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馳太陽眼鏡抽檢不合格,被罰沒超37萬元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於夢兒)11月2日,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從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獲悉,古馳(中國)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古馳中國”)因太陽眼鏡產品“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被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28。87萬元、沒收違法所得8。2萬元、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止銷售。

就具體違規行為來看,2021年7月5日,陝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華聯SKP(陝西)百貨有限公司監督抽檢了古馳中國銷售的某款太陽眼鏡,其可見光透射比實測值不符合規定,判定為不合格,後經山東騰翔產品質量檢測有限公司複檢,備樣太陽眼鏡檢驗結果仍判定為不合格。

經查,古馳中國從GUCCI LOGISTIC DIVISION購入涉案產品,並委託開雲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處理產品的進口報關業務。古馳中國購入涉案產品7批次共101副,銷售給消費者79副,2副無償提供給檢測機構作為檢樣,2副樣品報損,剩餘18副退回公司進行整改。此外,古馳中國透過直營、聯營等模式銷售涉案產品所得共計22。37萬元。綜上,古馳中國經營涉案產品貨值金額共計28。87萬元,違法經營涉案產品的違法所得為8。2萬元,共計37。07萬元。

編輯 李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