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晶晶遭遇的“校園暴力”是人格被霸凌的痛苦:唾沫星子淹死人

十年前,浙江溫嶺中學的一名女學生王晶晶,因一名同樣是學生的校園貼吧吧主蔣某的“推波助瀾”,而被眾多盲目“跟風”的同學們“描繪”成一名“神奇的女人”簡稱“神女”:從小整容,男朋友從不間斷……

就這樣,一位青蔥少女徹底被這些“校園網路暴力”給改變了:“我己經是個妖魔化的形象了,在同學們眼裡,我不再是個人,而是一個妖怪,怪物……沒人(指那些欺凌者)會在乎我的感受。”十年後的王晶晶說起這些,眼裡還充滿著恐懼,神色僵硬緊張,可以想像的到當年那位小女孩所承受的傷痛和無助。

王晶晶遭遇的“校園暴力”是人格被霸凌的痛苦:唾沫星子淹死人

誰也沒想到的是,十年後,已經成家的王晶晶會把當時那名校園貼吧管理員蔣某以“誹謗罪”給告上了法庭。而法庭也支援了王晶晶這一十年後的維權訴求,判處蔣某三個月拘役。對此有許多人不理解,甚至有人責備王晶晶“女子報仇,十年不晚”。“告也換不回來曾經的青春”,再說她當年所遭受的只是“唾沫星子”罷了,人身安全毫髮無損,又何必耿耿於懷呢?

王晶晶遭遇的“校園暴力”是人格被霸凌的痛苦:唾沫星子淹死人

而晶晶則表示,十年前她所遭遇到的那些校園“欺凌”雖然未被傷及皮毛,但卻讓她的人格被肆虐撕裂,飽受精神上的折磨和煎熬,還因此改變了她的性格——至今仍怕見生人,幾乎是零社交。這種人格被“霸凌”的痛苦遠遠大於身體髮膚上的傷痛,而且很難癒合,甚至將可能因此而痛苦一生。

王晶晶遭遇的“校園暴力”是人格被霸凌的痛苦:唾沫星子淹死人

是啊,不是有這樣一句老話嗎:“唾沫星子淹死人!”一個人遭遇身體上的傷害當然痛苦,然一個人的人格和精神被傷害或踐踏的疼痛,卻遠遠會大於切膚之痛。“唾沫星子”看似無形,看似無刃,卻猶如剜心利器,刀刀見血,刀刀致命啊!

王晶晶說,她之所以翻出十年前的“老帳”把當年的當事人告上法庭,並非是想“算舊帳”。她只是想把這一切給說出來,給像她一樣的孩子們一些鼓勵:“告訴全世界,校園欺凌是錯的。告訴家長和學校,你們應該懲罰作惡者,保護受傷的孩子。告訴校園欺凌的受害者,要強大,而不是自我放棄。”

王晶晶遭遇的“校園暴力”是人格被霸凌的痛苦:唾沫星子淹死人

十年過去了,如今的王晶晶對自己目前的現狀還是很滿意的,雖然幾乎沒有朋友,但她己經有了愛她的老公,有可愛的孩子。這對她來說已經足夠了。而對於十年前她所受的創傷,她很幸慶自己能挺過來,“沒被淹死”,所以也希望能早日能把它們徹底忘卻。畢竟,既然活著,那麼生活就必然還要繼續。

(圖片源自網路,感謝提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