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江給好漢們所說的“封妻廕子”,在歷史上究竟是什麼意思?

導讀:

在《水滸傳》中,

宋江

有一句時常掛在嘴邊的話:

“日後但是去邊上,一刀一槍

,博得個封妻廕子,久後青史上留一個好名,也不枉了為人一世。

這句話,也是他給梁山好漢們做通思想工作,順利接受宋朝皇帝招安的法寶之一。

那麼,宋朝的“封妻廕子”究竟是怎樣高規格的待遇,能讓宋江老是拿它來說服眾好漢呢?

宋江給好漢們所說的“封妻廕子”,在歷史上究竟是什麼意思?

一、“封妻”制度

“封妻”在古代嚴格來說叫“命婦制度”

,何為命婦呢?

古代的命婦,泛指一些經過國家或君主正式冊封,獲得封號、爵位以及相應精神和物質獎勵的女性,她們包括下面這些人群。

1、內命婦和外命婦

命婦有內命婦和外命婦之分

。其中,內命婦是皇帝妻妾的總稱,

皇后、妃、嬪

等皆是她們的封號,分別享受相應的不同待遇。

宋江給好漢們所說的“封妻廕子”,在歷史上究竟是什麼意思?

外命婦則主要是皇帝宗室的女性、臣子家庭種的女性。

首先,

皇帝宗室女性主要包括了皇帝的姑姑、姐妹、女兒以及太子或親王的女兒等,她們對應的封號主要是

公主、郡主和縣主。

值得一提的是,宋徽宗時期,改公主為“帝姬”,郡

主為“宗姬”,縣主為“族姬”。

當然,以上這些女性獲得相應的封號,純粹是因為生得好,下面我們所說的,才是宋江嘴裡那種靠拼搏可以得來的榮耀。

宋江給好漢們所說的“封妻廕子”,在歷史上究竟是什麼意思?

2、

外命婦們的封號

對於外命婦的封贈,最早起源於春秋時期,成熟與隋唐時期。

據《唐六典》記載,隋唐時期,對於非皇室成員的外命婦,封號分為

“王妃、國夫人、郡夫人、郡君、縣君、鄉君”

共六等。

宋朝初建時,將唐代的制度簡化,只保留了四等,

“國夫人、郡夫人、郡君、縣君”

(《宋史·職官》)。

但到了宋江所生活的年代,也就是宋徽宗年間,皇帝將文武百官之妻、母可獲得的封號複雜化,分為了

“國夫人、郡夫人、淑人、碩人、令人、恭人、宜人、安人、孺人。”等九等(《宋史·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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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淑人、碩人、令人、恭人”屬於原來“郡君”的細化,“宜人、安人、孺人”屬於原來“縣君”的細化。那麼,要獲得以上這些封號,各需要具備什麼條件呢?

3、

封號對官階的基本要求

宋江的話裡其實說得很明白:“一刀一槍,博得個封妻廕子”,

古代妻以夫榮、母以子貴,她們要獲得封號,要求其丈夫或者子孫經過拼搏,達到一定的官階。這也是宋江要受招安、徵方臘的重要原因。

在唐朝,由於官制十分清楚,所以封贈資格確定的也十分明白:

“文武官一品,國公之母、妻為國夫人,三品以上母、妻為郡夫人,四品母、妻為郡君,五品母、妻為縣君,勳官四品有封者母、妻為鄉君。”(《新唐書·百官志》)

以上這段話淺顯易懂,說明了在唐代要想讓妻、母獲得封贈,男人們起碼要拼搏到什麼官階才可。

宋江給好漢們所說的“封妻廕子”,在歷史上究竟是什麼意思?

