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颳走玻璃窗的最大悲劇在於:不是質量問題。︱劉德科

颱風颳走玻璃窗的最大悲劇在於:不是質量問題。︱劉德科

文︱劉德科

是天災還是人禍?颱風「黑格比」颳走了台州玉環「渝匯藍灣」好幾個陽臺的玻璃窗,住在 11 樓的一名女子因此跌落身亡。很多人想推卸責任說這是天災,但我們想說這是人禍。

颱風颳走玻璃窗的最大悲劇在於:不是質量問題。︱劉德科

颱風颳走玻璃窗的最大悲劇在於:不是質量問題。︱劉德科

「渝匯藍灣」在開發過程中有不少「黑歷史」:開發商曾在該小區驗收中賄賂當地兩名官員(已被判刑),個別樓幢因嚴重沉降而拆掉重建……那麼,現在陽臺玻璃窗被颳走,是開發商的質量問題嗎?如果是質量問題,那事情就簡單了。

誘使業主把陽臺包進客廳

悲劇現場很恐怖,看起來像是客廳的一面玻璃牆直接被颱風颳走。但那面玻璃牆,其實是「包陽臺」的產物。

如果單純只是陽臺欄杆(沒有「包陽臺」),被颱風颳走的機率幾乎為零——陽臺欄杆的抗風壓設計不達標,這種質量問題幾乎為零。但如果在陽臺欄杆上加裝鋁合金框玻璃窗(即「包陽臺」),那麼颱風刮來時,才能形成牽引力,把玻璃窗連同陽臺欄杆一併颳走,颳得一乾二淨。

「包陽臺」如果是業主私自做的,那麼就不是開發商的質量問題。但開發商仍然有重大責任——不是因為質量有問題,而是因為「偷面積」。

我們來看導致一名女子跌落身亡那個戶型——那是一個「誘使業主把陽臺包進客廳」的典型戶型。開發商當然可以說我沒有「偷面積」,那是業主自己要把陽臺包進客廳。是的,在法律上很難說開發商有問題,但難逃「行業操守」問題:因為你的戶型設計,在誘使業主把陽臺包進客廳,把業主帶向了危險的境地。

颱風颳走玻璃窗的最大悲劇在於:不是質量問題。︱劉德科

業主當然樂於把陽臺包進客廳,客廳立馬就大了許多。

這種誘使(或者說暗示),不僅體現在戶型設計上,還體現在戶型圖上(陽臺區域與客廳區域採用了相同的木地板效果),甚至有可能體現在銷售過程中。

但我們更想說的是,這場悲劇的主要根源,未必是業主,也未必是開發商,而是縱容包陽臺、任由「法不責眾」、違法不究的相關部門。

城管部門的懶政

在整個中國,住宅樓「包陽臺」是非常普遍的現象,

並且是一種典型的「法不責眾」。

業主私自「包陽臺」合不合法?當然不合法。但業主的這種不合法行為,是可以理解的:在一個住宅區裡,如果其它不少業主都私自「包陽臺」,你要拒絕「包陽臺」,那需要極大的剋制力;畢竟,「包陽臺」有那麼多好處,比如面積擴大,防止積灰塵甚至還幻想著可以防小偷。

「包陽臺」的壞處,除了導致外立面難看,更大的隱患是生命安全問題。「包陽臺」通常都是小工小販來施工的,質量參差不齊,更別說什麼抗風壓設計了。每年,全國各地都會發生「包陽臺」導致的玻璃窗掉落事故,屢見不鮮。

「包陽臺」是對生命安全的重大威脅。那些在住宅區裡散步的人(尤其是小孩),隨時面臨著「包陽臺」玻璃窗掉落下來的危險。

那麼,開發商能不能幫業主統一「包陽臺」?哪怕全體業主都統一,哪怕開發商願意掏錢,他們通常也不太願意這麼做——因為這是違法行為,日後出現任何問題,都是要開發商負責任的。

最嚴重的問題來了:為什麼政府相關部門放任「包陽臺」這種違法行為?在現有制度下,「包陽臺」行為歸城管部門負責處理,城管部門的活太多了,入戶拆除「包陽臺」這種事情比上街趕違規流動商販還要麻煩——所以,若不是迫不得已,城管部門的態度通常是想管的時候管一下,不想管的時候就放任。

放任「包陽臺」,這是城管部門的懶政,甚至瀆職。

禁止「包陽臺」這種違法行為,通常就只能靠物業公司。但到目前為止,

禁止「包陽臺」的物業公司,在整個中國都是鳳毛麟角。

像萬科、綠城這種口碑相對一流的物業公司,也抵抗不住社會風氣的壓力開了「包陽臺」的口子。

所以,要珍惜每一個禁止「包陽臺」的樓盤。

珍惜生命,遠離「包陽臺」。

澎湃新聞最新報道

8 月 6 日上午,玉環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如果市民私自改造房屋結構,即改造陽臺、承重牆等,執法局會及時制止,若制止不了,則會立案處理,並對涉事市民做出行政處罰。