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那些被家暴的孩子 | 大城市裡“極小眾”的反家暴社工

為了那些被家暴的孩子 | 大城市裡“極小眾”的反家暴社工

“孩子回來挺適應,現在他去上學了。”小春的外公在電話裡對社工黃麗穎依舊有些提防。這是9月3日,黃麗穎結束為被家暴兒童小春服務的第9天。

不過黃麗穎強調,“這是少數我們作為社工能夠全程參與的結果不錯的案子了”。

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國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規模達到120餘萬人,其中43。9萬人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受香港相對成熟的社工文化影響,深圳曾是內地最早引入專業社工服務的城市,但即便是在深圳,也少有社工深度介入家庭暴力個案。

“在深圳究竟有多少活躍在反家暴兒童一線的專業社工?”記者問。

深圳市龍華區家庭暴力防護中心主任黃麗穎笑笑說:“反家暴是社工界的極小眾領域,整個深圳市的全職反家暴社工應該不超過20人,更不要說專門做未成年人遭受家暴個案服務的社工了。”

然而,兒童遭遇家暴卻不是小機率事件: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在對2008年至2013年媒體報道的697例未成年人遭家暴案件研究中發現,84。79%的案件是父母施暴,而10週歲以下的家暴受害者超過8成。

家暴難以為外人所知,遭遇家暴的兒童更難以求助。

近一千公里之外的湖北監利縣,法制警察萬飛每月經手百餘起家暴案。有社工資質的他,回訪時卻常常再也找不到孩子——“因為孩子主動報警時,大多用的是父母的手機。”

何以為家?許多陷入相似困境的孩子渴求答案。

求救

黃麗穎第一次在學校見到8歲的小春時,是在深圳悶熱的6月,小春卻一直戴著帽子。

她鼓勵小春摘下帽子後,看到他頭上纏著紗布,這是新傷;手臂裸露部位一道道的青紫色,是舊傷。

小春是離異家庭的孩子,5歲跟隨打工的父親來深圳。對小春施暴的是父親的女友。在最初談話中小春把施暴人稱為“媽媽”;談話過去半個多小時後,他開始稱呼施暴人為“阿姨”;最後的談話,稱謂變為“後媽”。

黃麗穎和小春建立真正的信任,或許是從電話手錶響起那刻開始的。父親不斷給小春打電話,小春瑟縮著不敢接。黃麗穎接起電話,正告:“您目前的情緒狀態可能不適合與孩子直接通話。”

黃麗穎陪孩子去了派出所。民警向孩子瞭解情況時,小春對身邊的門每次被開啟都很警覺,反覆問:“是不是爸爸來找我了?”

黃麗穎留心到這個細節,提醒在場的人減少進出房間次數。孩子逐漸放鬆。

民警接著詢問小春被打的工具,卻沒有人聽得懂小春描述的器物。小春主動提出畫畫,白紙上出現了一個蚊香盤、一把金屬漏勺。

案發後第二天,父親的女友被依法刑事拘留。

實際上,去年9月,已有好心家長因小春多日沒去上學而向社群反映孩子可能遭遇家庭暴力。但當時社群工作人員家訪後,僅讓父親做出口頭保證。如果今年6月學校沒有履行強制報告制度(指學校、醫院、社群等單位發現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對施暴者的威懾力或許就止步於那次口頭警告。

包括90後黃麗穎在內,深圳市龍華區家庭暴力防護中心目前共有3位社工。2018年11月,龍華區家暴防護中心在區委政法委和區群團工作部聯合指導下成立,依託全區反家暴多部門聯動機制開展反家暴個案服務。

在黃麗穎透過社群轉介等途徑接觸的10位未成年家暴受害者中,有4名是孩子主動打電話求助的,年齡都較大;另有5位是由孩子的非施暴近親舉報的;而透過強制報告被發現的只有小春一人。

在深圳龍崗一片工業園區旁的城中村,10歲的方方能引起社工丁麗的注意,是因為年初方方忽然從100多米外的家裡忽然闖入機構圖書室的桌下倉皇躲藏。

那一天,方方的母親情緒失控,抽出衣架往方方身上抽。丁麗眼前的方方,瘦如枯柴,手肘、膝蓋關節處骨骼有乒乓球大的包,身上是多道抽痕。

“她說我是掃把星,我來了家裡就開始倒黴。”方方講述時眼裡有恨意。方方在2年前從老家被接到深圳,家裡還有剛滿18歲在工廠打工的姐姐和不滿3歲的妹妹。方方覺得自己是家裡“最多餘的人”,家務做不好就會被打罵。而父親對家庭糾紛日益冷漠,有時他也打罵妻子和方方。