但在宋朝,朝廷為了限制官員手中的權力,施行了官、職、差遣相分離的官制,十分複雜,這也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外命婦封贈制度的複雜化。

以宋徽宗時期為例,他規定:

宰相和執政官(樞密使、參知政事、門下侍郎、中書侍郎、尚書左丞等)以上可封國夫人、郡夫人,尚書以上可封淑人,侍郎以上封碩人,太中大夫以上封令人,中散大夫以上封恭人,朝奉大夫以上封宜人,朝奉郎以上封室人,通直郎以上初封孺人。(《宋大詔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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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對封贈物件的基本要求

古代的外命婦制度,不僅可以“封妻”,還可以“封母”。

首先,

受封贈的母親,可以是生母,也可以是嫡母、繼母,但她們的受封順序不同。(注:在古代“一夫多妾”制度下,一個人的嫡母、繼母不一定是他的生母。)

在獲封問題上,嫡母、繼母享有優先權,而如果她們在世,生母就沒有受封機會。

宋朝後來還規定,如果嫡母、繼母沒有獲得封號,那麼官員必須首先封贈她們,然後才可以再封贈生母。

相應的,對於“封妻”,則要求她必須是明媒正娶的正妻。

也就是說,像閻婆惜這種妾是沒有資格獲封的。

二、“蔭子”制度

“蔭子”,嚴格來說也叫

“蔭補制度”。

這項制度在古代源遠流長,是從先秦時期的

世卿制度

衍生出來的。

但不同於世卿制度的是,蔭補並不可以世襲。也就是說,

官員子弟可以依據父輩的官職而走上仕途,卻不可能世代承襲某一官職。

隋唐時期,我國產生了科舉制度,到宋代時發展成熟。許多一貧如洗的平民子弟可以透過考試平步青雲,走上人生巔峰。

然而,這些精英“鳳凰男”並不是宋朝官吏隊伍的主力軍。

宋江給好漢們所說的“封妻廕子”,在歷史上究竟是什麼意思?

在宋代數量繁多的官吏當中,大部分並非來自於科舉,而是來自於這些“蔭補”的官員子弟。

那麼,究竟什麼樣的官員子弟,才有資格獲得“蔭補”呢?

宋太祖剛開國時,規定“

文武五品以上得蔭子弟

。”(《續資治通鑑長編》)也就是說,“五品以上”官員子弟可以有蔭補入仕的資格。

後來,他又降低了門檻,

“初定任子之法,臺省六品、諸司五品,登朝嘗歷兩任,然後得請。”

(《續資治通鑑長編》)

也就是說,“六品以上臺省官”、“五品以上諸司官員”均可在第二任以後提出申請蔭補子弟入仕。

宋江給好漢們所說的“封妻廕子”,在歷史上究竟是什麼意思?

宋太宗即位後,為了快速籠絡人心,大幅擴大了蔭補的範圍:

1、

皇帝即位後

,各級地方官派自己的子弟到開封進奉賀表的,這些子弟將獲得蔭補機會。

2、

皇帝生日和舉行郊祀大禮時

,對一些高階官僚或皇帝身邊官員子弟進行蔭補。

3、

文武官員在轉品的時,

可以蔭補親屬為官

比如,某官員從正四品轉正三品,那麼他的子弟就可以獲得一次入仕的機會。

但值得注意的是,恩蔭入官者並非可以很容易地成為正式官員,蔭補只是說明他們具有了官員的身份,但能否成為正式官員還得透過考試,最終由吏部決定。

宋真宗即位後,又相繼出臺了眾多制度,讓宋代蔭補制度正式成型,但基本趨向還是使蔭補範圍不斷擴大。

享有合法蔭補特權的官員級別逐漸降低,因而蔭補人數大量增加,也初步形成了宋代冗官的局面。

而到了宋江所處的宋徽宗時期,

由於朝廷的腐朽沒落,各種法外蔭補層出不窮,蔡京等“六賊”的親屬,往往年紀輕輕就已是高官,

而因為他們攀至高位,其蔭補的子弟就更多。

宋江給好漢們所說的“封妻廕子”,在歷史上究竟是什麼意思?

有的甚至尚未娶妻,便可任子為官了,北宋末年蔭補制度之荒唐,可見一斑。

結語: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宋代較為寬鬆的“命婦制度”和“蔭補制度”,對於梁山泊上受招安的強人來說,並不是遙不可及的事情。

因而,宋江拿“封妻廕子”作為遠景目標來引誘眾好漢受招安,確實是明智的。只不過,這種包含功利目的的“忠義”,不值得後世人提倡。

參考資料:《宋代恩萌之濫》《宋代命婦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