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姨媽曾說要為寶黛提親,卻沒有實施。如果真說了,結果會怎樣?

對於寶黛,不會有任何影響;對於薛姨媽,卻勢必很難堪。

為什麼薛姨媽會很難堪?我們看看說娶邢岫煙的過程就知道了:

薛姨媽看中了岫煙,準備說給侄兒薛蝌。因為薛蝌進京是來投奔薛姨媽的,所以薛姨媽作為長輩,對他的婚姻有一定發言權。這是男家的態度。

薛姨媽曾說要為寶黛提親,卻沒有實施。如果真說了,結果會怎樣?

男方有了態度,還得看女方是否同意。而薛姨媽並沒有直接去找女方實際上的家長邢夫人,而是找了王熙鳳,透過王熙鳳徵得了賈母的同意,再由賈母“硬作保山”。至於邢夫人,只考慮了“薛家根基不錯,且現今大富,薛蝌生得又好,且賈母硬作保山”這幾個因素之後,馬上就同意了——這四個因素在那裡擺著,誰看不到?賈母不知道,還是王熙鳳不知道?這就說明,在開口之前,王熙鳳也好,賈母也好,都料定邢夫人會同意,才敢提議或“硬作保山”的。

再接下來就是邢大舅邢忠夫妻,一句“原是此來投靠邢夫人的”,就決定了他們的態度:只要邢夫人同意了,他們絕不會反對。

薛姨媽曾說要為寶黛提親,卻沒有實施。如果真說了,結果會怎樣?

看到了沒?整個這個過程,做決定的是薛姨媽和邢夫人這兩個關鍵人物,別人即使有所助力,也起不到決策作用。這是一門婚事成就的基礎。至於慣例上需要兩位媒人(主親),又找了尤氏來,不過是從中傳話,起個傳聲筒的任用罷了。

那麼寶黛的婚姻,薛姨媽能否插手呢?能。前提是在男女雙方決策者都同意、至少是默許的情況下,她可以從中傳話,居間調停。但要說到決策任用,從前往後數、從後往前數,怎麼數也輪不到她!

寶黛的婚姻是由誰來決定的?賈母、賈政、元春、王夫人(以上排名不分先後)。賈母的態度當然沒問題,賈政根本沒表露態度,王夫人的態度問題很複雜,咱們專文論述,而元春在端午賜禮時,已經明明白白地“暗示”了她的態度。

薛姨媽曾說要為寶黛提親,卻沒有實施。如果真說了,結果會怎樣?

不不不,我不是說,賈母和元春或王夫人之間,存在著“不是東風壓倒西風,就是西風壓倒東風”的“宮鬥”、“宅鬥”,非得鬥出一個結果來,連說一句話都別有用心,連無意的闖入者都難得善終。沒那回事。《紅樓夢》是浪漫主義和現實主義結合的作品,沒必要把它降低到肥皂劇的水平。

賈母也好,賈政也好,王夫人也好,元春也好,都是為了寶玉好、為了賈家好。在共同的目標之下,他們的態度有分歧,這是可以透過開誠佈公的討論解決的。之所以沒有開誠佈公地進行討論,是因為時間還早,未定因素還太多:如果孱弱的黛玉早逝了,怎麼辦?如果有外來的某個特別優秀的女孩子介入,比如公主願意招寶玉為駙馬,怎麼辦?如果寶黛小時候感情那麼好,長大了突然發生變化,不再投契了,怎麼辦?如果……

薛姨媽曾說要為寶黛提親,卻沒有實施。如果真說了,結果會怎樣?

還有外部因素。如果賈蘭迅速成長起來,代替寶玉承擔起家族責任,寶玉自然可以做他的“富貴閒人”了,這是一種變化;如果賈府提前發生了“獲罪”、“抄家”之類的大變故,一敗塗地,無從收拾,寶玉娶了誰也無所謂了,這又是一種變化;如果……

有這麼多未定因素,寶玉的婚姻物件是不可能確定下來的。當事人決策者都沒有決定的事,薛姨媽一個外人貿然插嘴、唐突提議,會有什麼結果?

會像張愛玲《怨女》裡的老太太一樣,聽到不可行的建議:“只略微搖了搖頭,帶著了眼,望到別處去,就可見絕對沒有可能。”連話也不說一句。

薛姨媽曾說要為寶黛提親,卻沒有實施。如果真說了,結果會怎樣?

不過《怨女》裡提議的,是老太太的兒媳婦,又是丟了東西受了委屈,屬於“原告”。而薛姨媽呢,是一個不相干的客人。客人不守客居之道,插手人家家務,卻受到“絕對沒有可能”的無言拒絕,那真是太丟人了。

連帶著她在賈府的地位,也會發生問題。甚至,她都沒臉在賈府裡再住下去了!

說到這裡,這篇小文就該結束了。可是還有個問題,不說似乎也不好:明明不可能,為什麼薛姨媽會對黛玉自告奮勇、提出這樣的提議?

薛姨媽曾說要為寶黛提親,卻沒有實施。如果真說了,結果會怎樣?

薛姨媽的提議,不是為了真的去說媒,而是為了彰顯她與黛玉的親密關係。本來薛姨媽的態度,很大程度上是受到寶釵的影響的。在寶釵與黛玉締結了“金蘭契”之後,兩個女孩子特別親密;特別親密的女孩子,才可以彼此用婚姻來取笑。寶釵曾取笑黛玉“不過多費一副嫁妝”,也曾暗示薛蟠將求娶黛玉;黛玉也曾取笑寶釵“把她的嫁妝單子寫上了”。這些都是友誼的表現。

薛姨媽的提議,就是一個親密的玩笑,進一步加深了釵黛的親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