丁麗建立的維護女工權益的公共空間是方方知道的唯一求救途徑。在這裡,丁麗曾經帶領孩子們排練過反家暴話劇。

“即使我天天在這個社群工作,能出現在我眼前的孩子也很少。”31歲的反家暴社工丁麗說。

為了那些被家暴的孩子 | 大城市裡“極小眾”的反家暴社工

方方(左一)和同學們在丁麗打造的圖書室裡玩遊戲。 楊書源 攝

矛盾

黃麗穎在最初陪伴小春的那幾天裡問他:想不想和爸爸見面?小春堅決搖頭。

在當地婦聯、公安和民政力量聯合介入不久後,小春被臨時安置在了深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黃麗穎探訪過小春這個臨時的“家”:小春和另一男孩共享臥室,有模擬父母角色照顧他們的叔叔阿姨。

不過,小春並沒有因為黃麗穎的到來感覺驚喜,也不曾主動問起父親。

事發後,龍華區婦聯以區群團工作部的名義向法院提交了小春的人身安全保護令,法院當天就簽發了保護令,其中特別寫明的條款是“在案主臨時家外安置期間,禁止案父單獨接觸案主”。

小春能否迴歸本來的家庭,一度是多部門聯席會議討論的重點——孩子父親沒有直接參與家暴,但的確存在監護失職。

就在小春的父親想透過黃麗穎瞭解孩子近況時,每個來電裡總有一句指責孩子的“但是”,“我是做錯了,但是他真的很不聽話……”

在父親眼中,小春“偷家裡的錢”“掀女生裙子”,然而,當黃麗穎找班主任求證時,老師否認小春在校有異常表現。

今年8月,相關部門為商討小春的長期安置問題召開多部門聯席會議,小春的父親也被要求參與。那次會議上,他仍然承認錯誤,也再次說起對小春的不滿。

語畢,一位列席者質問這位父親:“你指責孩子,是否想過這些狀況和你常年不在家的教育缺失有關?”這位父親沉默了。

小春父親改變了心意,也願意透露小春母親的聯絡方式了。在不改變父親對小春的監護權的情況下,小春被外公接回老家生活。

就是那次聯席會議後,小春父親的人格肖像在黃麗穎這兒豐富了起來。

“施暴者形象有種相似性,他們大多傾向把問題歸於別人,不能承擔分內家庭責任,缺乏對情緒的控制能力,而這些共性與職業、經濟地位、教育程度無關。”黃麗穎說,“施暴者很‘危險’,你或許會對他的經歷產生同理心,比如他們真的有自己的教養困境。”

“大部分施暴者,往往會在社會力量介入時以‘教育者’的身份出現,而他們的家暴行為,只是‘教育不當’。”萬飛對此有共鳴,他曾經對縣裡一所幼兒園的兒童做過調查,發現有7%的幼兒都遭遇過監護人家暴。

丁麗對方方母女的家訪,也讓丁麗肯定了一點:在親子的家暴關係中,受害者與施暴人的角色處於複雜的對立共生關係中。

9月初的一天,方方在消失一個多月後出現在圖書室,原來是那天母親嫌她在家寫作業浪費電。當晚,方方在圖書室逗留到很晚不願回家。她坦言有過自殘的念頭,磨過家裡的菜刀,也跑到過樓房的最頂層……

這是丁麗第一次聽到方方這樣說。當晚,丁麗和記者把方方送到了家樓下。

然而,方方的情緒在次日就已逆轉:她蹦跳著來到圖書室,身上穿著自己唯一的連衣裙,還背了“心情好時才會背”的小包。原來中午放學時,害怕被責罵的她餓著肚子跑去同學家,媽媽卻柔聲細語地送來了一碗雞蛋麵。

“其實孩子們來舉報家裡人時,態度本身就是遊離的,情況一好轉,他們就會保持緘默。年齡小的孩子對父母依附性更強。”黃麗穎發現小春對家暴時偶爾充當“幫兇”的父親,有種複雜的矛盾情緒。小春說,爸爸也打,但他那種打不一樣。

挫敗

黃麗穎用“有些挫敗”來形容她的社工家訪經歷:有些時候,當事人在她面前無法控制情緒,直接爭吵扭打;更多時候,當事人一句“不需要”就可以把黃麗穎拒之門外。

幾年以前,情形或許更糟糕。在201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實施前,社工面對這些家暴事件的權利義務都不明晰。

丁麗經歷過不少“當事人的反覆”。方方那次來找丁麗“避難”後,丁麗決定去方方家中看看。一家5口住在十幾平方米的單間裡,但母親王琪收拾得很乾淨。

那次家訪,王琪對著丁麗大哭,不斷重複:“我該怎麼辦?”大女兒和二女兒都是留守兒童,她沒有多少撫養經驗。後來老家老人身體不好,夫妻倆才把孩子都接到深圳,恰逢小女兒出生,3個女兒處在不同階段,她應接不暇。

她說,孩子父親從不提供支援。於是,對孩子大聲斥責、隨手抄起身邊的傢伙體罰,成為她與女兒的日常相處模式。

丁麗留意到一個細節:家訪時方方父親忽然發來微信,王琪頓時有了笑意。

丁麗決定找方方父親溝通,並與王琪達成共識:方方放學後帶著妹妹去丁麗那兒寫作業,王琪就能騰出時間做家務,方方也就從被母親要求做家務的困境中解脫。

那段沒有家暴的日子,僅僅維持了2個月。丁麗發現,放暑假後方方不再來了。方方告訴丁麗,媽媽懷疑自己是去丁麗那兒告狀,甚至諷刺孩子:“你媽媽不是丁麗嗎?她會給你出頭的!”

