延時加班費50000元。經仲裁、兩級人民法院審理,終審判決認定,該公司尚欠張某某延時加班費4000元,判決駁回張某某上訴,維持原判。在向市高階人民法院申請再審被駁回後,張某某申請了檢察院監督。”三分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韓娟首先介紹了基本案情。

經審查發現,終審判決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焦點集中在延時加班費計算方式上。因約定的固定加班費低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標準數額的,該公司應依法將加班費足額支付給張某某;明確約定的固定加班費高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標準數額的,合法有效,張某某不應退還該公司。故本案中,張某某加班費應分段計算,該公司應支付張某某延時加班費12435。96元。

在此基礎上,還召開了公開聽證會,組織雙方當事人舉證質證,並邀請勞動糾紛案件的專業律師、優秀仲裁員、調解員代表擔任聽證員。最終,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和解,並簽署和解協議。

作者:孟若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