就在幾個星期前,丁麗在王琪的朋友圈中看到她手受傷流血的照片。丁麗詢問情況,王琪迴應是丈夫在爭吵中打傷的。丁麗詢問她是否需要援助時,她不再回復。

沒過幾天,丁麗打算和王琪預約家訪時間,卻發現王琪把自己的微信拉黑了。

丁麗只能暫緩家訪計劃。她能做的是從方方那裡要來了孩子父親的電話,以簡訊方式向他陳述家庭中的困境。

“面對施暴者,社工態度真的不能再強硬一點了?”黃麗穎曾在紐約一家為家暴受害者提供幫助的機構實習。在紐約,只要是為cps(兒童保護服務部門)提供服務的社工就有權敲開家暴者的家門。

“對社工而言,在未成年人的個案中家訪是必要程式,但問題是誰賦予社工上門合法性?”黃麗穎說,目前派社工去家訪的,一般是社群、婦聯或民政部門,而若是由有執法權的公安出警,則已超過柔性的家訪範疇,“目前比較好的解決方法是多部門聯動,社工是代表多部門去家訪,有合法性且剛柔並濟。”

有著多重身份的萬飛,則在縣裡反家暴專項培訓中時時對一線民警強調:對於家暴案件,出警後口頭告誡施暴人是壞習慣,儘量要給書面文書。至今,監利縣公安系統已經開出500多份家暴告誡書。根據對告誡書的統計,家暴複發率是1%,而以前僅口頭警告的複發率超過10%。

修復

還有一種家暴,更是難以察覺。

一位因遭遇家暴而離婚的母親向黃麗穎傾訴:在讀初中的兒子小杰很叛逆,總把“死”字掛在嘴邊,甚至有過輕生的形跡。

“夫妻之間有家暴行為時,孩子就處於父母對他的情感撕扯中,受到傷害。”深圳市鵬星家庭暴力防護中心的負責人李孟去年接觸過一個個案:給一位父母存在家暴行為的孩子做沙盤遊戲,孩子劃出了對立的楚河漢界,河兩岸有許多飛機大炮在交戰,而河裡有一艘小船。孩子說:“我就是那艘小船,他們都讓我去幫忙,我該怎麼辦?”

黃麗穎提出和小杰面談。第一次面談,小杰勉強來了,對於一切開放式問題,均以封閉式答案作答。第二次面談,黃麗穎嘗試站在小杰立場聊學校的事,氣氛好轉,小杰表達了自己對母親的感情是“知道她非常關心我,但她太煩人”;說起父親,小杰只說“我很討厭他”。

記者曾經採訪過2016年因家暴致死的內蒙古女記者紅梅的兒子。紅梅的慘烈死亡,被廣泛報道,但卻少有人問,目睹了母親被父親施暴而死的孩子,受到了怎樣的衝擊。

所謂颱風眼,即颱風中心,看似天氣晴好,實則暗流湧動。正如家暴風眼的孩子,看似平靜,卻只是看似平靜。

“我們中心社工的定位是在家暴發生的應急干預階段提供幫助”,然而黃麗穎意識到,或許社工在兒童受暴的案件中應該走得更遠。

她舉例了當下主流的兩種兒童保護模式:以兒童保護為中心,以家庭服務為中心。黃麗穎偏向後者的工作思路:“前者把受暴兒童和施暴家長對立,有時會激化矛盾;而後者把家暴看成是家庭功能失調的表現,致力於修復家庭功能,更符合人情社會的邏輯。”

中秋節當天,丁麗告訴記者一個好訊息:方方媽媽在節前好幾天都主動帶著方方來圖書室,而此前從未踏足過圖書室的方方父親這幾日也出現了。丁麗看到父女倆手挽手。

丁麗在採訪最後說起了自己堅持做反家暴社工的決心來源:兒子3歲時在家中弄壞了電視機,孩子父親就罰孩子站在電視機前,孩子因恐懼一直哭鬧,但孩子父親不讓丁麗靠近半步,當時丁麗選擇了報警求助。“這就是家暴。”丁麗重重地說。

“難道小孩真的是大人的附屬,可以任由處置?”丁麗記得,這是方方在一次捱打跑出家門後氣急了問她的。

今年9月的一次公益機構網路募捐,方方參與了丁麗所在機構的影片眾籌。拍影片時,丁麗特別安排方方在10多人的快板裡說出那一句——“家暴不是家務事”。

(文中除黃麗穎、丁麗、李孟、萬飛外,均為化名)

欄目主編:林環

本文作者:楊書源

文字編輯:林環

題圖來源:視覺中國

圖片編輯:朱瓅

編輯郵箱:eyes_li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